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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多元化和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山阳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许多新特点,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程度相适应,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状况及效果
一是流转数量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并逐步扩展。据调查统计,截至2013年9月,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1.909万亩,是2008年的2.1倍,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2%。特别是去年以来,流转步伐明显加快,自2012年7月份以来新增面积已达到5940.41亩。
二是流转方式以出租为主。法律允许农民采取出租、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承包经营权。山阳县流转的方式多样,但出租一直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方式,占到流转总面积的90%以上。
三是流转对象呈多元化趋势。除农户之间流转外,近年来一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返乡创业人员等规模经营主体作为受让方参与流转,并呈逐步增长趋势。据调查,受让方为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主体的已占到40%以上。如金川封幸化工有限公司租赁200亩发展茶园,涉及农户139户;天士力集团公司2011年10月在色河峪口、陆湾租赁400亩,2013年秋又在板岩镇耿家村、安门口村租赁了600亩土地用于发展丹参。
四是流转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劳动力转移程度紧密相关。从经济发展水平看,公路沿线经济较发达地区流转高于高寒贫困山区。如漫川、法官、板岩、十里等镇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两岭、天桥、王闫等镇却在100亩以内;从劳动力转移程度看,转移较多的地区流转面积比较大。
五是流转土地用途趋于优势特色产业开发和规模养殖。山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主要以发展九眼莲、茶叶、核桃、食用菌和规模养殖为主。如漫川、法官、十里等镇的设施蔬菜、九眼莲;宽坪、延坪等镇的茶叶规模开发;色河、十里、银花等镇的设施养鸡等。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效果
通过土地流转,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是培育了规模经营主体,加快了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步伐,增加了农民生产收入。据统计,2012年全县特色产业总产值达到10.7亿元,收入5.14亿元,人均1321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3.6%,是2008年底的7.92倍,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二是解放和转移了农村劳动力,有效增加了农民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通过合理流转,解放了部分劳动力,使其得到充分利用。通过规模发展,能充分利用当地的闲散劳动力,特别是一些辅助劳动力,有效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同时通过适度流转,每亩地年租金净收入是500—1000元,远远高于种植粮食收入,年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1000万元以上。
三是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集约化经营效益显著。通过土地流转,实行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使一些先进农业技术得到应用,使农民从“锄禾日当午”的困苦中解脱出来。同时通过产业规模发展,对一些低产田进行改造,可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率。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不但提高了规模效益,同时可有效保障我县乃至周边地区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四是拓展了农业的多种功能。土地流转后,通过标准化建设,进行立体种植,发展观光农业,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带动了当地的旅游业、餐饮服务业、运输业,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五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了县域经济突破发展。近年来,随着大量土地流转,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特别是劳务产业由2008年的4.3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9.7亿元,是2008年的2.26倍,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流转规模相对较小,形式单一。山阳县土地资源匮乏,人均耕地不足0.8亩,且耕地质量差,坡地多,坪地少,旱地多,水田、水浇地少。为体现公平均衡,土地承包到户时,优劣土地分类均分,致使大部分农户每户都有多处小块田地,形成典型的“绺绺”田,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且流转形式主要表现为出租。
二是流转期限较短,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目前,山阳县流转土地主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茶园建设,这些产业都是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影响的弱势产业,风险大,比较效益低,对受让人的吸引力不大,导致流转期较短,特别是种植业方面,流转期在三年以内的占到50%以上。导致对土地不能做长远规划,不利于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集中流转难度大,不利于规模经营。山阳县土地零散和群众的观念陈旧,从根本上制约了流转的规模和集中程度,多数群众因外出打工,而且大多从事体力劳动,收入不稳定,对土地的眷恋很深,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成为失地、失业、失去生活保障的“三失”人员,宁愿自己粗放经营或土地荒芜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还有的人将自己的承包地让亲戚邻居看管起来,难于形成规模经营。
