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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命可以省却最后五年,汪精卫的一生该是一部怎样的正剧,让我们荡气回肠,让我们高山仰止。遗憾的是,1940年3月30日清晨的那个历史片段,将他扮成了永远的小丑。
那是一个早春的清晨,玄武湖上的云雾还没有散尽,仪表堂堂的汪精卫,在南京鸡鸣寺附近,在距离总统府不远处的一个礼堂里。一身晨礼服的汪精卫,领着一群身穿长衫胸佩红花的幕僚,左手拿着誓词,右手举向天空,宣誓就任(伪)国民政府代理主席兼行政院院长。那一刻,伪国民政府的旗帜在南京上空高高飘扬。
1938年底,汪精卫溜出重庆国民政府的官邸,躲至越南河内法租界的一栋小别墅,发表了史上臭名昭著的“艳电”,公开响应日本首相的“共荣”大计。后又联合各路伪政权,组建新中央政府,使用“国民政府”的名称,“还都”南京,承认伪满洲国独立。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那一幕。
蒋介石被激怒了。他让国民政府发出通缉令,宣称汪精卫通敌祸国的行为,触犯了《惩治汉奸条例》。他放出狠话:海可枯,石可烂,汪精卫永远不能被赦免。汪精卫也不需要他的赦免。当日本战败投降,蒋介石依照往日的通缉令捉拿汉奸时,汪精卫早已病死于秋叶零落的东京。
汪精卫死后大半年,蒋介石还都南京,葬于南京梅花山的汪精卫,受到了炸墓掘棺的报复。
夜读历史的时候,我在想,1940年3月30日黎明之前,汪精卫是睡着的,还是醒着的?这个当年刺杀摄政王的战士躺在床上,究竟想了些什么?他还记得“引刀成一块,不负少年头”的狱中旧作吗?天亮之后的汪精卫,并没有领衔主演的派头,苍老,憔悴,没有一丝笑容。当他严肃地走向主席台,一个历史现场的目击者说,他听到了微弱的叹息。
对汪精卫,熟读民国史的人,或多或少都对他抱有好感。他的一生,除了刺杀摄政王、投敌做汉奸,还有很多不为不知的细节,令我们感慨万千。他是一个年纪轻轻就在《红楼梦》研究史上留下一家之言的人,他一生不近女色,不抽、不赌、不嫖。和他的老冤家蒋介石比,他的文采流韵,他的器宇见识,他的气质修养,无不让后者相形见绌。
令人扼腕的是,他在民族危难之际,走上汉奸这条不归路。“汉奸”,是一个穿越中国历史的词汇,最初指汉族的叛徒,后来泛指出卖中华民族利益的投敌卖国者。这个词,进入法律条文,与汪精卫个人不无关联。还没逃离重庆的时候,一名参政员致电第二次国民参政会,呈送提案“敌未退国土前,言和即汉奸”,时任参议长的汪精卫率众通过了这一提案,《惩治汉奸条例》也随之出台。依据这个条例,国民政府通缉汪精卫,蒋介石骂他汉奸,还真不冤枉他。
国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国家主权也不是天生的。国家是在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由自然村慢慢发展过来的。国家主权的最终确立,源自人和人之间无声的契约。当我们取得一个国家的公民身份,就意味着我们和一个国家订立了一份彼此忠诚于对方的合同。个人危难的时候,我们有从国家获得保护的权利;国难当头的时候,我们也有保护国家、国土、国人的义务。显然,身为中国公民的汪精卫,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
今天,遥想他在伪国民政府庆典上的面容,反顾他的一生,我不由自主地想到莎士比亚的戏剧,几分华丽悠长,几分淡淡忧伤。
那是一个早春的清晨,玄武湖上的云雾还没有散尽,仪表堂堂的汪精卫,在南京鸡鸣寺附近,在距离总统府不远处的一个礼堂里。一身晨礼服的汪精卫,领着一群身穿长衫胸佩红花的幕僚,左手拿着誓词,右手举向天空,宣誓就任(伪)国民政府代理主席兼行政院院长。那一刻,伪国民政府的旗帜在南京上空高高飘扬。
1938年底,汪精卫溜出重庆国民政府的官邸,躲至越南河内法租界的一栋小别墅,发表了史上臭名昭著的“艳电”,公开响应日本首相的“共荣”大计。后又联合各路伪政权,组建新中央政府,使用“国民政府”的名称,“还都”南京,承认伪满洲国独立。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那一幕。
蒋介石被激怒了。他让国民政府发出通缉令,宣称汪精卫通敌祸国的行为,触犯了《惩治汉奸条例》。他放出狠话:海可枯,石可烂,汪精卫永远不能被赦免。汪精卫也不需要他的赦免。当日本战败投降,蒋介石依照往日的通缉令捉拿汉奸时,汪精卫早已病死于秋叶零落的东京。
汪精卫死后大半年,蒋介石还都南京,葬于南京梅花山的汪精卫,受到了炸墓掘棺的报复。
夜读历史的时候,我在想,1940年3月30日黎明之前,汪精卫是睡着的,还是醒着的?这个当年刺杀摄政王的战士躺在床上,究竟想了些什么?他还记得“引刀成一块,不负少年头”的狱中旧作吗?天亮之后的汪精卫,并没有领衔主演的派头,苍老,憔悴,没有一丝笑容。当他严肃地走向主席台,一个历史现场的目击者说,他听到了微弱的叹息。
对汪精卫,熟读民国史的人,或多或少都对他抱有好感。他的一生,除了刺杀摄政王、投敌做汉奸,还有很多不为不知的细节,令我们感慨万千。他是一个年纪轻轻就在《红楼梦》研究史上留下一家之言的人,他一生不近女色,不抽、不赌、不嫖。和他的老冤家蒋介石比,他的文采流韵,他的器宇见识,他的气质修养,无不让后者相形见绌。
令人扼腕的是,他在民族危难之际,走上汉奸这条不归路。“汉奸”,是一个穿越中国历史的词汇,最初指汉族的叛徒,后来泛指出卖中华民族利益的投敌卖国者。这个词,进入法律条文,与汪精卫个人不无关联。还没逃离重庆的时候,一名参政员致电第二次国民参政会,呈送提案“敌未退国土前,言和即汉奸”,时任参议长的汪精卫率众通过了这一提案,《惩治汉奸条例》也随之出台。依据这个条例,国民政府通缉汪精卫,蒋介石骂他汉奸,还真不冤枉他。
国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国家主权也不是天生的。国家是在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由自然村慢慢发展过来的。国家主权的最终确立,源自人和人之间无声的契约。当我们取得一个国家的公民身份,就意味着我们和一个国家订立了一份彼此忠诚于对方的合同。个人危难的时候,我们有从国家获得保护的权利;国难当头的时候,我们也有保护国家、国土、国人的义务。显然,身为中国公民的汪精卫,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
今天,遥想他在伪国民政府庆典上的面容,反顾他的一生,我不由自主地想到莎士比亚的戏剧,几分华丽悠长,几分淡淡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