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构建大湾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不失为良策。现阶段,一国两制下大湾区替代性纠纷解决存在诸多挑战与困境,但广东与港澳在经济、文化、地缘上具有无可比拟之优势,能够成为克服差异的有效因素。构建大湾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既要统一立法,亦应分别构建大湾区公证、仲裁、调解等合作机制,再加之设立相应机构,以全方位、多层次助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