四是流转不规范,为农村大局稳定埋下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流转程序不规范。大多数农户间通过口头协议流转,没有履行签约和备案登记,即使有书面合同,也没有按规范签订,合同内容不完整,面积、用途、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二是流转形式不规范。土地流转的自发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较大,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个别养殖用地租用期限已经超过了二轮承包期限,容易发生纠纷。还有的农户自发流转逃避应尽的义务,这些农户户口在村,人已迁居外地,他们只依法享受承包本村土地的权利,却不履行农田水利等公益事业建设的义务;有的在公路、集镇附近和重点工程、厂矿企业所在地的农户,由于前几年土地比较效益低,对是否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所谓,有的甚至放弃。但由于近年来受征占地、矿产资源开发等因素影响,土地突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出现越来越多的农户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引发纠纷,甚至不惜手足之情,诉诸法院。 四、促进土地流转的建议
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产业主导、典型带动,创新模式、分类推进,规范管理、健全机制,抓点带面、辐射发展。
一是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三个关系。土地流转政策性强,情况较为复杂。要实现土地转“活”、产业兴旺、农民富裕的目的,必须牢牢把握和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必须正确把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维护农业和农村稳定的基础。同时,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能进一步完善基本经营制度,充分挖掘土地经营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巩固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第二,必须正确把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发展现代农业的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能使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有利于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但是,不能脱离实际盲目追求规模经营的速度,不能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三,必须正确把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土地流转行为是一种市场行为,政府部门应当承担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等职责,不能强迫命令,不能越俎代庖,也不能放任自流。
二是以产业化发展和规模经营促进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发展的程度,决定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要以“一村一品”为抓手,做强做优“药、果、畜、茶、特色农产品”五大产业集群,推动土地向优势产业集中流转,产业发展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一要科学布局产业集群,壮大基地促流转。依托山阳县资源丰富、气候多样、南北差异的自然优势,因地制宜规划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土地围绕产业集中连片流转,重点抓好以“五大商药”和薯芋为重点的订单中药材基地,以核桃为主的3个万亩核桃科技带动区,以生猪、笼养鸡为主的畜禽养殖小区,以茶叶、九眼莲、魔芋、食用菌、设施蔬菜为主的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土地规模经营、产业稳步提升。二要扶持产业大户和龙头企业规模经营带流转。按照“土地流转吸引大户经营,大户经营带动土地流转”的思路,鼓励支持农村能人、种粮大户和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兴办中药材、核桃、茶叶系列产品深加工、农特产品运销为主的龙头企业,促进土地集中连片经营。推行“企业(大户)+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发挥企业和大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土地规模经营的综合效益。 三要培育专业合作组织推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解决农户分散经营、信息不对称、生产不规范等难题,要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农户分散经营的土地,实行统一管理经营,有效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最大限度提高经济效益。
三是发挥劳务经济效应、激活土地流转。土地是个定量,推动农业劳动力有序转移,是搞好土地流转的关键所在。一要强化技能培训带动转移。重点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新增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整合“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劳务扶贫等各类培训资源,对劳务人员进行订单培训、定向输出,确保农村劳动力转得出去、稳定就业,巩固流转基础。二要拓宽就业空间扩大转移。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劳务经济的冲击,依托县内旅游开发、项目建设、城镇建设形成的商流、人流、物流,发挥能人大户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农村劳动力从事商贸、运输、餐饮服务、建工家政、休闲娱乐等二、三产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集聚,消化吸收富余农民,增加农村土地流转动力。三要制定政策保障转移。加快改革农村户籍制度,打破农民身份限制,鼓励农民到城镇安家入户、买房置业,建立健全务工定居人员教育、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机制,使他们真正融入城镇,彻底摆脱对土地的依赖,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
四是探索多种流转模式、盘活土地流转。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既要大胆探索、创新形式,又要立足镇村实际,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采用不同模式。第一种是租赁经营模式。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使自己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外出或就近务工、经商,实现土地承包人与经营者双赢。第二种是公司或大户承包模式。农业公司或大户通过镇、村协调,规模连片向农户包租土地,从事规模化种植、养殖,农户按生产标准为公司或大户打工,农户既获得地租和劳务双份收入,又学到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实现了土地效益最大化。第三种是合作经营模式。以村组或跨区域农户为单位,农户以土地入股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统一标准生产经营、统一加工销售,建立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联动机制,提高合作经营的综合效益。第四种是反租倒包模式。由村集体反租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投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形成一定数量土地规模后再承包给个人或企业,农户不承担任何风险并稳定获得租地收入,又能提高集体经济收入。第五种是土地托管模式。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户将土地交给村委会,由村委代替农户发包承包地,解决外出农户的后顾之忧,确保土地不会撂荒。
