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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你好:2016年7月,我与李某等四名大学同学回乡创办了一家公司。李某担任法定代表人,我出任业务经理,月工资4000元。年底时,因为公司没有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要求公司支付5个月的双倍工资。李某代表公司表示,我是公司原始股东及联合创始人,且持有25%的股份,公司无需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请问,我的请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