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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律师、IT技术总监、财务总监以及公司高管,这些职场上的“金饭碗”不仅意味着体面的工作和较高的收入水平,也意味着这些从业人员要承担更大的责任,面对更大的职业风险。事实上,上述人员还可以通过职业责任保险来转移风险,不仅有助于维护相关从业者的利益,对于理顺相关利益方的关系也大有裨益。
电脑顾问职业险:IT人员的安全门
沸沸扬扬的“许霆案”落幕了,许霆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而此次“恶意取提”案件发生后,作为“潜在当事人”的某ATM机供应商通过民事和解程序,私下赔付“受害者”广州某商业银行近20万元。虽然20万元与该公司动辄数亿的净利润相比显得多少有些微不足道,但是联想到近年全国各地出现的类似事件,依然为ATM机的经营者以及相关技术人员敲响了风险的警钟,毕竟,下一个“许霆案”的赔偿数额也许未必就是20万。
从企业的角度,这意味着不小的经营风险;对于技术人员则意味着巨大的职业风险。那么,有没有一种机制能够转移这种风险呢?美亚财产保险公司推出的电脑顾问职业责任保险则为这种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种可行的选择。
据美亚深圳分公司专业人员介绍,因ATM机出现故障造成银行损失这种事件其实在国外也并不少见,银行除了追讨失款外,通常也可向ATM机制造商或者其它相关方追偿,而ATM机制造商则可以通过投保“电脑技术人员职业责任保险”向保险公司转嫁风险。
一般来讲,ATM机制造商在提供硬件设备的同时,还会向客户即银行提供相应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及相应服务,对软、硬件的正常运作都负有责任。如果造成ATM故障的原因是由于ATM机制造商所委派的技术人员在对ATM机进行维护的时候出现了操作失误,这种由于专业技术人员出现过错或者疏忽而导致的相关赔偿责任,则由承保的保险公司承担。
其实,随着电子信息技术日益深入的进入生产、生活,以及计算机规格爆炸性的升级换代,软件的错综复杂性使得社会对电脑技术人员的需求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电脑技术人员为客户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如软件开发,配置、定制,以及硬件销售、安装、维护、修理和网络设计、整合、网页设计、培训等,其中包括ATM机制造商向银行提供ATM机以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使其正常运转、某ERP公司为客户公司设计提供一套完整的电脑计费系统等等。
在这其中电脑技术人员的职业责任风险非常大,一旦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疏忽导致客户遭受损失,客户可以索赔。这些职业责任风险有可能来自软件的安装、为客户编程和开发软件过程中的错误、疏忽和过失,包括对知识产权、名誉权非故意的侵犯,也可能来自文件的损失、草率的决定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等等。
而实践中发生在信息技术领域的赔偿数额往往十分巨大,给电脑技术人员和所在的公司带来了不容忽视的潜在风险。迫切的现实需要为“电脑职业责任保险”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经过近30年的经营,得到了电脑行业的广泛认可和接受。在美国,几乎所有的IT企业如微软、英特尔、甲骨文等公司,都投保了电脑技术人员职业责任保险,而责任险的保费收入每年要占到财产险总保费的30%以上。
美亚电脑顾问职业责任保险则开国内此类保险之先河,适合电脑顾问、软件开发商、资讯技术顾问、电子资料处理员等专业人士,保障范围涵盖疏忽行为或失误、抗辩费用、侵犯名誉权、文件丢失、证人出庭作证补偿等,承保全球范围发生的保险事故,责任限额根据个案风险不同,最高可达1000万美元。
医疗责任险 :保护医生也保护患者
医疗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中最主要险种。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几乎高达 100%,而且费用相当昂贵,保险费通常是医生收入的10%—30%左右。目前美国的医疗责任险的理赔率在80%以上,最高赔偿额超过百万美元,而医疗纠纷发生率仅为7%,其原因是医生都有医疗责任保险,一旦出现医疗事故或差错,保险公司就会及时介入,承担纠纷处理与经济赔偿的责任。所以,参加医疗责任险能保障国家医疗系统的顺利运转,维护医院、医生、患者三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是一笔优厚的无形资产。
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有三个方面:(1)因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医疗失误造成病人人身伤亡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受人已经治疗和正在治疗的医疗费用、受害为此而延长病期的误工工资、营补助及死亡、残废赔偿金等。注意:只有那些在保险单上提到了的医疗手段才属于医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2)因被保险人供应的药物、医疗器械或仪器有问题并造成患者的伤害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只限于与医疗服务有直接关系的,并且只是使患者受到伤害。(3)因赔偿引起纠纷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它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责任免除主要包括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精神损害赔偿费等。