五是完善管理服务机制、推动土地有序流转。土地流转事关农村稳定和农民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流转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原则,制定政策,建立工作机制,狠抓典型示范,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稳步有序开展。一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县、乡二级土地流转管理机制,明确农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扶持政策和规范流转程序、仲裁纠纷、统计流转总量等工作,在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做好规范管理、土地集中连片整理、基础设施改善、中介协调等服务,进行流转的信息发布、合同签证、档案管理和动态监测,促进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和市场化。二要依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制定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印制规范的流转合同文本,明确土地流转程序,统一土地流转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土地流转合同管理、登记制度和定期上报制度,建立县镇联动的土地流转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流转土地的日常监管,及时纠正和查处流转中的违规行为,积极化解土地流转纠纷,保障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进行。三要建立土地流转激励保障机制。在财政部门应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培育和奖励带动土地流转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经营大户,对成片规模经营农村土地达到一定数量的投资人、受让人和创建农产品品牌的,给予奖励扶持。坚持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工程、新农村建设等项目与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形成涉农项目跟着土地流转走,基本设施围绕产业基地建的格局,通过项目带动流转,开发一片,流转一片,更好地发挥涉农项目的效益。建立土地流转融资机制,允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规模经营大户以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支持具备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利用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方式直接融资,切实解决农业生产资金短缺难题。
课题调研组组长: 李旭光
课题调研组副组长:徐文礼(山阳县财政局)
课题调研组成员: 舒诗林(山阳县财政局)
李思红(山阳县农业局经管站)
责任编辑:汤星颐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状况及效果
一是流转数量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并逐步扩展。据调查统计,截至2013年9月,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1.909万亩,是2008年的2.1倍,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2%。特别是去年以来,流转步伐明显加快,自2012年7月份以来新增面积已达到5940.41亩。
二是流转方式以出租为主。法律允许农民采取出租、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承包经营权。山阳县流转的方式多样,但出租一直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方式,占到流转总面积的90%以上。
三是流转对象呈多元化趋势。除农户之间流转外,近年来一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返乡创业人员等规模经营主体作为受让方参与流转,并呈逐步增长趋势。据调查,受让方为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主体的已占到40%以上。如金川封幸化工有限公司租赁200亩发展茶园,涉及农户139户;天士力集团公司2011年10月在色河峪口、陆湾租赁400亩,2013年秋又在板岩镇耿家村、安门口村租赁了600亩土地用于发展丹参。
四是流转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劳动力转移程度紧密相关。从经济发展水平看,公路沿线经济较发达地区流转高于高寒贫困山区。如漫川、法官、板岩、十里等镇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两岭、天桥、王闫等镇却在100亩以内;从劳动力转移程度看,转移较多的地区流转面积比较大。
五是流转土地用途趋于优势特色产业开发和规模养殖。山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主要以发展九眼莲、茶叶、核桃、食用菌和规模养殖为主。如漫川、法官、十里等镇的设施蔬菜、九眼莲;宽坪、延坪等镇的茶叶规模开发;色河、十里、银花等镇的设施养鸡等。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效果
通过土地流转,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是培育了规模经营主体,加快了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步伐,增加了农民生产收入。据统计,2012年全县特色产业总产值达到10.7亿元,收入5.14亿元,人均1321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3.6%,是2008年底的7.92倍,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二是解放和转移了农村劳动力,有效增加了农民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通过合理流转,解放了部分劳动力,使其得到充分利用。通过规模发展,能充分利用当地的闲散劳动力,特别是一些辅助劳动力,有效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同时通过适度流转,每亩地年租金净收入是500—1000元,远远高于种植粮食收入,年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1000万元以上。
