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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子女对父母的亲情,是人类最自然、最朴素的一种情感。梁漱溟认为,“孝”是中国文化的“根荄所在”,“说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自是没错”。然而,随着时代的推移,孝道出现了明显的衰微,文章对此做一探究,以期对我国新时期孝道的重建以及家庭美德建设有所助益。
一、孝道为何衰微
笔者曾参与《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家庭伦理问题》的课题研究,调研中,当我们问及“您认为现在人对老人的孝顺做的怎么样”时,有40.8%的人认为“还可以”,有47.6%的人认为“不如以前”,另有11.6%的人回答“说不清楚”。而在对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的访谈中,我们也多次听到他们谈起子女、儿媳、女婿等的种种不孝行为。调研的最终结论和总体感受是,我国传统孝道已经严重式微,其中的缘由,大致归纳如下:
(一)经验、权威丧失导致的孝道衰微
美国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把文化传递过程分为“前喻文化”、“并喻文化”和“后喻文化”三种。“前喻文化”是指晚辈主要向长辈学习,“并喻文化”是指晚辈和长辈的学习都发生在同辈人之间,而“后喻文化”则是指长辈反过来向晚辈学习。中国传统长期处于农业文明阶段,“前喻文化”占据重要位置。而由“前喻文化”和中国特殊的家庭结构交织而成的孝道,也集中体现了对经验、权威的尊重。正如费孝通先生指出的,“不但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若祖若父的经验。一个在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到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的变更。一年一度,周而复始。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
这就是说,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孝顺老人最直接最现实的原因在于,老人是经验、权威的代表,年轻人只要向老人学习,就能够很好应对生产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在这样的社会里,说“老人是财富”,一点也不假,这样的生活境况,孝道既容易维护,践行起来也很自然。可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尤其是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并且日趋渗透进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这使得以往老人所拥有的农业生产经验、生活常识等开始变得无足重轻。而当经验和权威受到了挑战,或者被完全搁置之际,孝道的衰微也成为必然。比如,过去在生产生活中遇到问题时,青年人只能向老人求教,而现在则可以绕开老人,直接从书本上或者日趋发达的媒体咨询中得到满意的解答,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松动和瓦解着践行孝道的现实基础。
(二)“道德之天”的坍塌——孝道衰微的形上缘由
伦理道德的产生,就中西文化而言都有着神圣的源头。与西方传统伦理道德浓厚的神学传统相比,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几乎是在发生学上的意义上,就远离了“神”的背靠,但却找到了“道德之天”,或者说“道之大源出于天”的形上根据。受这种伦理文化的长期浸染,“天”不仅是中国人长期坚守的道德推动力量,也是最高的价值评判标准。孝道的践行也不例外。历史地看,孝道的产生,最初是祖先崇拜、生殖崇拜的产物。但在中国文化不断演进中,孝文化得以不断丰富的同时,也添加和附会了许多东西。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思想家们对于孝道形上根据的不断传承和发展。就拿对中国传统孝道传承最为广泛深入的《二十四孝》来说,它里面记述的孝子多“感天动地”,慈善赐福,而不孝者多遭遇“天”的惩罚和报应。
在传统社会中,谁家的子女不孝,不仅会受到“伤天害理”的骂名,而且也常听到上了年纪的人们,经常警示式的告诫人们:小心天报!很明显,这是以最高之“天”来威慑现实人生。笔者自小生活在农村,对于孝道背后的这种最高价值威慑,深有感触。记得小时候,我们村以人情厚道、民风淳朴而远近闻名,子女不孝顺父母、不孝顺公婆的事很少听到。而且文化程度越低的人,尤其是妇女们大都认为孝道是“天经地义”的事,甚至有人认为,自己的父母长辈就是头顶的“天”,理应孝顺!
近些年,自己在外求学工作,回家机会不多,但每次回家,总是听到,或者亲眼目睹已经白发苍苍的大娘、大伯,被儿女们抛弃的惨淡情景。而婆媳关系不和,经常吵架闹事的家庭也比比皆是。这些现象常常引发我长久的思考。如果说传统孝道是以对“天”的敬畏为最高的价值背靠的话,那么在我们所谓文明进程中,“天”的后退以至坍塌,究竟是文明进步,还是历史的退步呢?社会的转型难道必须以老人生存尊严的消解为代价吗?假如孝道真的完全式微乃至彻底沦丧,我们连同我们的社会又将走向何方?而与之相联系的一个问题是,在“道德之天”日趋退后,甚至逐步垮塌的今天,我們又拿什么去威慑和修复传统孝道呢?
