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律师事务所公司化运作,是当前合伙制律师所发展的显著特点,尤其是对于中小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而言,其公司化运作面临诸多的问题,如律师事务所管理松散、专业宽泛等问题,都弱化了中小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文章分析了律师事务所公司运作的优越性,提出了公司改造的具体措施和路径,并对我国立法制度提出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