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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是党中央为贯彻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部署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对于解决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群体的创业致富意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会泽县自1998年开展小额贷款试点工作以来,充分发挥其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了全民创业、拓宽了就业渠道、激活了当地经济、提高了劳动者收入,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成为了“富民工程”。
一、政策背景
会泽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业人口多、农户居住分散、贫困面大,传统的种植、养殖业制约着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扶贫开发形势十分严峻。1998年,会泽县启动了小额扶贫贴息到户贷款(以下简称“小额信贷”)工作试点,农行会泽县支行主动承担了全县小额信贷的发放工作。13年来,农业银行历经了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商业银行向股份制银行转轨,成为了国有大型上市银行,体制和机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农行实行商业化经营后,面对“三农”金融服务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的现实,始终坚持“面向三农、服务城乡”,以服务“三农”、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支农的方向始终没有改变,而且支农的力度在不断加大。
多年来,农业银行会泽县支行始终把小额信贷的投放作为信贷结构调整的重点,充分发挥小额信款的优势,达到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从外部看,既解决了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缺乏资金的问题,同时密切了农行与各级政府的关系。从内部看既达到了信贷结构调整的目的,同时也为农行带来了有效的收入。
二、业务简介
小额信贷是一种以城乡低收入阶层为服务对象的小规模的金融服务。它既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又是一种农行会泽县支行向农户提供有偿有息信贷资金的扶贫方式。自20世纪90年代初,小额信贷开始在农村进行试点,试点项目主要受到“孟加拉模式”的影响。随着业务的发展,小额信贷也得到了逐步完善,突破了传统的“孟加拉模式”,作了很多的创新,由原有的乡镇工作站为贷款主体进行统贷,转变为农户以惠农卡为载体逐户发放;由原有的贷女不贷男,转变为以户主为借款主体进行发放;由原有的期限1年分10次偿还,转变为期限1年到期一次偿还;由原有的每户最高1万元,转变为每户最高5万元。其基本内涵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做法和特点,在实践中得到了很好的推行,资金投放额度逐年增加,扶持效果明显,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三、主要做法
农行会泽县支行开展的小额信贷,始终按照“三依靠”来开展工作,即依靠各级党政领导,依靠社会各方参与,依靠现有小额信贷服务系统。各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在各级党委、政府及会泽县扶贫办的领导下,负责贷款农户的筛选,组织贷款资料的收集上报,贷款发放后负责管理和收回;农行会泽县支行负责贷款调查及审批,与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共同发放,并按各乡(镇)收回贷款本息的一定比例向协助部门支付手续费;会泽县财政局负责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的筹集和利息的贴补;实行一次借款,到期还本付息,层层保证的运作模式。
(一)发放对象
资金短缺是创业初期最大的问题,很多创业者因无有效资产作抵押而无法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小额贷款无需抵押,方便快捷,因而是广大创业者最有效的融资途径;政府的创业贴息政策降低了融资成本,为一批创业者解决了资金瓶颈问题。会泽农行的支持对象重点是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种植、加工及营销的专业户、示范户,通过开展小额贷款,通过引导农户立足本地资源、围绕当地特色创业,增强了他们致富发展的能力。
(二)放贷条件
贷款申请人必须是有生产能力、有经营头脑、有还款来源、有信用的农户,有1名财政性工资收入的人员做担保,一个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该类贷款,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3.品行良好,没有连续逾期90天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的信用记录,申请贷款时无任何逾期未还贷款。
4.恪守信誉,愿意接受农行信贷监督,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严禁对以下人员办理“小额信贷”业务:
1.属于民政救济对象的;
2.存在恶意逃废金融部门债务的;
3.有严重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记录的;
4.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5.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业务的。
(三)开展情况
农行会泽县支行在2011年信贷规模吃紧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协调资金,发放小额扶贫到户贷款。截止2011年末,全年新发放小额扶贫到户贷款1783笔金额8613万元,累计发放41281万元,已覆盖了全县21个乡(镇)376个行政村4126个村民小组,约有10.76万农户、40.73万农民得到了实惠,进一步加大了服务“三农”力度,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四)放贷效果评估