(三)交往和流动所引发的孝道衰微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皮特·麦当劳(Peter McDonald)(1989)指出,家庭能在何种程度上提供养老保障取决于5个因素:文化(或立法传统)、家庭成员在人口意义上的可获得性和地理意义上的可获得性、家庭成员的经济能力和提供养老的意愿。这些因素中任何一个发生变化,都会最终导致家庭养老体系的变化,而迁移正是导致这些因素出现变动的一个诱因iii。也就是说传统孝道的践行,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实践主体的可获得性,即所谓的要“堂前尽孝”。但现代社会,人们的交往和流动十分频繁,特别是在许多欠发达地区,打工已经成为青壮年人的生活常态,孝道伦理面临许多挑战和影响因素。
交往和流动,除了引致孝道主体缺失以外,我们的调研也发现,它也改变了孝道伦理发生和维系的文化环境。我们知道,乡土中国伦理秩序的维护主要是依靠熟人社会的舆论监督和评价。“父母在,不远游”也是中国人尽力坚守的伦理信条,尤其是在父母年岁已高的时候,赡养主体承担者如果远离、甚至脱离被赡养人,这在传统社会中必然遭到左邻右舍,甚至十里八乡人的舆论谴责、唾骂的。但随着青壮年劳力的大量外流和在外务工时间的延长,以前所谓的“不孝之子”,由于时间、空间范围的疏离,在很大程度上,已经逃出了乡土熟人社会的伦理约束范围,或者说是导致了传统伦理约束开始淡化。
在我们的课题调研中,有一种现象值得关注,即由于当地经济落后,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有许多生活困难,难以自养的青年夫妇家庭,开始移民到了新疆、蒙古以及甘肃省内秦王川一带。从地域上看,这些人已脱离了原有生存空间,父辈所掌握的农业生产经验知识对他们来说自然是贬值的,或者是完全失效。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转向了非农产业,有了新的谋生出路。就是这一部分人,在没有外出前,因为家贫所导致的家庭矛盾也很突出,有些人已被乡土社会定性为“不孝子孙”。可是,他们在外传闯荡多年,挣了钱,又往往举家返乡居住,亦或偶尔探视父母。他们虽然也和父母分开居住,敬孝也不一定多,但此时的乡土社会,对于这些人的评价还是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但“不孝子孙”的恶名去掉了,有很多人还受到了乡邻们(包括老年人在内)的赞赏和夸奖。可以看出,时过境迁,乡土伦理已经开始失效,乃至失语了。
二、期待——新孝道范式的重建
孝道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和价值传承,它的式微也许还有更深层次的文化缘由。但不管怎么说,孝道予中华民族,不仅是一种个体的精神追求和自我提升的途径,而且也是我们民族、国家生生不息,不断发展壮大的最为宝贵的精神力量和伦理价值支撑。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发扬光大传统孝道的合理成分,同时也要密切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尤其是民主平等的自我价值诉求等,在此基础上,积极寻求现代新孝道的重构与实现。
比如,在当今农村传统孝道迅速衰落,农村家庭伦理和社会人际关系出现的问题相对严重,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农村家庭关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通过建构新的家庭伦理道德来解决,而新孝道在其中处于关键地位。新孝道以调整亲子关系为中心,同时也调整婆媳、兄弟姐妹、夫妇、祖孙等全部家庭关系,以密切家庭成员情感关系、促进家庭内部的团结和谐协调为任务。新孝道既吸收传统孝道中强调家庭成员的责任义务、突出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和谐”的要求、重视家庭道德教育等合理成份,同时对传统孝道进行民主性改造,具体可以有:
一是维护家庭成员的经济独立,尊重成员的人格平等和个性;二是突出家庭成员之间权利义务的对等关系,强调双向度的“爱”,即“父慈”与“子孝”、“兄友”与“弟悌”以及夫妻互相忠贞恩爱;三是在人格平等的基础上确立“长幼之序”,强调子孙对年老父祖负有物质上赡养、生活上照料、情感上慰藉的道德义务;四是强调积极的家庭道德教育,以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宽容、敬老爱幼等作为主要的教育内容。这样的新孝道,无疑应该成为当下思想道德教育和家庭伦理建设的重要目标任务。
参考文献:
[1]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杜娟,杜夏.乡城迁移对移出地家庭养老的探讨[J].人口研究,2002(2).
