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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秋以来,钓鱼岛问题持续升温,日本政府和日本右翼人士不断上演“购岛”闹剧,罔顾我国政府和人民的一再劝告和抗议,粉墨唱和,极尽挑衅之能事,其侵占手段昭然若揭,其贪婪之心迫不及待。
那么,中日之间何来钓鱼岛之争?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当前的挑战呢?
先说说钓鱼岛问题的由来。
钓鱼岛自古就是属于中国,这一点毫无疑义。但是一百多年以来有几个事件让日本自认为它可以拥有钓鱼岛。第一个事件是,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及其《马关条约》,中国作为战败国割让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值得一提的是,早在《马关条约》签字之前,日本就已经强占了台湾、澎湖以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第二个事件是,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开罗发表宣言,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并剥夺日本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在太平洋上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同时把日本侵占的中国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琉球及其附属岛屿归还中国,其中自然包括钓鱼岛;第三个事件是,1945年9月日本无条件投降,台湾回归了祖国,但钓鱼岛等岛屿却被美军占着靶场;第四个事件是,1969年11月,美国总统尼克松与日本首相佐滕达成于1972年把琉球群岛交还给日本管制的协议,同时放风要把钓鱼岛也交给日本,此事激起海内外华人的强烈反响,从此“保钓运动”开始。迫于舆论压力,1971年4月9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尖阁群岛(即钓鱼岛)的行政管辖权在1972年将同琉球一道归还给日本。尖阁群岛主权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己解决,或者由第三方加以裁判,如果双方希望这样做的话”;第五个事件是,1972年中日建交,周恩来总理提出将钓鱼岛等岛屿归属问题挂起来,留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解决,日方表示同意,双方且就此达成协议;第六个事件是,1978年,中日签署和平友好条约,邓小平副总理表示,钓鱼岛、琉球问题可留日后慢慢解决,中国政府明确宣布,搁置(钓鱼岛、琉球)主权争议,留待子孙后代解决;第七个事件是,1979年日本在钓鱼岛修建直升机场,然后又是建灯塔,又是立神社。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两岸三地的“保钓运动”进入持续状态。
从以上重要事件不难得出这样几个结论:一、日本的逻辑是,到手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哪怕这个东西是抢来的;二、美国在中日钓鱼岛争议问题上扮演的角色不怎么光彩,甚至与其一贯标榜的“客观”“公正”大相径庭;三、日本出于国内外各种因素考虑,在钓鱼岛问题上表现得越来越急不可耐,把中国政府一直主张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建议当作软弱可欺,或者用某些日本政客的话说,如果现在不动手,等到中国强大了,早就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了。
基于历史事实以及当前面临的状况,我们应当如何应对呢?
首先,捍卫主权要坚决。领土主权完整是最核心的国家利益,也是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建国以来发生的几次边境战争和摩擦都与这个核心利益密切相关。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只要有人胆敢以军事手段对我国领土、领空、领海进行侵略和袭扰,我们一定给予坚决还击。
其次,宣示主权要得当。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国与国之间个别地区有领土归属争议是很正常的,其解决办法也可以多样化,其中最主要的有两个,一个是谈判,一个是搁置。至于战争,则是不得已而采取的极端手段。古往今来,无数事实证明,试图一战定乾坤基本不可行;那些妄图以战争吞并其它国家的人只可以在历史耻辱柱上找到他们的名字;在现代条件下,企图靠武力或武力威胁获得利益的人,其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
第三,维护主权要理性。国家主权既宏观抽象又具体实在。惟其宏观抽象,我们要把她装在心中,像珍惜自己的理想信念一样去坚守;惟其具体实在,我们要把她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像日常衣食住行一样体现。面对当前的钓鱼岛争端,采取事不关己的态度当然是错误的,但是采取与外交使节发生冲突等“自发”维权方式显然也不可取。在国家层面,维护和展示主权的方式当然是外交,而在个人层面,维护和展示主权的方式则是内心的坚定信念、语言的准确表达以及在国家需要时的无畏行动。
我们相信,钓鱼岛争端总有平息的时候,正如我们相信南海争端总能平息一样,虽然两者发生得那么近、那么势如疾风骤雨。因为我们可以想到事件的原因,想到别人对我们的高速发展怎么看、怎么想、怎么行动,想到当初积贫积弱如何受人欺负,想到一个民族要独善其身是如何的难,想到所有庄严承诺的履行和自觉承担义务换来的是什么,想到再过十年、二十年、五十年我们的祖国会以怎样的状态展示在世界面前。
所有的中国人都会说,当祖国需要的时候我会怎样,所有的炎黄子孙都会说,当面对祖先的时候我会怎样,其实只要想想那些曾经为国家独立和民族自强牺牲了的英烈,看看那些虽然不是因为战争但却是因为民族尊严和气节而献出终身的人,我们已经知道该怎么做了。
那么,中日之间何来钓鱼岛之争?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当前的挑战呢?
