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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时代,网络的普及、公众事件在网上的强势传播及社会对网络事件的关注,特别是一些官员与其身份不符的言谈举止、服饰用度甚至表情细节,经过网络的搜索链接、评论解读和跟帖传播,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关注,不少官员由此受到查处,一些违法违规问题得到解决和纠正,这使不少人对网络监督刮目相看,于是有人得出结论说,人大监督不如新闻监督,新闻监督不如网络监督,这就有点片面和极端了。
我们知道,把若干事物放在一起进行比较,有一个基本的前提,这就是用来作比较的这些事物应当在某一点上有相同之处,且应当抽出这相同之点进行比较和评价。人大监督和新闻监督、网络监督虽然同为监督,却有着质的不同,它们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职能,针对不同的对象,体现着不同的价值,有着不同的方式和特点,简单地以彼之有比量此之无,就难以得到正确的认识。
人大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即权力对权力的监督,属于国家体制和基本制度层面,其目的是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它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发展民主、实现法治方面。新闻监督和网络监督是公民、法人和社团对国家公共权力、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进行的监督,即权利对权力和权利的监督,属于公民、法人和社团的权利义务层面,它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保障自由、实现社会公平方面。
从监督的内容看,人大监督关注的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人大监督议题的确定,有六条途径:一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二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三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四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问题;五是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六是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由此可见,人大监督选题渠道较多,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凡是行政权和司法权行使所涉及的内容,都是人大监督应当关注的领域。但在具体议题、内容及重点的选择和确定上,人大监督把握的原则是普遍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要问题,一般不针对具体案件和个别案件实施监督,具体案件和个别案件只是作为了解行政权、司法权行使状况的依据。这也是由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所决定的,如在人大的司法监督工作中,人大对司法中的个案不进行监督。若案件确有实体或程序方面的问题,首先应当启动司法程序中的审判监督程序,或者由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法律监督程序。如果案件的当事人对案件判决不服或有异议反映到人大,人大则按信访条例的规定转交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处理并报办理结果。对此类信访件,人大可作为获得监督信息的一条途径,而不针对此个案启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程序。
新闻监督和网络监督则与此不同,它可以针对行政权、司法权的行使进行监督,也可以对公民、法人、社会团体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即它可以对个案进行跟踪报道或反映,并利用社会舆论和公众评价的力量,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由于新闻监督和网络监督公开程度比较高,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舆论声势大,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为回应舆情,往往能够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调查并公开事件真实情况,及时作出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同时也由于新闻监督和舆论监督在针对具体、个别案件时,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起来有具体针对性,比较容易操作。而人大监督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比较宏观、集中和概括,整改落实起来往往需要综合采取多种措施,落实也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监督效果的表现方式常常也不是以直观和具体的方式来呈现。这也是人们曲解人大监督的一个原因。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人大监督与新闻监督、舆论监督在我国监督体系中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不能简单地较长论短,不能片面地区分孰优孰劣。
人大监督与新闻监督、舆论监督只能互相补充,不能比长论短。比,比出的是是非,是褒贬,是情绪和抵触,产生的是割裂。补,补出的是配合,是支持,是理性和宽容,产生的是和谐。我们需要人大从宏观的角度,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普遍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问题开展监督,也需要新闻和网络对社会生活中的具体的、个别的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开展监督,只有多种监督各尽其责,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共同发挥作用,我们的制度才能更加完善,执法才能更加文明,司法才能更加公正,社会才能更加美好。
(作者单位:甘肃省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我们知道,把若干事物放在一起进行比较,有一个基本的前提,这就是用来作比较的这些事物应当在某一点上有相同之处,且应当抽出这相同之点进行比较和评价。人大监督和新闻监督、网络监督虽然同为监督,却有着质的不同,它们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职能,针对不同的对象,体现着不同的价值,有着不同的方式和特点,简单地以彼之有比量此之无,就难以得到正确的认识。
人大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即权力对权力的监督,属于国家体制和基本制度层面,其目的是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它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发展民主、实现法治方面。新闻监督和网络监督是公民、法人和社团对国家公共权力、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进行的监督,即权利对权力和权利的监督,属于公民、法人和社团的权利义务层面,它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保障自由、实现社会公平方面。
从监督的内容看,人大监督关注的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人大监督议题的确定,有六条途径:一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二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三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四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问题;五是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六是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由此可见,人大监督选题渠道较多,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凡是行政权和司法权行使所涉及的内容,都是人大监督应当关注的领域。但在具体议题、内容及重点的选择和确定上,人大监督把握的原则是普遍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要问题,一般不针对具体案件和个别案件实施监督,具体案件和个别案件只是作为了解行政权、司法权行使状况的依据。这也是由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所决定的,如在人大的司法监督工作中,人大对司法中的个案不进行监督。若案件确有实体或程序方面的问题,首先应当启动司法程序中的审判监督程序,或者由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法律监督程序。如果案件的当事人对案件判决不服或有异议反映到人大,人大则按信访条例的规定转交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处理并报办理结果。对此类信访件,人大可作为获得监督信息的一条途径,而不针对此个案启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程序。
新闻监督和网络监督则与此不同,它可以针对行政权、司法权的行使进行监督,也可以对公民、法人、社会团体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即它可以对个案进行跟踪报道或反映,并利用社会舆论和公众评价的力量,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由于新闻监督和网络监督公开程度比较高,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舆论声势大,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为回应舆情,往往能够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调查并公开事件真实情况,及时作出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同时也由于新闻监督和舆论监督在针对具体、个别案件时,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起来有具体针对性,比较容易操作。而人大监督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比较宏观、集中和概括,整改落实起来往往需要综合采取多种措施,落实也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监督效果的表现方式常常也不是以直观和具体的方式来呈现。这也是人们曲解人大监督的一个原因。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人大监督与新闻监督、舆论监督在我国监督体系中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不能简单地较长论短,不能片面地区分孰优孰劣。
人大监督与新闻监督、舆论监督只能互相补充,不能比长论短。比,比出的是是非,是褒贬,是情绪和抵触,产生的是割裂。补,补出的是配合,是支持,是理性和宽容,产生的是和谐。我们需要人大从宏观的角度,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普遍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问题开展监督,也需要新闻和网络对社会生活中的具体的、个别的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开展监督,只有多种监督各尽其责,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共同发挥作用,我们的制度才能更加完善,执法才能更加文明,司法才能更加公正,社会才能更加美好。
(作者单位:甘肃省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