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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加快体制改革发展步伐,文化强省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坚持解放思想,高起点谋划文化改革发展
山东省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牢固树立新的文化发展理念,把文化改革发展纳入总体工作布局,通盘考虑、认真谋划,努力培育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文化优势。
实施经济文化强省战略。顺应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省委省政府在综合分析省情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战略任务,把经济发展与文化繁荣统一于强省战略之中,把建设文化强省与建设经济强省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提出了一系列加快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全省各级各部门对文化地位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把文化建设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地纷纷提出建设文化强市、文化强县的战略目标,形成了重视文化、支持改革、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创新文化改革发展思路。山东省认真领会中央精神,充分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丰富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思路方法和原则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区别文化单位不同类型和具体情况,成熟一个改革一个,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把深化改革与文化资源整合、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文化發展质量和效益;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两手抓”、“两加强”,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
确立文化跨越发展目标。省“十二五”规划对加快推进文化繁荣和创新发展作出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和全省文化产业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各项目标要求。在体制改革上,确定今年年底基本完成主要改革任务,明年上半年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在文化事业上,确定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文化产业上,确定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翻两番目标,力争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坚持重点推进,积极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任务落实
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山东省以建设文化强省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呈现了文化繁荣发展的良好态势。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切实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巩固提高、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总要求,山东省制定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改革、深化改革,有力地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一是转企改制取得突破。将其作为衡量改革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标志,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二是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完成。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作为创新文化宏观管理体制的突破口,坚持市县联动、统筹推进,积极探索大部门管理体制,着力建立统一的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全省17市和140个县市区均整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单位,组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整合文化市场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三是新闻单位改革进展顺利。全面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广电体制改革,全省广电系统实现“局台分开”和“两台合一”。完成广电网络整合,用户近2000万户,山东广电网络成为全国第一大网。四是积极推进国有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社改革。按照“保留一批、转制一批、重组一批、关停撤销一批”的要求,分类型、分系统、分层次推进实施。全省国有文艺演出院团已完成和正在改制的有24家。制定出台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省列入先行改革的非时政类报刊社90家,已完成45家。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推动文化资源向城市社区、基层农村倾斜,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城乡15-2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一是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新建设省博物馆新馆、青岛大剧院、烟台市文化中心等重点文化设施30多个,在建大型公共文化设施50多个。二是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面建成,广播电视在“村村通”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户户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覆盖全省95%以上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累计服务超过5000万人次、建设电子阅览室4200多个,建成农家书屋4.5万多家、农村文化大院5.3万多个,基本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文化站,村有文化大院的目标。三是加强对重点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大力实施精品工程,创作生产了一大批具有齐鲁风格、山东气派、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四是创新文化服务方式。以满足群众多样性文化需求为目标,从小处着眼、细节入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人性化、便捷化、多样化。对社区图书馆实施互联网统一登记管理,实行借书还书“一卡通”;送书下乡活动将送图书改为送购书卡,不仅为群众提供了方便,而且提高了群众的自主权;鼓励引导各界人士参与公益性文化服务,让更多的文艺工作者到基层从事文化服务;积极推动地方戏繁荣发展,开展“百场公益戏曲乡村行”活动,活跃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
加快振兴文化产业,不断壮大产业实力和竞争力。山东省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一是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方向,瞄准发展前沿,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以培育新兴产业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内容创意为手段,重点发展文化创意、网络文化服务和动漫、文化旅游、农村手工艺等11大产业,初步形成了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产业体系。二是加快大项目、大企业、大园区建设。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的要求,加快建设一批带动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大项目好项目,培植一批主业突出、业内领先、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和新兴文化产业基地。提高文化产业要素集中度,建成或在建各类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近150个,集聚各类文化企业2万多家。三是加快推动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与金融融合,获得1000亿元的文化产业授信额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兴建文化产业项目,形成了多元投入机制。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推出了《粉墨》、《蒙山沂水》、《封禅大典》、《神游华夏》等一批文化旅游演艺项目。推动文化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实施“创意山东”计划,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四是加快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建立山东省文化产权交易所、青岛国家级版权交易中心、潍坊文化产权交易所,全省书画、古玩、工艺等特色文化市场达150多个,电影院线达到11条、覆盖影院112家。加快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今年1至7月份出口7.7亿美元,同比增长17.4%。
坚持优化环境,凝聚加快文化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山东省把优化文化改革发展环境作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努力形成共谋改革发展、共建文化强省的生动局面。
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强化问责和督查,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调度、定期协商和定期报告制度,实行“一周一通报、半月一督查、一月一例会”工作机制。
加大政府投入。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文化与传媒支出达272.04亿元,其中2010年为74.03亿元,年均增长27.2%,远高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收入14.3%的增幅。全省普遍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达3.25亿元。
优化政策措施。坚持用政策引路、用政策激励、用政策保障,制定出台20个政策文件,为改革发展提供优惠的政策、宽松的环境。围绕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发展,制定出台推动文化企业上市、文化产品走出去、文化与科技旅游融合发展、发展农村文化产业以及文化产业项目、企业、园区(基地)的管理认定等5个具体实施意见。
强化人才支撑。把文化人才培养作为十分紧迫的任务,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齐鲁文化英才工程”和“齐鲁文化之星工程”,加大培养和引进力度,着力建设一批高素质的文化管理人才、艺术创作人才、企业经营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责任编辑:张少义)