先说说钓鱼岛问题的由来。
钓鱼岛自古就是属于中国,这一点毫无疑义。但是一百多年以来有几个事件让日本自认为它可以拥有钓鱼岛。第一个事件是,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及其《马关条约》,中国作为战败国割让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值得一提的是,早在《马关条约》签字之前,日本就已经强占了台湾、澎湖以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第二个事件是,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开罗发表宣言,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并剥夺日本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在太平洋上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同时把日本侵占的中国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琉球及其附属岛屿归还中国,其中自然包括钓鱼岛;第三个事件是,1945年9月日本无条件投降,台湾回归了祖国,但钓鱼岛等岛屿却被美军占着靶场;第四个事件是,1969年11月,美国总统尼克松与日本首相佐滕达成于1972年把琉球群岛交还给日本管制的协议,同时放风要把钓鱼岛也交给日本,此事激起海内外华人的强烈反响,从此“保钓运动”开始。迫于舆论压力,1971年4月9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尖阁群岛(即钓鱼岛)的行政管辖权在1972年将同琉球一道归还给日本。尖阁群岛主权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己解决,或者由第三方加以裁判,如果双方希望这样做的话”;第五个事件是,1972年中日建交,周恩来总理提出将钓鱼岛等岛屿归属问题挂起来,留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解决,日方表示同意,双方且就此达成协议;第六个事件是,1978年,中日签署和平友好条约,邓小平副总理表示,钓鱼岛、琉球问题可留日后慢慢解决,中国政府明确宣布,搁置(钓鱼岛、琉球)主权争议,留待子孙后代解决;第七个事件是,1979年日本在钓鱼岛修建直升机场,然后又是建灯塔,又是立神社。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两岸三地的“保钓运动”进入持续状态。
从以上重要事件不难得出这样几个结论:一、日本的逻辑是,到手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哪怕这个东西是抢来的;二、美国在中日钓鱼岛争议问题上扮演的角色不怎么光彩,甚至与其一贯标榜的“客观”“公正”大相径庭;三、日本出于国内外各种因素考虑,在钓鱼岛问题上表现得越来越急不可耐,把中国政府一直主张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建议当作软弱可欺,或者用某些日本政客的话说,如果现在不动手,等到中国强大了,早就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了。
基于历史事实以及当前面临的状况,我们应当如何应对呢?
首先,捍卫主权要坚决。领土主权完整是最核心的国家利益,也是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建国以来发生的几次边境战争和摩擦都与这个核心利益密切相关。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只要有人胆敢以军事手段对我国领土、领空、领海进行侵略和袭扰,我们一定给予坚决还击。
其次,宣示主权要得当。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国与国之间个别地区有领土归属争议是很正常的,其解决办法也可以多样化,其中最主要的有两个,一个是谈判,一个是搁置。至于战争,则是不得已而采取的极端手段。古往今来,无数事实证明,试图一战定乾坤基本不可行;那些妄图以战争吞并其它国家的人只可以在历史耻辱柱上找到他们的名字;在现代条件下,企图靠武力或武力威胁获得利益的人,其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
第三,维护主权要理性。国家主权既宏观抽象又具体实在。惟其宏观抽象,我们要把她装在心中,像珍惜自己的理想信念一样去坚守;惟其具体实在,我们要把她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像日常衣食住行一样体现。面对当前的钓鱼岛争端,采取事不关己的态度当然是错误的,但是采取与外交使节发生冲突等“自发”维权方式显然也不可取。在国家层面,维护和展示主权的方式当然是外交,而在个人层面,维护和展示主权的方式则是内心的坚定信念、语言的准确表达以及在国家需要时的无畏行动。
我们相信,钓鱼岛争端总有平息的时候,正如我们相信南海争端总能平息一样,虽然两者发生得那么近、那么势如疾风骤雨。因为我们可以想到事件的原因,想到别人对我们的高速发展怎么看、怎么想、怎么行动,想到当初积贫积弱如何受人欺负,想到一个民族要独善其身是如何的难,想到所有庄严承诺的履行和自觉承担义务换来的是什么,想到再过十年、二十年、五十年我们的祖国会以怎样的状态展示在世界面前。
所有的中国人都会说,当祖国需要的时候我会怎样,所有的炎黄子孙都会说,当面对祖先的时候我会怎样,其实只要想想那些曾经为国家独立和民族自强牺牲了的英烈,看看那些虽然不是因为战争但却是因为民族尊严和气节而献出终身的人,我们已经知道该怎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