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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地震是我们所面临的最严重的自然灾害,每一次大地震都会给人类社会带来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从全球历次重大地震灾害调查中可以发现,95%以上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都是因为建筑物的受损或倒塌所致的。本文通过在松山湖开发区开展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对该区的既有建筑物抗震性能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其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研究。
[关键词]地震灾害;抗震性能;抗震设防要求
1.引言
地震是我们所面临的最严重的自然灾害,每一次大地震都会给人类社会带来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从全球各重大地震灾害调查中可以发现,95%以上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都是因为建筑物的受损或倒塌所致的。为摸查清楚松山湖开发区建筑物抗震性能现状,确保建筑物真正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按照《东莞市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东莞松山湖开发区既有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对该区内建筑物抗震性能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其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研究。
2.研究方法
2.1普查鉴定范围
本次普查鉴定的建筑物包括:2011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备案;区内所有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电子地图上已标记的其他建筑物(地图更新时间为2012年)。
2.2资料收集类型
为确保该区建筑物抗震性能现状分析更加科学、更加准确,需要收集以下资料作为现状分析依据:
(1)松山湖开发区现状地形图文件、最新控制性规划文件和松山湖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以来的建筑工程报建登记记录档案。
(2)建筑物部分建筑、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建筑总说明、首层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建筑立面图,结构总说明、基础平面图。
(3)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分部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
(4)建筑物使用或受损情况记录。
2.3资料收集途径
为保证资料收集的完整性,从以下多种方式开展资料收集工作:
(1)从城建档案室调取已扫描归档的建筑物档案电子文件;
(2)扫描城建档案室归档的建筑物纸质文件,形成普查鉴定需要的电子档案文件;
(3)通过东莞市施工图审查机构收集城建档案室缺失的部分建筑物纸质文件进行扫描,形成普查鉴定需要的电子档案文件;
(4)尚有部分建筑物的资料,从相关业主单位调取存档的建筑物纸质文件进行扫描,形成普查鉴定需要的电子档案文件;
(5)通过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招投标信息和图纸文件,或相关设计单位公布的档案信息等方式收集上述4种方式未能找到的相关图纸文件或工程信息;
(6)对完全没有相关图纸文件或工程信息的建筑物,由该区管委会协助调查基本概况。
2.4现场调查工作
由于部分建筑物已使用超过10年,为更加真实反映建筑物使用现状,同时,也为核实图纸与实际建设的一致性,还需开展现场调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问询业主单位人员了解建筑物的使用状况和受灾状况;
(2)在建筑物外围及内部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建筑物外观质量的要求,查勘建筑现状;查勘建筑物地基及主体结构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3)对建筑物现状及存在问题部位进行拍照记录。
3.建筑物抗震性能现状分析
3.1普查鉴定成果
本次普查鉴定建筑物1031栋,建筑面积约690万m2,以上数据不包括在属于普查鉴定范围内但已列入规划拆迁或重建的建筑。施工图齐全的933栋;缺失施工图的98栋,完全没有参考资料的24栋,其中有17栋为2001年松山湖管委会成立以前建设的旧建筑物,经鉴别竣工时间均为90年代初期。资料齐全的建筑物数量占总数量的90.5%,完全没有参考资料的建筑物数量占总数量的2.3%。
3.2现状分析
(1)从抗震设防烈度来看。普查鉴定范围内的绝大多数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计有1003栋,所占比例为97.28%),符合《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东莞市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主要断裂分布图》(2002年编制)等规范、标准要求;部分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计有28栋,所占比例为2.72%),主要为松山湖实验小学、松山湖莞美学校、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部分建筑物,竣工时间均在2010年以后,符合东莞市《关于我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东震〔2009〕11号)的相关要求。
(2)从设计用途和结构类型来看。
普查鉴定范围内的建筑物设计用途主要以住宅为主,所占比例达到49.08%,其次为厂房、办公、学校等,商业、商住所占比例较低。按照其发展规划,松山湖将成为东莞的科技中心、研发中心、设计中心,配备完善的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商业金融、行政办公、邮电通讯等城市服务体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因此,区内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普查鉴定结果,区内的大部分建筑物为框架结构和框剪结构,总栋数为1003,所占比例为97.29%其余小部分为钢结构和砖混结构,有效提高了区内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能力。