目前,小额贷款信贷资金的覆盖率为100%,收回率为99.7%,项目成功率为98%。小额贷款的投放,对会泽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无业者创造了一次就业机会。随着发放规模逐年扩大,带动了一大批无业人员就业,随着这些经营实体的不断发展,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创造了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财富。同时也为承贷银行拓展了稳定的收入来源,2010年财政部门累计贴息1900多万元,全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初步形成了“放得出、收得回、效果好”的工作格局。
四、存在问题
一是承贷银行信贷人员少,小额信贷户数多,只能依靠各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来收集客户资料,信贷资金不能与农户面谈、面签,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
二是小额信贷的投放量在逐年增加,而担保基金未变,仍是2004年筹集的300万元,担保基金的额度与小额信贷的推进力度不匹配,存在一定的防范风险。
三是贷款期限短。政策规定贷款的期限1年,贷款者很难实现资本的收回。贷款的数额也比较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5万元的数额满足不了有积极创业意愿的农户要求,尤其是对合作社组织和小型企业,这些数额显得杯水车薪。
五、改进小额信贷服务的建议
一是根据农行信贷人员少,小额信贷户数多,不能全面执行行内的面谈、面签制度,建议进一步发挥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作用,与各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签署《保证借款人信贷资料全面真实的承诺》,在贷后检查中发现虚假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承担代偿责任。
二是随着小额信贷的逐年增加,建议政府部门按贷款的增长比例逐年增加担保基金的存储额度,建议保证金数量不低于当年发放贷款的5%。
三是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对农村小额贷款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要提高小额贷款的发放额度,建议小额贷款的额度提高至10万元,对龙头企业和合作社贷款应进一步放宽;二要适当延长小额贷款的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贷款到期确实需要延期的,可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展期1年,最长不超过3年。
四是出台规范的操作守则。一要出台统一的实施细则,使小额信贷走规范化之路;二要简化贷款申请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信贷环境,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贷款;三要在条件具备时推行一站式办公,在政务服务中心设小额贷款申办点,成立联审小组,畅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
五是要加强贷款风险长效机制建设。一要加强对农户的科技和技术培训。根据群众的实际需求,可以采取外地参观学习、邀请专家授课及现场指导、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对贷款户的科技和技术培训,提高其抗风险能力。二要加强对农户的信用文化培训,使其明确诚实守信是传统美德,是将来继续得到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的前提条件,进而提高信用文化素质,确保贷款工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一、政策背景
会泽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业人口多、农户居住分散、贫困面大,传统的种植、养殖业制约着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扶贫开发形势十分严峻。1998年,会泽县启动了小额扶贫贴息到户贷款(以下简称“小额信贷”)工作试点,农行会泽县支行主动承担了全县小额信贷的发放工作。13年来,农业银行历经了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商业银行向股份制银行转轨,成为了国有大型上市银行,体制和机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农行实行商业化经营后,面对“三农”金融服务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的现实,始终坚持“面向三农、服务城乡”,以服务“三农”、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支农的方向始终没有改变,而且支农的力度在不断加大。
多年来,农业银行会泽县支行始终把小额信贷的投放作为信贷结构调整的重点,充分发挥小额信款的优势,达到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从外部看,既解决了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缺乏资金的问题,同时密切了农行与各级政府的关系。从内部看既达到了信贷结构调整的目的,同时也为农行带来了有效的收入。
二、业务简介
小额信贷是一种以城乡低收入阶层为服务对象的小规模的金融服务。它既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又是一种农行会泽县支行向农户提供有偿有息信贷资金的扶贫方式。自20世纪90年代初,小额信贷开始在农村进行试点,试点项目主要受到“孟加拉模式”的影响。随着业务的发展,小额信贷也得到了逐步完善,突破了传统的“孟加拉模式”,作了很多的创新,由原有的乡镇工作站为贷款主体进行统贷,转变为农户以惠农卡为载体逐户发放;由原有的贷女不贷男,转变为以户主为借款主体进行发放;由原有的期限1年分10次偿还,转变为期限1年到期一次偿还;由原有的每户最高1万元,转变为每户最高5万元。其基本内涵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做法和特点,在实践中得到了很好的推行,资金投放额度逐年增加,扶持效果明显,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三、主要做法
