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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一个很可怕的梦,我被一个叫骆宇的男人约去城中最高级的西餐馆吃饭。
细亚麻的桌布,镀银的餐具,1982年的红酒,再配上他无懈可击的装束和礼仪,这家伙一如既往地追求所谓完美的浪漫。
在甜品上来前的空隙里,他很优雅地用餐巾沾了沾嘴唇,然后含笑望着我:“我有礼物要送给你。”
果然来了。
他取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盒子,我接过来后打开,是一条精美的项链。
“喜欢吗?”
“喜欢,但是……”
我犹豫着要不要引火烧身,问出那个愚蠢的问题,但骆宇已经先我一步开了口。
“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上帝才会记得!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其中大大小小的节日,中国的、西方的,少说也有几十个,早已叫我眼花缭乱,更何况还有生日和数不清的纪念日。
可面前的这一个,却偏偏是世界上最最浪漫和记忆力最好的男人,时不时地会捧出类似的惊喜来考验我的智商。
我小心翼翼地开口:“……相遇周年?”
他摇头。
“相恋周年?”
他摇头摇得我对自己的记性越来越没有信心。
“嗯……第一次接吻?”
这次的摇头还伴随着一声失望的叹息。
我承认我是个粗线条的女人,远远够不上浪漫的标准,我立即弃械投降承认自己的失败,“是什么日子?”
“庆祝你第一次接受我的邀约一周年纪念!”他兴高采烈地举起酒杯。
我目瞪口呆!情不自禁地预想到了我们的将来——我们将会是一对最最奇怪的夫妻,我在地面,而他在云端。难以想象骆宇先生会抛弃他这种曲高和寡的浪漫和考究,投身于琐碎而又平凡的家庭生活,把自己打造成正常的居家男人。
我在梦中长叹了一口气,感到十分的遗憾和十二分的苦恼,而就在这时,最荒诞的事情发生了——
骆宇不理侍者的目光,很不雅地甩开了餐巾,身体前倾,越过大半个桌子,然后用手捏了捏我的脸颊,亲昵地开口:“懒猪?”
我彻彻底底地被吓醒了。
睁开眼,两岁大的儿子正在我身上爬上爬下地玩耍,他老爸则笑眯眯地瞅着我:“懒猪,还说陪儿子玩,结果自己却呼呼大睡。”
“工作了一天很累嘛。”我嘟哝。
他捏捏我的鼻子:“起来吃饭,有你最喜欢的红烧肉。”
“我还想喝排骨汤。”我发挥肉食动物的本性,得寸进尺地要求。
“放心,早就知道你无肉不欢的了。”他连拖带拽地把我从床上拖到餐桌前,一手抱住儿子。
对着一桌子的家常美食,我眉开眼笑地望着孩子他爸,他被我盯得有几分害怕:“老婆你发神经啊?”
我仍然傻笑着盯住他,然后老实不客气地在他脸上印上了一个狼吻:“骆宇,我宣布,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人。”
他推开想要再得寸进尺给他一个熊抱的我,埋头吃菜:“我早就知道了。”
不错,面前这个叫骆宇的男人,三年前是个会让我冒冷汗的浪漫家伙,而现在,他是我的踏实老公。
两年前,我终于死不悔改地嫁给了这个小资男人。我知道身为一个庸俗的女人,想要和这种浪漫到极致的男人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极不容易,所以从嫁给他那天起,我就决定尝试一次伟大的改造计划,把飘在云端的骆宇先生拖回地面,让他体会生活的真谛。
开始几个月,我们基本没有在新居中开过伙,我们像恋爱时那样,仍然在城中的大小餐厅中解决三餐问题。
终于有一天,他看着信用卡账单上的数字,大惊失色地跑来找我商量。几番谈判过后,为了解决入不敷出的问题,他勉强同意启用家里的厨房。
我兴高采烈地打算大显身手。第一餐饭菜端上桌,骆宇只看看外观就大皱眉头,然后很不情愿地动了动筷子,把每样东西都尝了一遍后放下碗,很严肃地对我说:“大米饭烧得最好,因为它刚好熟了。”
我开始抽出时间上烹饪班,向身边所有的主妇们请教,买书、VCD教学带,看电视上的烹饪节目……然而我的厨艺仍然停留在新婚时的水平。终于有一天,骆宇决定自己动手。
讲究吃的人学起烹饪来果然比我有天分,而被众人吹捧得飘飘然的骆宇从此爱上了烧菜这门艺术,一手包办了我们这三口之家的三餐饮食。
接着他开始嫌我擦地板时太马虎,做家务时老闯祸,决意要做个榜样给我看——两年之间,这男人终于变成了我心目中的理想男人。
我为自己奸计得逞而狡黠地看着他,决定考察一下他改造的成果。
“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他看我一眼,把儿子递给我,开始收拾起桌上的碗碟:“冰箱里有你爱吃的荔枝,自己去拿来吃。”
我笑。安置好儿子,钻进厨房,把一颗剥了壳的荔枝塞进他嘴里,然后从后面环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背上,感受他给予我的舒适和安全的气息。
他含糊地说 :“我在洗碗。”
“骆宇,我爱你。”我很动情地开口。
他沉吟了一下,“如果你能帮我接住荔枝的核并扔进垃圾筒,搂住我的腰时松一点让我可以更顺畅地呼吸,我想我会更爱你。”
我哈哈大笑着松开他,把手伸到前面接住他吐出的荔枝核,而他趁机转头在我脸上轻吻了一下,这才继续洗他的碗。
每对夫妻的幸福,都会有不同的表现方式。我坚信适合我和骆宇的,不是浪漫,不是奢华,而是这平淡如水中所寄予的深情。
编辑/红豆 E-mail:[email protected]
细亚麻的桌布,镀银的餐具,1982年的红酒,再配上他无懈可击的装束和礼仪,这家伙一如既往地追求所谓完美的浪漫。
在甜品上来前的空隙里,他很优雅地用餐巾沾了沾嘴唇,然后含笑望着我:“我有礼物要送给你。”
果然来了。
他取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盒子,我接过来后打开,是一条精美的项链。
“喜欢吗?”
