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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5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国家及其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教育管理部门还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明确地提出了开展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这个决定,教育部于1985年6月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镜泊湖召开了全国高等工程教育评估专题座谈会,这是我国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大学教育评估实践和研究活动的一个开端。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来临,高等教育质量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从西方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来看,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与数量的大发展似乎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大众化使高等学校入学人数剧增,许多在精英教育阶段根本无望升学的学生纷纷进入大学。同时,“精耕细作”的传统培养模式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大批量、粗放式的大学经营模式使高等教育质量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有人批评高等教育大众化使大学成了“垃圾场”。因此,在今天,研究加强高等教育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从1985年6月召开的镜泊湖会议至今已经22年了,在这22年里,我国大学教育评估在探索中前进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也面临着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非常有必要对这一历史进程进行深刻的理性思考,从中找出我国大学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评估的未来走向。
一、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工作现状
1.我国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的政策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法接受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依据上述法律条文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由其组织的评估机构有权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质量进行评估。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对高等学校管理重心下移,管理方式逐步转向政府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弱化对高等学校的过程管理,强化对教育结果的评估。现阶段我国本科教学评估的基本特点,体现了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具有行政性、权威性和导向性。根据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2001年8月28日,教育部制定颁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四号文件),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育质量特别是本科教育质量作为评估和衡量高等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高等学校要处理好新形势下规模与质量、发展与投入、教学与科研、改革与建设的关系,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命线的观念,学校党政一把手作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教学质量,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本科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高等学校的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将本科教育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2003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若干意见》。2004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颁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该方案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以及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及其标准做了相关规定。
《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了国家建立每五年一轮的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制度,即要求高等学校每5年必须接受一次教学评估。2005年1月7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作为教育部05年1号文件下发,是对01年4号文件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多年以来高教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周济同志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加大对教学基本建设投入力度,加强对高等学校进行教学评估工作,提出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二十字评估方针。以上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的出台,对我国教学评估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实际操作状况
中国现有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中比较完善的主要是对教学的评估,尤其是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已经作为教育部正在实施的“质量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
