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来,在甘肃省兰州市出现了一种专为肇事司机“顶罪”的“替身”现象,他们专门为喝醉酒或其他原因肇事的司机“顶罪”。司法实践中,一些司机酒后驾车肇事,为逃避责任,就想办法找“替身”来“顶罪”。还有一些“有身份”的人物,驾车肇事后,因为顾及身份和地位,也往往会找“替身”。“替身”有的是同车的人.有的是亲朋好友,也有的可能是司机为领导顶替。动机各有不同,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使交通肇事者逃避法律的追究。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应该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