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笔者认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所采用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存在以下三点不足并需改进:1.当期税率变动时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处理。所得税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本期发生的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金额采用预期清偿递延所得税负债或收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适用税率计量,但在税率变动当期需要对递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