坚持解放思想,高起点谋划文化改革发展
山东省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牢固树立新的文化发展理念,把文化改革发展纳入总体工作布局,通盘考虑、认真谋划,努力培育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文化优势。
实施经济文化强省战略。顺应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省委省政府在综合分析省情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战略任务,把经济发展与文化繁荣统一于强省战略之中,把建设文化强省与建设经济强省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提出了一系列加快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全省各级各部门对文化地位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把文化建设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地纷纷提出建设文化强市、文化强县的战略目标,形成了重视文化、支持改革、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创新文化改革发展思路。山东省认真领会中央精神,充分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丰富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思路方法和原则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区别文化单位不同类型和具体情况,成熟一个改革一个,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把深化改革与文化资源整合、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文化發展质量和效益;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两手抓”、“两加强”,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
确立文化跨越发展目标。省“十二五”规划对加快推进文化繁荣和创新发展作出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和全省文化产业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各项目标要求。在体制改革上,确定今年年底基本完成主要改革任务,明年上半年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在文化事业上,确定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文化产业上,确定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翻两番目标,力争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坚持重点推进,积极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任务落实
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山东省以建设文化强省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呈现了文化繁荣发展的良好态势。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切实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巩固提高、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总要求,山东省制定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改革、深化改革,有力地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一是转企改制取得突破。将其作为衡量改革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标志,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二是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完成。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作为创新文化宏观管理体制的突破口,坚持市县联动、统筹推进,积极探索大部门管理体制,着力建立统一的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全省17市和140个县市区均整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单位,组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整合文化市场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三是新闻单位改革进展顺利。全面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广电体制改革,全省广电系统实现“局台分开”和“两台合一”。完成广电网络整合,用户近2000万户,山东广电网络成为全国第一大网。四是积极推进国有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社改革。按照“保留一批、转制一批、重组一批、关停撤销一批”的要求,分类型、分系统、分层次推进实施。全省国有文艺演出院团已完成和正在改制的有24家。制定出台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省列入先行改革的非时政类报刊社90家,已完成45家。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推动文化资源向城市社区、基层农村倾斜,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城乡15-2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一是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新建设省博物馆新馆、青岛大剧院、烟台市文化中心等重点文化设施30多个,在建大型公共文化设施50多个。二是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面建成,广播电视在“村村通”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户户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覆盖全省95%以上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累计服务超过5000万人次、建设电子阅览室4200多个,建成农家书屋4.5万多家、农村文化大院5.3万多个,基本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文化站,村有文化大院的目标。三是加强对重点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大力实施精品工程,创作生产了一大批具有齐鲁风格、山东气派、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四是创新文化服务方式。以满足群众多样性文化需求为目标,从小处着眼、细节入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人性化、便捷化、多样化。对社区图书馆实施互联网统一登记管理,实行借书还书“一卡通”;送书下乡活动将送图书改为送购书卡,不仅为群众提供了方便,而且提高了群众的自主权;鼓励引导各界人士参与公益性文化服务,让更多的文艺工作者到基层从事文化服务;积极推动地方戏繁荣发展,开展“百场公益戏曲乡村行”活动,活跃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
加快振兴文化产业,不断壮大产业实力和竞争力。山东省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一是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方向,瞄准发展前沿,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以培育新兴产业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内容创意为手段,重点发展文化创意、网络文化服务和动漫、文化旅游、农村手工艺等11大产业,初步形成了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产业体系。二是加快大项目、大企业、大园区建设。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的要求,加快建设一批带动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大项目好项目,培植一批主业突出、业内领先、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和新兴文化产业基地。提高文化产业要素集中度,建成或在建各类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近150个,集聚各类文化企业2万多家。三是加快推动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与金融融合,获得1000亿元的文化产业授信额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兴建文化产业项目,形成了多元投入机制。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推出了《粉墨》、《蒙山沂水》、《封禅大典》、《神游华夏》等一批文化旅游演艺项目。推动文化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实施“创意山东”计划,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四是加快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建立山东省文化产权交易所、青岛国家级版权交易中心、潍坊文化产权交易所,全省书画、古玩、工艺等特色文化市场达150多个,电影院线达到11条、覆盖影院112家。加快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今年1至7月份出口7.7亿美元,同比增长17.4%。
坚持优化环境,凝聚加快文化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山东省把优化文化改革发展环境作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努力形成共谋改革发展、共建文化强省的生动局面。
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强化问责和督查,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调度、定期协商和定期报告制度,实行“一周一通报、半月一督查、一月一例会”工作机制。
加大政府投入。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文化与传媒支出达272.04亿元,其中2010年为74.03亿元,年均增长27.2%,远高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收入14.3%的增幅。全省普遍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达3.25亿元。
优化政策措施。坚持用政策引路、用政策激励、用政策保障,制定出台20个政策文件,为改革发展提供优惠的政策、宽松的环境。围绕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发展,制定出台推动文化企业上市、文化产品走出去、文化与科技旅游融合发展、发展农村文化产业以及文化产业项目、企业、园区(基地)的管理认定等5个具体实施意见。
强化人才支撑。把文化人才培养作为十分紧迫的任务,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齐鲁文化英才工程”和“齐鲁文化之星工程”,加大培养和引进力度,着力建设一批高素质的文化管理人才、艺术创作人才、企业经营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责任编辑:张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