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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五”期间,北京市抓住加入世贸组织和“新北京、新奥运”的机遇,大力改善投资贸易环境,加快优化投资贸易结构,对外经贸发展全面实现了“十五”计划预定目标,跨上了新的台阶,成为“十一五”时期外经贸发展的新起点。
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开始转变
“十五”时期,北京市货物进出口累计3927.4亿美元,是“九五”的2.3倍。其中出口累计927亿美元,是“九五”的1.9倍。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逐年提高。2005年北京市机电产品出口占全市出口50.5%,比2000年提高14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北京市出口31.5%,比2000年提高12.5个百分点,已经超过国家2020年远景目标。服务贸易优势突出,根据国际收支表,北京服务贸易收支累计913.8亿美元;其中收入533亿美元,支出380.8亿美元,顺差152.2亿美元。技术贸易发展迅速,北京企业技术出口合同认定登记累计21.8亿美元,技术进口合同认定登记累计46.4亿美元。
吸收外资质量和水平得到提高
“十五”时期,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23.2亿美元,是“九五”的1.2倍,超过“十五”预期目标105亿美元的17.3%。投资领域不断拓宽,结构更加合理。以通信、汽车、计算机、电子等为主的制造业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占31.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占30.6%。外资投向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资产管理等领域填补了利用外资的空白。通过落实CEPA,在旅行社、音像制品分销等八个领域,取得港商独资或控股投资的新突破。截至2005年底,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商务部认定累计16家,本市认定累计29家(其中9家也是商务部认定的)外商投资性公司累计146家,外商投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累计239家。北京市国内企事业单位新借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协议总额7.1亿美元,与“九五”时期基本持平。
实施“走出去”战略成效显著
“十五”时期是北京市境外投资发展最快的时期,累计批准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184家,累计投资总额20.9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11.2亿美元,分别是“九五”时期的1.9倍、20倍和20倍。我市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累计合同额27.3亿美元,累计营业额20.8亿美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分别是“九五”的1.9倍和1.7倍。对外承包劳务涉及的行业由综合性外经贸行业、建筑业、劳务合作、生产企业和设计咨询,拓展到高科技、电子通信、广电等行业。
投资贸易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十五”时期,全面清理、修订了有关的政策法规,使投资贸易环境进一步
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全面推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北京市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取消了北京市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137项,提高了行政效率。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外经贸发展政策,规范和促进外经贸发展,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运用较少的外贸发展资金,产生了较大政策效应。中央直属单位、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政府各部门、开发区和各区县共同努力,为外经贸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改善了通关环境,提高了口岸工作效率。开通了外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受理,免费代办”。各区县提供“一条龙”全程代办服务,降低了商务成本。为外商投资企业解决投资后出现的新问题,在购房购车、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改善了外商生活环境。
尽管“十五”时期北京市对外经贸实现跨越式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在“十一五”时期着重解决。
转变贸易增长方式的制约因素需要克服
出口企业、出口商品和出口市场的集中度依然偏高。国营贸易(大宗资源性)产品以外的商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需要进一步提高。内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出口商品比重仍然很低。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质量的薄弱环节需要加强
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扩大外商投资领域、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的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评价利用外资质量的统计分析还相对薄弱:投资促进与相关服务工作的系统性、专业性、针对性有待增强。
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需要完善
北京市现行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在支持力度和支持范围上仍有不足,在金融服务、税收政策等方面欠缺相应的配套措施。对开展“走出去”工作的企业还缺乏有效的管理、服务手段。
优化外经贸发展环境的深层次问题需要解决
优化外经贸发展环境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需要创新;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門的决策质量和效率、运用政策和公共资源的实效、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外经贸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改革亟待深化;与周边省市的经贸合作有待加强。
今后北京外经贸发展的国内外形势是机遇大于挑战,但一些不利因素和不确定因素不容忽视。今后外经贸工作的战略规划是:
外贸增长方式实现重大转变
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开拓新兴出口市场。推进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进程,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保持出口增长势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效益。保持一定比例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不断提高非国营贸易产品出口比重,减少资源密集型商品出口比例。提高机电、高新技术、软件、文化创意、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出口比重,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延伸加工贸易产业价值链条,增强国产料件配套能力,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继续保持外商投资规模,拓宽外商投资领域,优化外商投资结构;继续积极、合理、高效借用国外贷款,保持一定规模;使外资产业结构、区域布局更加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首都经济发展要求,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外资投向高端领域,通过引进高新技术、先进管理,增强首都经济的国际竞争优势,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组织形态上,鼓励跨国公司和国际机构在京设立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研发中心、结算中心和国际采购中心等;在产业领域中,鼓励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环境保护和城市基础设施。
对外经济合作达到新水平
继续发展对外直接投资、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以市场、资源、资金或技术需求为导向的境外投资,通过建立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和设立境外研发机构等方式“走出去”。重点支持与承包工程相结合、以工程换资源的境外投资项目,支持以获取国外资源为目的境外投资项目,支持企业以收购、并购和股权置换等方式开展对外投资。
口岸通关效率与便捷程度得到提升
为满足国家对外交往、举办2008年奥运会和首都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首都现代化口岸体系,带动周边区域经济共同发展。与国家电子口岸建设委员会上下联动,借鉴其他省市经验,整合各方资源,稳步推进北京地方电子口岸建设。适应进出口物流的扩大,推进首都机场新货运区建设,改进铁路口岸配套设施。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扩大首都航空口岸开放,完成本期首都机场扩建,进行北京第二机场的选址和论证工作。
按照“依法把关、监管有效、方便进出、优质服务”的要求,全面促进口岸通关环境的改善和服务效率的提高。改革口岸检验流程,改善口岸查验设施,改进口岸查验办法和配套措施。在充分发挥口岸查验部门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调,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信息共享,完善口岸服务。
