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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贵州名儒陈法,是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和治水专家。他一生尤为重视教育,在主讲贵山书院长达二十余年的教育实践中,尤其注重学生的道义和品行的培养,提出了“为学须当先明义理”和“学有根柢,则文为有用”等核心教育思想,此外他还将儒家传统思想贯穿整个教学实践之中,从而积累并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教育理念,为贵州教育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