三是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集约化经营效益显著。通过土地流转,实行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使一些先进农业技术得到应用,使农民从“锄禾日当午”的困苦中解脱出来。同时通过产业规模发展,对一些低产田进行改造,可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率。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不但提高了规模效益,同时可有效保障我县乃至周边地区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四是拓展了农业的多种功能。土地流转后,通过标准化建设,进行立体种植,发展观光农业,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带动了当地的旅游业、餐饮服务业、运输业,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五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了县域经济突破发展。近年来,随着大量土地流转,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特别是劳务产业由2008年的4.3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9.7亿元,是2008年的2.26倍,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流转规模相对较小,形式单一。山阳县土地资源匮乏,人均耕地不足0.8亩,且耕地质量差,坡地多,坪地少,旱地多,水田、水浇地少。为体现公平均衡,土地承包到户时,优劣土地分类均分,致使大部分农户每户都有多处小块田地,形成典型的“绺绺”田,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且流转形式主要表现为出租。
二是流转期限较短,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目前,山阳县流转土地主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茶园建设,这些产业都是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影响的弱势产业,风险大,比较效益低,对受让人的吸引力不大,导致流转期较短,特别是种植业方面,流转期在三年以内的占到50%以上。导致对土地不能做长远规划,不利于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集中流转难度大,不利于规模经营。山阳县土地零散和群众的观念陈旧,从根本上制约了流转的规模和集中程度,多数群众因外出打工,而且大多从事体力劳动,收入不稳定,对土地的眷恋很深,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成为失地、失业、失去生活保障的“三失”人员,宁愿自己粗放经营或土地荒芜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还有的人将自己的承包地让亲戚邻居看管起来,难于形成规模经营。
四是流转不规范,为农村大局稳定埋下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流转程序不规范。大多数农户间通过口头协议流转,没有履行签约和备案登记,即使有书面合同,也没有按规范签订,合同内容不完整,面积、用途、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二是流转形式不规范。土地流转的自发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较大,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个别养殖用地租用期限已经超过了二轮承包期限,容易发生纠纷。还有的农户自发流转逃避应尽的义务,这些农户户口在村,人已迁居外地,他们只依法享受承包本村土地的权利,却不履行农田水利等公益事业建设的义务;有的在公路、集镇附近和重点工程、厂矿企业所在地的农户,由于前几年土地比较效益低,对是否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所谓,有的甚至放弃。但由于近年来受征占地、矿产资源开发等因素影响,土地突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出现越来越多的农户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引发纠纷,甚至不惜手足之情,诉诸法院。 四、促进土地流转的建议
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产业主导、典型带动,创新模式、分类推进,规范管理、健全机制,抓点带面、辐射发展。
一是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三个关系。土地流转政策性强,情况较为复杂。要实现土地转“活”、产业兴旺、农民富裕的目的,必须牢牢把握和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必须正确把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维护农业和农村稳定的基础。同时,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能进一步完善基本经营制度,充分挖掘土地经营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巩固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第二,必须正确把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发展现代农业的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能使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有利于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但是,不能脱离实际盲目追求规模经营的速度,不能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三,必须正确把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土地流转行为是一种市场行为,政府部门应当承担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等职责,不能强迫命令,不能越俎代庖,也不能放任自流。
二是以产业化发展和规模经营促进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发展的程度,决定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要以“一村一品”为抓手,做强做优“药、果、畜、茶、特色农产品”五大产业集群,推动土地向优势产业集中流转,产业发展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一要科学布局产业集群,壮大基地促流转。依托山阳县资源丰富、气候多样、南北差异的自然优势,因地制宜规划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土地围绕产业集中连片流转,重点抓好以“五大商药”和薯芋为重点的订单中药材基地,以核桃为主的3个万亩核桃科技带动区,以生猪、笼养鸡为主的畜禽养殖小区,以茶叶、九眼莲、魔芋、食用菌、设施蔬菜为主的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土地规模经营、产业稳步提升。二要扶持产业大户和龙头企业规模经营带流转。按照“土地流转吸引大户经营,大户经营带动土地流转”的思路,鼓励支持农村能人、种粮大户和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兴办中药材、核桃、茶叶系列产品深加工、农特产品运销为主的龙头企业,促进土地集中连片经营。推行“企业(大户)+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发挥企业和大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土地规模经营的综合效益。 三要培育专业合作组织推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解决农户分散经营、信息不对称、生产不规范等难题,要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农户分散经营的土地,实行统一管理经营,有效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最大限度提高经济效益。
