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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必须通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来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如果过多强调以业务单一的专业性合作为主,往往会出现普遍性的“精英俘获”,不利于“农民主体”地位的实现,因为在当前新农村建设资源分配中,大多数政府主导实际上已经沦为部门代表的利益集团主导,它们追求的并不是公共利益最大化。这必然导致普惠性政策变质为精英农户得益多,而大多数小农被“客体化”和边缘化。本文分析了公司+农户模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