“喜欢,但是……”
我犹豫着要不要引火烧身,问出那个愚蠢的问题,但骆宇已经先我一步开了口。
“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上帝才会记得!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其中大大小小的节日,中国的、西方的,少说也有几十个,早已叫我眼花缭乱,更何况还有生日和数不清的纪念日。
可面前的这一个,却偏偏是世界上最最浪漫和记忆力最好的男人,时不时地会捧出类似的惊喜来考验我的智商。
我小心翼翼地开口:“……相遇周年?”
他摇头。
“相恋周年?”
他摇头摇得我对自己的记性越来越没有信心。
“嗯……第一次接吻?”
这次的摇头还伴随着一声失望的叹息。
我承认我是个粗线条的女人,远远够不上浪漫的标准,我立即弃械投降承认自己的失败,“是什么日子?”
“庆祝你第一次接受我的邀约一周年纪念!”他兴高采烈地举起酒杯。
我目瞪口呆!情不自禁地预想到了我们的将来——我们将会是一对最最奇怪的夫妻,我在地面,而他在云端。难以想象骆宇先生会抛弃他这种曲高和寡的浪漫和考究,投身于琐碎而又平凡的家庭生活,把自己打造成正常的居家男人。
我在梦中长叹了一口气,感到十分的遗憾和十二分的苦恼,而就在这时,最荒诞的事情发生了——
骆宇不理侍者的目光,很不雅地甩开了餐巾,身体前倾,越过大半个桌子,然后用手捏了捏我的脸颊,亲昵地开口:“懒猪?”
我彻彻底底地被吓醒了。
睁开眼,两岁大的儿子正在我身上爬上爬下地玩耍,他老爸则笑眯眯地瞅着我:“懒猪,还说陪儿子玩,结果自己却呼呼大睡。”
“工作了一天很累嘛。”我嘟哝。
他捏捏我的鼻子:“起来吃饭,有你最喜欢的红烧肉。”
“我还想喝排骨汤。”我发挥肉食动物的本性,得寸进尺地要求。
“放心,早就知道你无肉不欢的了。”他连拖带拽地把我从床上拖到餐桌前,一手抱住儿子。
对着一桌子的家常美食,我眉开眼笑地望着孩子他爸,他被我盯得有几分害怕:“老婆你发神经啊?”
我仍然傻笑着盯住他,然后老实不客气地在他脸上印上了一个狼吻:“骆宇,我宣布,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人。”
他推开想要再得寸进尺给他一个熊抱的我,埋头吃菜:“我早就知道了。”
不错,面前这个叫骆宇的男人,三年前是个会让我冒冷汗的浪漫家伙,而现在,他是我的踏实老公。
两年前,我终于死不悔改地嫁给了这个小资男人。我知道身为一个庸俗的女人,想要和这种浪漫到极致的男人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极不容易,所以从嫁给他那天起,我就决定尝试一次伟大的改造计划,把飘在云端的骆宇先生拖回地面,让他体会生活的真谛。
开始几个月,我们基本没有在新居中开过伙,我们像恋爱时那样,仍然在城中的大小餐厅中解决三餐问题。
终于有一天,他看着信用卡账单上的数字,大惊失色地跑来找我商量。几番谈判过后,为了解决入不敷出的问题,他勉强同意启用家里的厨房。
我兴高采烈地打算大显身手。第一餐饭菜端上桌,骆宇只看看外观就大皱眉头,然后很不情愿地动了动筷子,把每样东西都尝了一遍后放下碗,很严肃地对我说:“大米饭烧得最好,因为它刚好熟了。”
我开始抽出时间上烹饪班,向身边所有的主妇们请教,买书、VCD教学带,看电视上的烹饪节目……然而我的厨艺仍然停留在新婚时的水平。终于有一天,骆宇决定自己动手。
讲究吃的人学起烹饪来果然比我有天分,而被众人吹捧得飘飘然的骆宇从此爱上了烧菜这门艺术,一手包办了我们这三口之家的三餐饮食。
接着他开始嫌我擦地板时太马虎,做家务时老闯祸,决意要做个榜样给我看——两年之间,这男人终于变成了我心目中的理想男人。
我为自己奸计得逞而狡黠地看着他,决定考察一下他改造的成果。
“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他看我一眼,把儿子递给我,开始收拾起桌上的碗碟:“冰箱里有你爱吃的荔枝,自己去拿来吃。”
我笑。安置好儿子,钻进厨房,把一颗剥了壳的荔枝塞进他嘴里,然后从后面环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背上,感受他给予我的舒适和安全的气息。
他含糊地说 :“我在洗碗。”
“骆宇,我爱你。”我很动情地开口。
他沉吟了一下,“如果你能帮我接住荔枝的核并扔进垃圾筒,搂住我的腰时松一点让我可以更顺畅地呼吸,我想我会更爱你。”
我哈哈大笑着松开他,把手伸到前面接住他吐出的荔枝核,而他趁机转头在我脸上轻吻了一下,这才继续洗他的碗。
每对夫妻的幸福,都会有不同的表现方式。我坚信适合我和骆宇的,不是浪漫,不是奢华,而是这平淡如水中所寄予的深情。
编辑/红豆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