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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近日发布消息:自2010年7月15日起,我国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六大类属于“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共406个税号的商品。此前,上述产品一直享有5%~17%不等的出口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