医疗责任保险一般以医疗机构为投保人,在我国,凡依法设立、有固定场所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均可投保该险种,而不少地方已经开始了强制推行的试点工作。目前,人保财险、大地财险、天安保险等公司都有推出该险种。
医疗责任险的费率厘定相对复杂,要综合考虑投保单位(医疗机构)的性质、规模大小、管理水平、过往医疗事故情况、赔偿限额及其它条件。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有:按医务人员的数字而定;按专家的单独保险费而定;按病床数而定;按投保单位营业收而定等,既可选择以上任何一种方法,也可以按上述各项综合计算。
例如,某保险公司的医疗责任险保费收取条款规定:三级甲等医院具有正高职称的医务人员,每年交保险费579元,可获得每次最高10万元的赔偿金,全年最高100万元的赔偿金;三级甲等医院具有副高职称的医务人员,每年交保险费520元,可获得每次9万的赔偿金。其它等级的医院根据医务人员的职称相应递减速保险费,所获赔偿金也相应递减。
律师职业责任险: 正义的安全栏
根据我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针对律师执业的此种风险,保险公司推出了律师职业责任保险。
律师责任保险的赔偿责任一般包括三项:一是,在保险单规定的期间,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诉讼或非诉讼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赔偿;二是,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三是,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如抢救费等。但对于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害、被保险人无有效执业证书和故意行为所产生的责任,保险人是不负责赔偿的。此外,精神损害也不属于保险责任。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均可投保本险种,目前开办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有人民保险、安邦财险、中华联合财险等。
财务人员职业险 :为资金安全加把锁
企事业单位的资金安全往往是管理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中银保险公司的“金员保”为解除此类后顾之忧提供了理想的选择。
这款产品保障范围主要包含了现金(现钞、支票、本票、汇票、政府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和雇员(所指定的涉及现金保管、操作、解送的雇员,如财务人员、收银人员、现金押送人员等)。现金保障的内容为库房内、保险箱/柜内、出纳员桌上待点的现金,出纳或会计人员抽屉里的现金等因火灾、爆炸、暴风雨、洪水、盗窃、抢劫等引致的损失,可按保单条款规定获赔偿;营业时间内,现金在来往银行、其他金融机构运送途中,如遇抢劫遭受损失,可按保单条款规定获赔偿。雇员保障的内容为保单中列明的被保险人指定的雇员,主要是一些财务工作人员,如果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保单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为保护现金安全或办理相关现金业务的过程中遭受意外事故所致伤残或死亡,可按保单条款规定获身故赔偿金或医疗费用的补偿。
企事业单位购买“金员保”这类财务人员职业责任险,既可以为特殊岗位的员工提供一份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体现企业事业单位对特殊岗位员工的安全保障和关爱;同时,对于领导者而言,通过每年少量、固定的预算支出,可为其人员和现金寻求一份保障。一旦风险发生,可以把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保障了自身的正常经营。
董事责任险:公司高管的职业防火墙
所谓董事责任保险,就是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因过错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将它转嫁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来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由于董事责任险是在确保董事在尽职尽责的情况下,才对无意过错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对高管本身要尽责工作有个正向的压力。同时,一旦出现由于高管行使职权过错而导致的损失时,高管可能面临被降职或承担经济赔偿的风险,董事责任险不仅为高管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弥补机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经济赔偿的保障。
在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都为自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在我国香港地区,董事责任保险的购买率也达到了60%至70%。