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开始转变
“十五”时期,北京市货物进出口累计3927.4亿美元,是“九五”的2.3倍。其中出口累计927亿美元,是“九五”的1.9倍。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逐年提高。2005年北京市机电产品出口占全市出口50.5%,比2000年提高14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北京市出口31.5%,比2000年提高12.5个百分点,已经超过国家2020年远景目标。服务贸易优势突出,根据国际收支表,北京服务贸易收支累计913.8亿美元;其中收入533亿美元,支出380.8亿美元,顺差152.2亿美元。技术贸易发展迅速,北京企业技术出口合同认定登记累计21.8亿美元,技术进口合同认定登记累计46.4亿美元。
吸收外资质量和水平得到提高
“十五”时期,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23.2亿美元,是“九五”的1.2倍,超过“十五”预期目标105亿美元的17.3%。投资领域不断拓宽,结构更加合理。以通信、汽车、计算机、电子等为主的制造业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占31.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占30.6%。外资投向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资产管理等领域填补了利用外资的空白。通过落实CEPA,在旅行社、音像制品分销等八个领域,取得港商独资或控股投资的新突破。截至2005年底,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商务部认定累计16家,本市认定累计29家(其中9家也是商务部认定的)外商投资性公司累计146家,外商投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累计239家。北京市国内企事业单位新借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协议总额7.1亿美元,与“九五”时期基本持平。
实施“走出去”战略成效显著
“十五”时期是北京市境外投资发展最快的时期,累计批准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184家,累计投资总额20.9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11.2亿美元,分别是“九五”时期的1.9倍、20倍和20倍。我市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累计合同额27.3亿美元,累计营业额20.8亿美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分别是“九五”的1.9倍和1.7倍。对外承包劳务涉及的行业由综合性外经贸行业、建筑业、劳务合作、生产企业和设计咨询,拓展到高科技、电子通信、广电等行业。
投资贸易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十五”时期,全面清理、修订了有关的政策法规,使投资贸易环境进一步
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全面推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北京市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取消了北京市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137项,提高了行政效率。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外经贸发展政策,规范和促进外经贸发展,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运用较少的外贸发展资金,产生了较大政策效应。中央直属单位、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政府各部门、开发区和各区县共同努力,为外经贸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改善了通关环境,提高了口岸工作效率。开通了外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受理,免费代办”。各区县提供“一条龙”全程代办服务,降低了商务成本。为外商投资企业解决投资后出现的新问题,在购房购车、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改善了外商生活环境。
尽管“十五”时期北京市对外经贸实现跨越式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在“十一五”时期着重解决。
转变贸易增长方式的制约因素需要克服
出口企业、出口商品和出口市场的集中度依然偏高。国营贸易(大宗资源性)产品以外的商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需要进一步提高。内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出口商品比重仍然很低。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质量的薄弱环节需要加强
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扩大外商投资领域、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的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评价利用外资质量的统计分析还相对薄弱:投资促进与相关服务工作的系统性、专业性、针对性有待增强。
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需要完善
北京市现行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在支持力度和支持范围上仍有不足,在金融服务、税收政策等方面欠缺相应的配套措施。对开展“走出去”工作的企业还缺乏有效的管理、服务手段。
优化外经贸发展环境的深层次问题需要解决
优化外经贸发展环境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需要创新;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門的决策质量和效率、运用政策和公共资源的实效、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外经贸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改革亟待深化;与周边省市的经贸合作有待加强。
今后北京外经贸发展的国内外形势是机遇大于挑战,但一些不利因素和不确定因素不容忽视。今后外经贸工作的战略规划是:
外贸增长方式实现重大转变
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开拓新兴出口市场。推进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进程,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保持出口增长势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效益。保持一定比例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不断提高非国营贸易产品出口比重,减少资源密集型商品出口比例。提高机电、高新技术、软件、文化创意、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出口比重,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延伸加工贸易产业价值链条,增强国产料件配套能力,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继续保持外商投资规模,拓宽外商投资领域,优化外商投资结构;继续积极、合理、高效借用国外贷款,保持一定规模;使外资产业结构、区域布局更加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首都经济发展要求,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外资投向高端领域,通过引进高新技术、先进管理,增强首都经济的国际竞争优势,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组织形态上,鼓励跨国公司和国际机构在京设立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研发中心、结算中心和国际采购中心等;在产业领域中,鼓励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环境保护和城市基础设施。
对外经济合作达到新水平
继续发展对外直接投资、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以市场、资源、资金或技术需求为导向的境外投资,通过建立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和设立境外研发机构等方式“走出去”。重点支持与承包工程相结合、以工程换资源的境外投资项目,支持以获取国外资源为目的境外投资项目,支持企业以收购、并购和股权置换等方式开展对外投资。
口岸通关效率与便捷程度得到提升
为满足国家对外交往、举办2008年奥运会和首都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首都现代化口岸体系,带动周边区域经济共同发展。与国家电子口岸建设委员会上下联动,借鉴其他省市经验,整合各方资源,稳步推进北京地方电子口岸建设。适应进出口物流的扩大,推进首都机场新货运区建设,改进铁路口岸配套设施。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扩大首都航空口岸开放,完成本期首都机场扩建,进行北京第二机场的选址和论证工作。
按照“依法把关、监管有效、方便进出、优质服务”的要求,全面促进口岸通关环境的改善和服务效率的提高。改革口岸检验流程,改善口岸查验设施,改进口岸查验办法和配套措施。在充分发挥口岸查验部门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调,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信息共享,完善口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