教育部开展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三个符合度”,即学校确定的目标(学校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要求、人才的全面发展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符合程度;学校的实际工作状态与确定的目标符合程度;学校所培养的人才质量与自定目标的符合程度。因此,学校是评估的主体。评估工作不单单是评估高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而是从办学指导思想、精神面貌、人、财、物、教学效果及特色等多个方面对高校进行立体式的全面评估,是整体性的工作评估。评估指标体系共有7个一级指标(包括: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7个方面)和1个特色项目(学校自报,要求能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包含19个二级指标、44个具体的评估观测点,每个观测点都有较明确的等级标准;既强调教学设施等硬件条件建设,也强调教育理念、教学管理等软件建设;不仅强调基本标准,还要求“特色”,特色不鲜明不能被评为优秀,没有特色不能评为良好。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是我国目前最全面、力度最大的高校评估。普通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主要由三个阶段组成:学校自评自建阶段、专家组进校考察阶段、学校整改阶段。评估过程是从学校自评开始的,各校都先布置各处、部、院、系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分头准备,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自评,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整改,然后由学校写出自评报告向教育部提出评估申请,再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组到校进行实地考察。专家组进校考察的时间4~5天。专家组到校后,除了听取校长的自评报告外,还要查阅报告所依据的重要原始材料。采取分头到课堂听课,参观实验室,师生座谈,问卷调查,抽样阅检毕业论文(设计)和课程论文(设计)等,许多活动是直接深入到教学第一线的,所以可以了解到不少真实的、具体的情况。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准备分期分批建成一个2000人左右的评估专家库,目前已经确定了1369名专家。选拔专家时,注意涵盖不同类型的学校和不同的学科,专家组成员一般为9~13人,设组长一名,副组长1~2人。专家组组长应对高等教育理论有深入的研究,掌握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熟悉本科教学工作,对评估工作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较强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专家组成员要有一定的学术背景和教学管理经验,有一定的评估理论研究造诣和实践经验,有良好的敬业和合作精神。
新一轮的普通高校教学评估强调开展办学特色评价。特色是高等学校健康发展的生命力,也是高校的核心竞争力的一种表现。特色是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是本校特有的,区别于其他学校的独特风貌。特色大学是指具有独特风格的大学,它是大学价值多样性的表现。大学的特色应体现在学校培养模式、学校科研、学校管理、学校传统、校园文化等高层次上的独有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特色评价也是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共同建构新价值的过程。
3.高等教育评估的工作实效
从实践运作上来看,1994年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成立了高等学校评估办公室,加强对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领导;1995年4月成立了高等学校教学评价协作组;1996年成立了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并设立了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制定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了中国高等教育评估网和《高等教育评估专家库》;2004年10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成立。为了进一步提高评估专家的理论水平与业务素质,教育部从1995年至今,对评估专家进行了分期分批培训,这对提高评估的规范性与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依据教育部统计,2004年底,全国有本科高等学校644所,独立学院300余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900余所,按照五年一轮计算,每年要评估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200所左右,同时每年还将抽查已参加过评估的高职院校50所左右。到2004年初,共对全国296所高等学校进行了教学工作评估,其中合格评估192所,优秀评估16所,随机性水平评估26所,水平评估62所。这些工作使大学评估日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评估制度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宏观管理的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制度,是新形势下增强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能力的重要手段,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实践证明,评估工作推动了高等学校更好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推动了地方和中央主管部门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视和投入;推动了高等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对于确立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和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评估,学校进一步认识到从政府的各种束缚中解放出来,走自主发展的道路,这样的学校才有希望。
评估使高校树立了“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观念,学生是最大的受益者。不管是已评学校,还是迎评学校,经过几年的评建工作,学生的受教育环境包括教学条件、生活条件和校园文化活动条件有了很大提高。大学教授上讲台为本科生授课,强化了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学生在一个和谐的优良的育人环境中学习、成长,受益终身。
我国高等学校评估工作采取边学习、边研究、边实践的有效策略,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但由于评估工作历史短,实践经验不足,一些高等学校在认识上、实践操作上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的教师认为“评估工作是劳民伤财,多此一举,给高等学校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有些高等学校领导应付评估工作,消极对待,将评估看作是政府部门和上级机构对学校外在强加的一种行为;也有的领导抱有“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全力以赴地接受评估,评估工作一旦结束,学校又回到以前的状况;有的高校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临时补报资料等不实事求是的做法,有悖于评估的初衷。当然,这些学校毕竟是少数,更多的学校,以评估为契机,凝聚了人心,振奋了精神,找差距、促建设,使学校的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真正达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
二、高等教育评估的未来课题