随着国内相关立法及监管的加强,公司董事及高管个人受诉的几率也在不断上升。同时,在海外上市公司数量的快速增长,也使国内公司董事及高管个人在海外受诉的风险明显增加。董事责任险就能够为上市公司在这一方面分忧解难。
目前,国内人民保险、华泰保险、美亚保险等公司,均能为上市公司提供该类保险产品。
电脑顾问职业险:IT人员的安全门
沸沸扬扬的“许霆案”落幕了,许霆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而此次“恶意取提”案件发生后,作为“潜在当事人”的某ATM机供应商通过民事和解程序,私下赔付“受害者”广州某商业银行近20万元。虽然20万元与该公司动辄数亿的净利润相比显得多少有些微不足道,但是联想到近年全国各地出现的类似事件,依然为ATM机的经营者以及相关技术人员敲响了风险的警钟,毕竟,下一个“许霆案”的赔偿数额也许未必就是20万。
从企业的角度,这意味着不小的经营风险;对于技术人员则意味着巨大的职业风险。那么,有没有一种机制能够转移这种风险呢?美亚财产保险公司推出的电脑顾问职业责任保险则为这种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种可行的选择。
据美亚深圳分公司专业人员介绍,因ATM机出现故障造成银行损失这种事件其实在国外也并不少见,银行除了追讨失款外,通常也可向ATM机制造商或者其它相关方追偿,而ATM机制造商则可以通过投保“电脑技术人员职业责任保险”向保险公司转嫁风险。
一般来讲,ATM机制造商在提供硬件设备的同时,还会向客户即银行提供相应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及相应服务,对软、硬件的正常运作都负有责任。如果造成ATM故障的原因是由于ATM机制造商所委派的技术人员在对ATM机进行维护的时候出现了操作失误,这种由于专业技术人员出现过错或者疏忽而导致的相关赔偿责任,则由承保的保险公司承担。
其实,随着电子信息技术日益深入的进入生产、生活,以及计算机规格爆炸性的升级换代,软件的错综复杂性使得社会对电脑技术人员的需求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电脑技术人员为客户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如软件开发,配置、定制,以及硬件销售、安装、维护、修理和网络设计、整合、网页设计、培训等,其中包括ATM机制造商向银行提供ATM机以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使其正常运转、某ERP公司为客户公司设计提供一套完整的电脑计费系统等等。
在这其中电脑技术人员的职业责任风险非常大,一旦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疏忽导致客户遭受损失,客户可以索赔。这些职业责任风险有可能来自软件的安装、为客户编程和开发软件过程中的错误、疏忽和过失,包括对知识产权、名誉权非故意的侵犯,也可能来自文件的损失、草率的决定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等等。
而实践中发生在信息技术领域的赔偿数额往往十分巨大,给电脑技术人员和所在的公司带来了不容忽视的潜在风险。迫切的现实需要为“电脑职业责任保险”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经过近30年的经营,得到了电脑行业的广泛认可和接受。在美国,几乎所有的IT企业如微软、英特尔、甲骨文等公司,都投保了电脑技术人员职业责任保险,而责任险的保费收入每年要占到财产险总保费的30%以上。
美亚电脑顾问职业责任保险则开国内此类保险之先河,适合电脑顾问、软件开发商、资讯技术顾问、电子资料处理员等专业人士,保障范围涵盖疏忽行为或失误、抗辩费用、侵犯名誉权、文件丢失、证人出庭作证补偿等,承保全球范围发生的保险事故,责任限额根据个案风险不同,最高可达1000万美元。
医疗责任险 :保护医生也保护患者
医疗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中最主要险种。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几乎高达 100%,而且费用相当昂贵,保险费通常是医生收入的10%—30%左右。目前美国的医疗责任险的理赔率在80%以上,最高赔偿额超过百万美元,而医疗纠纷发生率仅为7%,其原因是医生都有医疗责任保险,一旦出现医疗事故或差错,保险公司就会及时介入,承担纠纷处理与经济赔偿的责任。所以,参加医疗责任险能保障国家医疗系统的顺利运转,维护医院、医生、患者三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是一笔优厚的无形资产。
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有三个方面:(1)因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医疗失误造成病人人身伤亡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受人已经治疗和正在治疗的医疗费用、受害为此而延长病期的误工工资、营补助及死亡、残废赔偿金等。注意:只有那些在保险单上提到了的医疗手段才属于医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2)因被保险人供应的药物、医疗器械或仪器有问题并造成患者的伤害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只限于与医疗服务有直接关系的,并且只是使患者受到伤害。(3)因赔偿引起纠纷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它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责任免除主要包括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精神损害赔偿费等。
