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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是经济原则对法律活动的必然要求,侦查程序的运行应当确立侦查效益原则.侦查程序的运行以最小的成本投入实现查明犯罪事实、收集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结果,并实现有效控制犯罪的社会效益.实现其最大效益的要素应为:一是合理确定侦查资源与案件侦破难度之间的比例;二是侦查活动应持续进行;三是禁止拖延诉讼期间,超期羁押现象;四是强制性侦查行为的实施以必要为限;五是侦查机关不得阻碍或剥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诉讼权利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