(作者简介:冉小平(1975-),男,甘肃陇南人,汉,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和政治伦理学研究。)
一、孝道为何衰微
笔者曾参与《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家庭伦理问题》的课题研究,调研中,当我们问及“您认为现在人对老人的孝顺做的怎么样”时,有40.8%的人认为“还可以”,有47.6%的人认为“不如以前”,另有11.6%的人回答“说不清楚”。而在对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的访谈中,我们也多次听到他们谈起子女、儿媳、女婿等的种种不孝行为。调研的最终结论和总体感受是,我国传统孝道已经严重式微,其中的缘由,大致归纳如下:
(一)经验、权威丧失导致的孝道衰微
美国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把文化传递过程分为“前喻文化”、“并喻文化”和“后喻文化”三种。“前喻文化”是指晚辈主要向长辈学习,“并喻文化”是指晚辈和长辈的学习都发生在同辈人之间,而“后喻文化”则是指长辈反过来向晚辈学习。中国传统长期处于农业文明阶段,“前喻文化”占据重要位置。而由“前喻文化”和中国特殊的家庭结构交织而成的孝道,也集中体现了对经验、权威的尊重。正如费孝通先生指出的,“不但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若祖若父的经验。一个在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到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的变更。一年一度,周而复始。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
这就是说,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孝顺老人最直接最现实的原因在于,老人是经验、权威的代表,年轻人只要向老人学习,就能够很好应对生产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在这样的社会里,说“老人是财富”,一点也不假,这样的生活境况,孝道既容易维护,践行起来也很自然。可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尤其是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并且日趋渗透进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这使得以往老人所拥有的农业生产经验、生活常识等开始变得无足重轻。而当经验和权威受到了挑战,或者被完全搁置之际,孝道的衰微也成为必然。比如,过去在生产生活中遇到问题时,青年人只能向老人求教,而现在则可以绕开老人,直接从书本上或者日趋发达的媒体咨询中得到满意的解答,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松动和瓦解着践行孝道的现实基础。
(二)“道德之天”的坍塌——孝道衰微的形上缘由
伦理道德的产生,就中西文化而言都有着神圣的源头。与西方传统伦理道德浓厚的神学传统相比,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几乎是在发生学上的意义上,就远离了“神”的背靠,但却找到了“道德之天”,或者说“道之大源出于天”的形上根据。受这种伦理文化的长期浸染,“天”不仅是中国人长期坚守的道德推动力量,也是最高的价值评判标准。孝道的践行也不例外。历史地看,孝道的产生,最初是祖先崇拜、生殖崇拜的产物。但在中国文化不断演进中,孝文化得以不断丰富的同时,也添加和附会了许多东西。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思想家们对于孝道形上根据的不断传承和发展。就拿对中国传统孝道传承最为广泛深入的《二十四孝》来说,它里面记述的孝子多“感天动地”,慈善赐福,而不孝者多遭遇“天”的惩罚和报应。
在传统社会中,谁家的子女不孝,不仅会受到“伤天害理”的骂名,而且也常听到上了年纪的人们,经常警示式的告诫人们:小心天报!很明显,这是以最高之“天”来威慑现实人生。笔者自小生活在农村,对于孝道背后的这种最高价值威慑,深有感触。记得小时候,我们村以人情厚道、民风淳朴而远近闻名,子女不孝顺父母、不孝顺公婆的事很少听到。而且文化程度越低的人,尤其是妇女们大都认为孝道是“天经地义”的事,甚至有人认为,自己的父母长辈就是头顶的“天”,理应孝顺!
近些年,自己在外求学工作,回家机会不多,但每次回家,总是听到,或者亲眼目睹已经白发苍苍的大娘、大伯,被儿女们抛弃的惨淡情景。而婆媳关系不和,经常吵架闹事的家庭也比比皆是。这些现象常常引发我长久的思考。如果说传统孝道是以对“天”的敬畏为最高的价值背靠的话,那么在我们所谓文明进程中,“天”的后退以至坍塌,究竟是文明进步,还是历史的退步呢?社会的转型难道必须以老人生存尊严的消解为代价吗?假如孝道真的完全式微乃至彻底沦丧,我们连同我们的社会又将走向何方?而与之相联系的一个问题是,在“道德之天”日趋退后,甚至逐步垮塌的今天,我們又拿什么去威慑和修复传统孝道呢?