高等教育是一个多种层次、多种学科(专业)、多种类型、多种形式办学的体系,高等学校也有多种类型和模式,因此,高等教育评估标准必然是一个纵横交错的极其复杂的系统,企图用一个价值判断体系来评价具有不同目标的教育系统的做法是欠妥的,应该探讨不同类型高校的评估指标和评估体系,使高校多样化,不至于趋同。引导各类学校,各安其位,各自办出特色,各自有自己的社会适应面,各自有自己的发展方向,不至于刮升格风,专科学校想升格本科院校,争到了本科地位,脚跟还没有站稳就忙着争硕士点、博士点,想升重点大学、奔世界一流大学,这种浮躁之风也要采取评估手段加以遏制。当前的评估指标不能反映不同体制和层面的高校办学的特殊性,很难将其归于某一指标体系,且予以定级分类。在经过一段实践后,对高等教育评估,需要进一步调整与完善,可以基于以下5个方面考虑: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从宏观上来讲,要树立高等教育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的意识;从高等教育内部发展上来看,要树立“规模、结构、质量与效益”综合协调发展的观念。依据周济同志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5年开始,教育部集中力量建立5年一轮的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制度,把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通过这样大面积、连续轮回的评估方式,建立起经常化、制度化的评估制度。除了对教学、科研的评估以外,也要注意财务、后勤、人事管理、校园环境等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评估,建立一种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常规管理制度,形成良性循环的管理机制。另外,形成评估机制有两个关键,一是评估要有实效,真正能帮助、促进被评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二是要使评估结论真正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并使评估结论与必要的政策挂钩。
2.在评估的导向上,必须考虑我国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同时还应关注经济与社会发展已经呈现出的区域间的不平衡状况与趋势。每一所大学都处在某一区域,而这一区域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对人才的需求层次以及数量、质量、类型的要求,都将影响学校的发展。在评估的导向上,既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普遍提高的趋势,以及社会职业和岗位的变化带来的对不同职业、不同岗位所需人才要求的变化,还要考虑高等学校自身发展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施加的影响。
3.完善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增强院系责任意识,给予学校自主权,应该是评估的理想境界。目前,院校合并造成多校区办学,形成新的大学概念。从学校层面看,许多大学都在争取实现一流大学和综合性大学的发展目标,需要具备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三个基本构架,需要有基础的支撑。从学院层面看,需要建成若干所比较大的学院,以利于形成学科之间的交叉。从专业层面看,需要强化基础学科、扶持特色学科。通过评估,建设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制度,增强院系责任意识,赋予学校更多的自主权。当前,“和谐”与“创新”正在成为21世纪大学文化建设的科学理念和重要范式。通过“以评促建”促进大学物质文化系统、制度文化系统的和谐与创新、促进大学精神文化系统的和谐,促进大学行为文化系统的和谐。
4.建设一支相对稳定、合理的评估专家队伍,是确保评估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的有效基础。教学评估,既向教师要教学质量,也向学生要学习质量;既向学校要教学管理质量,也向学校一切建设要质量。通过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制度,检验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以此促进高等学校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5.了解国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深入开展评估理论与实践研究。我国大学评估工作起步晚、发展快,在短短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由于评估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因此,了解国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在较高的起点上深入开展评估理论与实践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学校评估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赵庆典. 学校管理中的法律问题[M].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5.
[2] 周远清. 世纪之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大学本科教学评估[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3] 查卫平. 转变思想把握机遇认真做好迎评促建工作[EB/OL] .http://www.scuta.edu.cn, 2003-05-11.
[4] 约翰·布伦南. 高等教育质量管理[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5] 陈玉琨.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一、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工作现状
1.我国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的政策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法接受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依据上述法律条文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由其组织的评估机构有权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质量进行评估。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对高等学校管理重心下移,管理方式逐步转向政府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弱化对高等学校的过程管理,强化对教育结果的评估。现阶段我国本科教学评估的基本特点,体现了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具有行政性、权威性和导向性。根据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2001年8月28日,教育部制定颁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四号文件),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育质量特别是本科教育质量作为评估和衡量高等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高等学校要处理好新形势下规模与质量、发展与投入、教学与科研、改革与建设的关系,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命线的观念,学校党政一把手作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教学质量,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本科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高等学校的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将本科教育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2003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若干意见》。2004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颁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该方案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以及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及其标准做了相关规定。
