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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彰显出鲜明的中国特色。随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初具规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观视域下,党内法规作为党的意志的集中体现和规范表达,不仅是管党治党的主要依据,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奠定了法治建设的基本伦理基础和价值取向。只有厘清党内法规的法治特性、规范属性和价值个性,才能揭示法治建设背后的政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