(三)交往和流动所引发的孝道衰微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皮特·麦当劳(Peter McDonald)(1989)指出,家庭能在何种程度上提供养老保障取决于5个因素:文化(或立法传统)、家庭成员在人口意义上的可获得性和地理意义上的可获得性、家庭成员的经济能力和提供养老的意愿。这些因素中任何一个发生变化,都会最终导致家庭养老体系的变化,而迁移正是导致这些因素出现变动的一个诱因iii。也就是说传统孝道的践行,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实践主体的可获得性,即所谓的要“堂前尽孝”。但现代社会,人们的交往和流动十分频繁,特别是在许多欠发达地区,打工已经成为青壮年人的生活常态,孝道伦理面临许多挑战和影响因素。
交往和流动,除了引致孝道主体缺失以外,我们的调研也发现,它也改变了孝道伦理发生和维系的文化环境。我们知道,乡土中国伦理秩序的维护主要是依靠熟人社会的舆论监督和评价。“父母在,不远游”也是中国人尽力坚守的伦理信条,尤其是在父母年岁已高的时候,赡养主体承担者如果远离、甚至脱离被赡养人,这在传统社会中必然遭到左邻右舍,甚至十里八乡人的舆论谴责、唾骂的。但随着青壮年劳力的大量外流和在外务工时间的延长,以前所谓的“不孝之子”,由于时间、空间范围的疏离,在很大程度上,已经逃出了乡土熟人社会的伦理约束范围,或者说是导致了传统伦理约束开始淡化。
在我们的课题调研中,有一种现象值得关注,即由于当地经济落后,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有许多生活困难,难以自养的青年夫妇家庭,开始移民到了新疆、蒙古以及甘肃省内秦王川一带。从地域上看,这些人已脱离了原有生存空间,父辈所掌握的农业生产经验知识对他们来说自然是贬值的,或者是完全失效。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转向了非农产业,有了新的谋生出路。就是这一部分人,在没有外出前,因为家贫所导致的家庭矛盾也很突出,有些人已被乡土社会定性为“不孝子孙”。可是,他们在外传闯荡多年,挣了钱,又往往举家返乡居住,亦或偶尔探视父母。他们虽然也和父母分开居住,敬孝也不一定多,但此时的乡土社会,对于这些人的评价还是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但“不孝子孙”的恶名去掉了,有很多人还受到了乡邻们(包括老年人在内)的赞赏和夸奖。可以看出,时过境迁,乡土伦理已经开始失效,乃至失语了。
二、期待——新孝道范式的重建
孝道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和价值传承,它的式微也许还有更深层次的文化缘由。但不管怎么说,孝道予中华民族,不仅是一种个体的精神追求和自我提升的途径,而且也是我们民族、国家生生不息,不断发展壮大的最为宝贵的精神力量和伦理价值支撑。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发扬光大传统孝道的合理成分,同时也要密切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尤其是民主平等的自我价值诉求等,在此基础上,积极寻求现代新孝道的重构与实现。
比如,在当今农村传统孝道迅速衰落,农村家庭伦理和社会人际关系出现的问题相对严重,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农村家庭关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通过建构新的家庭伦理道德来解决,而新孝道在其中处于关键地位。新孝道以调整亲子关系为中心,同时也调整婆媳、兄弟姐妹、夫妇、祖孙等全部家庭关系,以密切家庭成员情感关系、促进家庭内部的团结和谐协调为任务。新孝道既吸收传统孝道中强调家庭成员的责任义务、突出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和谐”的要求、重视家庭道德教育等合理成份,同时对传统孝道进行民主性改造,具体可以有:
一是维护家庭成员的经济独立,尊重成员的人格平等和个性;二是突出家庭成员之间权利义务的对等关系,强调双向度的“爱”,即“父慈”与“子孝”、“兄友”与“弟悌”以及夫妻互相忠贞恩爱;三是在人格平等的基础上确立“长幼之序”,强调子孙对年老父祖负有物质上赡养、生活上照料、情感上慰藉的道德义务;四是强调积极的家庭道德教育,以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宽容、敬老爱幼等作为主要的教育内容。这样的新孝道,无疑应该成为当下思想道德教育和家庭伦理建设的重要目标任务。
参考文献:
[1]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杜娟,杜夏.乡城迁移对移出地家庭养老的探讨[J].人口研究,2002(2).
(作者简介:冉小平(1975-),男,甘肃陇南人,汉,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和政治伦理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