《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了国家建立每五年一轮的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制度,即要求高等学校每5年必须接受一次教学评估。2005年1月7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作为教育部05年1号文件下发,是对01年4号文件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多年以来高教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周济同志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加大对教学基本建设投入力度,加强对高等学校进行教学评估工作,提出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二十字评估方针。以上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的出台,对我国教学评估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实际操作状况
中国现有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中比较完善的主要是对教学的评估,尤其是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已经作为教育部正在实施的“质量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
教育部开展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三个符合度”,即学校确定的目标(学校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要求、人才的全面发展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符合程度;学校的实际工作状态与确定的目标符合程度;学校所培养的人才质量与自定目标的符合程度。因此,学校是评估的主体。评估工作不单单是评估高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而是从办学指导思想、精神面貌、人、财、物、教学效果及特色等多个方面对高校进行立体式的全面评估,是整体性的工作评估。评估指标体系共有7个一级指标(包括: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7个方面)和1个特色项目(学校自报,要求能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包含19个二级指标、44个具体的评估观测点,每个观测点都有较明确的等级标准;既强调教学设施等硬件条件建设,也强调教育理念、教学管理等软件建设;不仅强调基本标准,还要求“特色”,特色不鲜明不能被评为优秀,没有特色不能评为良好。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是我国目前最全面、力度最大的高校评估。普通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主要由三个阶段组成:学校自评自建阶段、专家组进校考察阶段、学校整改阶段。评估过程是从学校自评开始的,各校都先布置各处、部、院、系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分头准备,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自评,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整改,然后由学校写出自评报告向教育部提出评估申请,再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组到校进行实地考察。专家组进校考察的时间4~5天。专家组到校后,除了听取校长的自评报告外,还要查阅报告所依据的重要原始材料。采取分头到课堂听课,参观实验室,师生座谈,问卷调查,抽样阅检毕业论文(设计)和课程论文(设计)等,许多活动是直接深入到教学第一线的,所以可以了解到不少真实的、具体的情况。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准备分期分批建成一个2000人左右的评估专家库,目前已经确定了1369名专家。选拔专家时,注意涵盖不同类型的学校和不同的学科,专家组成员一般为9~13人,设组长一名,副组长1~2人。专家组组长应对高等教育理论有深入的研究,掌握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熟悉本科教学工作,对评估工作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较强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专家组成员要有一定的学术背景和教学管理经验,有一定的评估理论研究造诣和实践经验,有良好的敬业和合作精神。
新一轮的普通高校教学评估强调开展办学特色评价。特色是高等学校健康发展的生命力,也是高校的核心竞争力的一种表现。特色是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是本校特有的,区别于其他学校的独特风貌。特色大学是指具有独特风格的大学,它是大学价值多样性的表现。大学的特色应体现在学校培养模式、学校科研、学校管理、学校传统、校园文化等高层次上的独有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特色评价也是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共同建构新价值的过程。
3.高等教育评估的工作实效
从实践运作上来看,1994年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成立了高等学校评估办公室,加强对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领导;1995年4月成立了高等学校教学评价协作组;1996年成立了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并设立了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制定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了中国高等教育评估网和《高等教育评估专家库》;2004年10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成立。为了进一步提高评估专家的理论水平与业务素质,教育部从1995年至今,对评估专家进行了分期分批培训,这对提高评估的规范性与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依据教育部统计,2004年底,全国有本科高等学校644所,独立学院300余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900余所,按照五年一轮计算,每年要评估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200所左右,同时每年还将抽查已参加过评估的高职院校50所左右。到2004年初,共对全国296所高等学校进行了教学工作评估,其中合格评估192所,优秀评估16所,随机性水平评估26所,水平评估62所。这些工作使大学评估日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评估制度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宏观管理的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制度,是新形势下增强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能力的重要手段,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实践证明,评估工作推动了高等学校更好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推动了地方和中央主管部门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视和投入;推动了高等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对于确立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和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评估,学校进一步认识到从政府的各种束缚中解放出来,走自主发展的道路,这样的学校才有希望。