医疗责任保险一般以医疗机构为投保人,在我国,凡依法设立、有固定场所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均可投保该险种,而不少地方已经开始了强制推行的试点工作。目前,人保财险、大地财险、天安保险等公司都有推出该险种。
医疗责任险的费率厘定相对复杂,要综合考虑投保单位(医疗机构)的性质、规模大小、管理水平、过往医疗事故情况、赔偿限额及其它条件。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有:按医务人员的数字而定;按专家的单独保险费而定;按病床数而定;按投保单位营业收而定等,既可选择以上任何一种方法,也可以按上述各项综合计算。
例如,某保险公司的医疗责任险保费收取条款规定:三级甲等医院具有正高职称的医务人员,每年交保险费579元,可获得每次最高10万元的赔偿金,全年最高100万元的赔偿金;三级甲等医院具有副高职称的医务人员,每年交保险费520元,可获得每次9万的赔偿金。其它等级的医院根据医务人员的职称相应递减速保险费,所获赔偿金也相应递减。
律师职业责任险: 正义的安全栏
根据我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针对律师执业的此种风险,保险公司推出了律师职业责任保险。
律师责任保险的赔偿责任一般包括三项:一是,在保险单规定的期间,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诉讼或非诉讼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赔偿;二是,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三是,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如抢救费等。但对于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害、被保险人无有效执业证书和故意行为所产生的责任,保险人是不负责赔偿的。此外,精神损害也不属于保险责任。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均可投保本险种,目前开办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有人民保险、安邦财险、中华联合财险等。
财务人员职业险 :为资金安全加把锁
企事业单位的资金安全往往是管理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中银保险公司的“金员保”为解除此类后顾之忧提供了理想的选择。
这款产品保障范围主要包含了现金(现钞、支票、本票、汇票、政府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和雇员(所指定的涉及现金保管、操作、解送的雇员,如财务人员、收银人员、现金押送人员等)。现金保障的内容为库房内、保险箱/柜内、出纳员桌上待点的现金,出纳或会计人员抽屉里的现金等因火灾、爆炸、暴风雨、洪水、盗窃、抢劫等引致的损失,可按保单条款规定获赔偿;营业时间内,现金在来往银行、其他金融机构运送途中,如遇抢劫遭受损失,可按保单条款规定获赔偿。雇员保障的内容为保单中列明的被保险人指定的雇员,主要是一些财务工作人员,如果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保单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为保护现金安全或办理相关现金业务的过程中遭受意外事故所致伤残或死亡,可按保单条款规定获身故赔偿金或医疗费用的补偿。
企事业单位购买“金员保”这类财务人员职业责任险,既可以为特殊岗位的员工提供一份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体现企业事业单位对特殊岗位员工的安全保障和关爱;同时,对于领导者而言,通过每年少量、固定的预算支出,可为其人员和现金寻求一份保障。一旦风险发生,可以把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保障了自身的正常经营。
董事责任险:公司高管的职业防火墙
所谓董事责任保险,就是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因过错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将它转嫁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来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由于董事责任险是在确保董事在尽职尽责的情况下,才对无意过错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对高管本身要尽责工作有个正向的压力。同时,一旦出现由于高管行使职权过错而导致的损失时,高管可能面临被降职或承担经济赔偿的风险,董事责任险不仅为高管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弥补机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经济赔偿的保障。
在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都为自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在我国香港地区,董事责任保险的购买率也达到了60%至70%。
随着国内相关立法及监管的加强,公司董事及高管个人受诉的几率也在不断上升。同时,在海外上市公司数量的快速增长,也使国内公司董事及高管个人在海外受诉的风险明显增加。董事责任险就能够为上市公司在这一方面分忧解难。
目前,国内人民保险、华泰保险、美亚保险等公司,均能为上市公司提供该类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