三是发挥劳务经济效应、激活土地流转。土地是个定量,推动农业劳动力有序转移,是搞好土地流转的关键所在。一要强化技能培训带动转移。重点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新增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整合“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劳务扶贫等各类培训资源,对劳务人员进行订单培训、定向输出,确保农村劳动力转得出去、稳定就业,巩固流转基础。二要拓宽就业空间扩大转移。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劳务经济的冲击,依托县内旅游开发、项目建设、城镇建设形成的商流、人流、物流,发挥能人大户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农村劳动力从事商贸、运输、餐饮服务、建工家政、休闲娱乐等二、三产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集聚,消化吸收富余农民,增加农村土地流转动力。三要制定政策保障转移。加快改革农村户籍制度,打破农民身份限制,鼓励农民到城镇安家入户、买房置业,建立健全务工定居人员教育、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机制,使他们真正融入城镇,彻底摆脱对土地的依赖,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
四是探索多种流转模式、盘活土地流转。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既要大胆探索、创新形式,又要立足镇村实际,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采用不同模式。第一种是租赁经营模式。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使自己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外出或就近务工、经商,实现土地承包人与经营者双赢。第二种是公司或大户承包模式。农业公司或大户通过镇、村协调,规模连片向农户包租土地,从事规模化种植、养殖,农户按生产标准为公司或大户打工,农户既获得地租和劳务双份收入,又学到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实现了土地效益最大化。第三种是合作经营模式。以村组或跨区域农户为单位,农户以土地入股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统一标准生产经营、统一加工销售,建立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联动机制,提高合作经营的综合效益。第四种是反租倒包模式。由村集体反租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投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形成一定数量土地规模后再承包给个人或企业,农户不承担任何风险并稳定获得租地收入,又能提高集体经济收入。第五种是土地托管模式。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户将土地交给村委会,由村委代替农户发包承包地,解决外出农户的后顾之忧,确保土地不会撂荒。
五是完善管理服务机制、推动土地有序流转。土地流转事关农村稳定和农民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流转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原则,制定政策,建立工作机制,狠抓典型示范,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稳步有序开展。一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县、乡二级土地流转管理机制,明确农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扶持政策和规范流转程序、仲裁纠纷、统计流转总量等工作,在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做好规范管理、土地集中连片整理、基础设施改善、中介协调等服务,进行流转的信息发布、合同签证、档案管理和动态监测,促进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和市场化。二要依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制定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印制规范的流转合同文本,明确土地流转程序,统一土地流转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土地流转合同管理、登记制度和定期上报制度,建立县镇联动的土地流转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流转土地的日常监管,及时纠正和查处流转中的违规行为,积极化解土地流转纠纷,保障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进行。三要建立土地流转激励保障机制。在财政部门应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培育和奖励带动土地流转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经营大户,对成片规模经营农村土地达到一定数量的投资人、受让人和创建农产品品牌的,给予奖励扶持。坚持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工程、新农村建设等项目与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形成涉农项目跟着土地流转走,基本设施围绕产业基地建的格局,通过项目带动流转,开发一片,流转一片,更好地发挥涉农项目的效益。建立土地流转融资机制,允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规模经营大户以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支持具备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利用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方式直接融资,切实解决农业生产资金短缺难题。
课题调研组组长: 李旭光
课题调研组副组长:徐文礼(山阳县财政局)
课题调研组成员: 舒诗林(山阳县财政局)
李思红(山阳县农业局经管站)
责任编辑:汤星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