评估使高校树立了“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观念,学生是最大的受益者。不管是已评学校,还是迎评学校,经过几年的评建工作,学生的受教育环境包括教学条件、生活条件和校园文化活动条件有了很大提高。大学教授上讲台为本科生授课,强化了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学生在一个和谐的优良的育人环境中学习、成长,受益终身。
我国高等学校评估工作采取边学习、边研究、边实践的有效策略,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但由于评估工作历史短,实践经验不足,一些高等学校在认识上、实践操作上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的教师认为“评估工作是劳民伤财,多此一举,给高等学校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有些高等学校领导应付评估工作,消极对待,将评估看作是政府部门和上级机构对学校外在强加的一种行为;也有的领导抱有“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全力以赴地接受评估,评估工作一旦结束,学校又回到以前的状况;有的高校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临时补报资料等不实事求是的做法,有悖于评估的初衷。当然,这些学校毕竟是少数,更多的学校,以评估为契机,凝聚了人心,振奋了精神,找差距、促建设,使学校的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真正达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
二、高等教育评估的未来课题
高等教育是一个多种层次、多种学科(专业)、多种类型、多种形式办学的体系,高等学校也有多种类型和模式,因此,高等教育评估标准必然是一个纵横交错的极其复杂的系统,企图用一个价值判断体系来评价具有不同目标的教育系统的做法是欠妥的,应该探讨不同类型高校的评估指标和评估体系,使高校多样化,不至于趋同。引导各类学校,各安其位,各自办出特色,各自有自己的社会适应面,各自有自己的发展方向,不至于刮升格风,专科学校想升格本科院校,争到了本科地位,脚跟还没有站稳就忙着争硕士点、博士点,想升重点大学、奔世界一流大学,这种浮躁之风也要采取评估手段加以遏制。当前的评估指标不能反映不同体制和层面的高校办学的特殊性,很难将其归于某一指标体系,且予以定级分类。在经过一段实践后,对高等教育评估,需要进一步调整与完善,可以基于以下5个方面考虑: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从宏观上来讲,要树立高等教育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的意识;从高等教育内部发展上来看,要树立“规模、结构、质量与效益”综合协调发展的观念。依据周济同志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5年开始,教育部集中力量建立5年一轮的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制度,把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通过这样大面积、连续轮回的评估方式,建立起经常化、制度化的评估制度。除了对教学、科研的评估以外,也要注意财务、后勤、人事管理、校园环境等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评估,建立一种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常规管理制度,形成良性循环的管理机制。另外,形成评估机制有两个关键,一是评估要有实效,真正能帮助、促进被评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二是要使评估结论真正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并使评估结论与必要的政策挂钩。
2.在评估的导向上,必须考虑我国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同时还应关注经济与社会发展已经呈现出的区域间的不平衡状况与趋势。每一所大学都处在某一区域,而这一区域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对人才的需求层次以及数量、质量、类型的要求,都将影响学校的发展。在评估的导向上,既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普遍提高的趋势,以及社会职业和岗位的变化带来的对不同职业、不同岗位所需人才要求的变化,还要考虑高等学校自身发展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施加的影响。
3.完善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增强院系责任意识,给予学校自主权,应该是评估的理想境界。目前,院校合并造成多校区办学,形成新的大学概念。从学校层面看,许多大学都在争取实现一流大学和综合性大学的发展目标,需要具备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三个基本构架,需要有基础的支撑。从学院层面看,需要建成若干所比较大的学院,以利于形成学科之间的交叉。从专业层面看,需要强化基础学科、扶持特色学科。通过评估,建设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制度,增强院系责任意识,赋予学校更多的自主权。当前,“和谐”与“创新”正在成为21世纪大学文化建设的科学理念和重要范式。通过“以评促建”促进大学物质文化系统、制度文化系统的和谐与创新、促进大学精神文化系统的和谐,促进大学行为文化系统的和谐。
4.建设一支相对稳定、合理的评估专家队伍,是确保评估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的有效基础。教学评估,既向教师要教学质量,也向学生要学习质量;既向学校要教学管理质量,也向学校一切建设要质量。通过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制度,检验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以此促进高等学校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5.了解国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深入开展评估理论与实践研究。我国大学评估工作起步晚、发展快,在短短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由于评估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因此,了解国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在较高的起点上深入开展评估理论与实践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学校评估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赵庆典. 学校管理中的法律问题[M].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5.
[2] 周远清. 世纪之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大学本科教学评估[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3] 查卫平. 转变思想把握机遇认真做好迎评促建工作[EB/OL] .http://www.scuta.edu.cn, 2003-05-11.
[4] 约翰·布伦南. 高等教育质量管理[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5] 陈玉琨.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