农行会泽县支行开展的小额信贷,始终按照“三依靠”来开展工作,即依靠各级党政领导,依靠社会各方参与,依靠现有小额信贷服务系统。各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在各级党委、政府及会泽县扶贫办的领导下,负责贷款农户的筛选,组织贷款资料的收集上报,贷款发放后负责管理和收回;农行会泽县支行负责贷款调查及审批,与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共同发放,并按各乡(镇)收回贷款本息的一定比例向协助部门支付手续费;会泽县财政局负责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的筹集和利息的贴补;实行一次借款,到期还本付息,层层保证的运作模式。
(一)发放对象
资金短缺是创业初期最大的问题,很多创业者因无有效资产作抵押而无法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小额贷款无需抵押,方便快捷,因而是广大创业者最有效的融资途径;政府的创业贴息政策降低了融资成本,为一批创业者解决了资金瓶颈问题。会泽农行的支持对象重点是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种植、加工及营销的专业户、示范户,通过开展小额贷款,通过引导农户立足本地资源、围绕当地特色创业,增强了他们致富发展的能力。
(二)放贷条件
贷款申请人必须是有生产能力、有经营头脑、有还款来源、有信用的农户,有1名财政性工资收入的人员做担保,一个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该类贷款,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3.品行良好,没有连续逾期90天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的信用记录,申请贷款时无任何逾期未还贷款。
4.恪守信誉,愿意接受农行信贷监督,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严禁对以下人员办理“小额信贷”业务:
1.属于民政救济对象的;
2.存在恶意逃废金融部门债务的;
3.有严重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记录的;
4.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5.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业务的。
(三)开展情况
农行会泽县支行在2011年信贷规模吃紧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协调资金,发放小额扶贫到户贷款。截止2011年末,全年新发放小额扶贫到户贷款1783笔金额8613万元,累计发放41281万元,已覆盖了全县21个乡(镇)376个行政村4126个村民小组,约有10.76万农户、40.73万农民得到了实惠,进一步加大了服务“三农”力度,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四)放贷效果评估
目前,小额贷款信贷资金的覆盖率为100%,收回率为99.7%,项目成功率为98%。小额贷款的投放,对会泽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无业者创造了一次就业机会。随着发放规模逐年扩大,带动了一大批无业人员就业,随着这些经营实体的不断发展,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创造了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财富。同时也为承贷银行拓展了稳定的收入来源,2010年财政部门累计贴息1900多万元,全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初步形成了“放得出、收得回、效果好”的工作格局。
四、存在问题
一是承贷银行信贷人员少,小额信贷户数多,只能依靠各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来收集客户资料,信贷资金不能与农户面谈、面签,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
二是小额信贷的投放量在逐年增加,而担保基金未变,仍是2004年筹集的300万元,担保基金的额度与小额信贷的推进力度不匹配,存在一定的防范风险。
三是贷款期限短。政策规定贷款的期限1年,贷款者很难实现资本的收回。贷款的数额也比较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5万元的数额满足不了有积极创业意愿的农户要求,尤其是对合作社组织和小型企业,这些数额显得杯水车薪。
五、改进小额信贷服务的建议
一是根据农行信贷人员少,小额信贷户数多,不能全面执行行内的面谈、面签制度,建议进一步发挥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作用,与各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签署《保证借款人信贷资料全面真实的承诺》,在贷后检查中发现虚假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承担代偿责任。
二是随着小额信贷的逐年增加,建议政府部门按贷款的增长比例逐年增加担保基金的存储额度,建议保证金数量不低于当年发放贷款的5%。
三是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对农村小额贷款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要提高小额贷款的发放额度,建议小额贷款的额度提高至10万元,对龙头企业和合作社贷款应进一步放宽;二要适当延长小额贷款的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贷款到期确实需要延期的,可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展期1年,最长不超过3年。
四是出台规范的操作守则。一要出台统一的实施细则,使小额信贷走规范化之路;二要简化贷款申请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信贷环境,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贷款;三要在条件具备时推行一站式办公,在政务服务中心设小额贷款申办点,成立联审小组,畅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
五是要加强贷款风险长效机制建设。一要加强对农户的科技和技术培训。根据群众的实际需求,可以采取外地参观学习、邀请专家授课及现场指导、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对贷款户的科技和技术培训,提高其抗风险能力。二要加强对农户的信用文化培训,使其明确诚实守信是传统美德,是将来继续得到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的前提条件,进而提高信用文化素质,确保贷款工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