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恶意补足年龄制度适用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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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愈演愈烈之势,现阶段只有刑事诉讼法中单个章节设置的未成年人诉讼程序能够适用,其他实体法的规定都比较分散,有关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也主要侧重于未成年人保护,因此立法上无法对未成年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在此种情形下,笔者拟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相关的规定,探讨在我国刑法中是否可以确立'恶意补足年龄规则',以来弥补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惩罚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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