(3)从竣工年代和综合评价来看。区内建筑物以2001至2010年竣工占大部分,共584栋,占58.05%,2010年以后竣工建筑物共405栋,占40.26%,2000年以前的建筑物仅17栋,占1.69%。从综合评价来看,区内建筑物大部分采用2001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计有983栋,所占比例为95.34%;部分采用2010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计有31栋,所占比例为3.01%;极小部分采用1989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计有17栋,所占比例为1.65%。此次普查鉴定的建筑物均基本符合普查鉴定要求,并且未发现建筑物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存在明显的异常情况。
4.抗震设防要求研究
从以上普查鉴定成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等,对松山湖开发区内新改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研究。为保证该区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可达到抵御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松山湖开发区地震基本烈度Ⅵ度)的能力,实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区内抗震设防要求主要为:一般建设工程应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东莞市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主要断裂分布图》(2002年编制)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抗震设计;重大建设工程(如100米以上建设工程、大型水库大坝、易燃易爆和剧毒物质的生产贮存建设工程等)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其抗震设防要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应按照国家规定,以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具体到该区,应按东莞市《关于我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东震〔2009〕11号)的相关要求,“抗震措施”与“地震作用”按抗震设防烈度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0g确定。
参考文献
[1]何萍,王挺,傅冠华.广州市农居建筑物现状及抗震能力分析[J].华南地震,2010,(03):63-68.
[2]刘阳.东南沿海村镇房屋安全现状调查及统计分析[J].工程抗震与加固改造,2009,(06).
[3]王学全.GIS在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系统中的应用[J].计算机光盘軟件与应用,2011,(03):49-49.
[关键词]地震灾害;抗震性能;抗震设防要求
1.引言
地震是我们所面临的最严重的自然灾害,每一次大地震都会给人类社会带来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从全球各重大地震灾害调查中可以发现,95%以上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都是因为建筑物的受损或倒塌所致的。为摸查清楚松山湖开发区建筑物抗震性能现状,确保建筑物真正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按照《东莞市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东莞松山湖开发区既有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对该区内建筑物抗震性能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其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研究。
2.研究方法
2.1普查鉴定范围
本次普查鉴定的建筑物包括:2011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备案;区内所有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电子地图上已标记的其他建筑物(地图更新时间为2012年)。
2.2资料收集类型
为确保该区建筑物抗震性能现状分析更加科学、更加准确,需要收集以下资料作为现状分析依据:
(1)松山湖开发区现状地形图文件、最新控制性规划文件和松山湖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以来的建筑工程报建登记记录档案。
(2)建筑物部分建筑、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建筑总说明、首层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建筑立面图,结构总说明、基础平面图。
(3)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分部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
(4)建筑物使用或受损情况记录。
2.3资料收集途径
为保证资料收集的完整性,从以下多种方式开展资料收集工作:
(1)从城建档案室调取已扫描归档的建筑物档案电子文件;
(2)扫描城建档案室归档的建筑物纸质文件,形成普查鉴定需要的电子档案文件;
(3)通过东莞市施工图审查机构收集城建档案室缺失的部分建筑物纸质文件进行扫描,形成普查鉴定需要的电子档案文件;
(4)尚有部分建筑物的资料,从相关业主单位调取存档的建筑物纸质文件进行扫描,形成普查鉴定需要的电子档案文件;
(5)通过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招投标信息和图纸文件,或相关设计单位公布的档案信息等方式收集上述4种方式未能找到的相关图纸文件或工程信息;
(6)对完全没有相关图纸文件或工程信息的建筑物,由该区管委会协助调查基本概况。
2.4现场调查工作
由于部分建筑物已使用超过10年,为更加真实反映建筑物使用现状,同时,也为核实图纸与实际建设的一致性,还需开展现场调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问询业主单位人员了解建筑物的使用状况和受灾状况;
(2)在建筑物外围及内部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建筑物外观质量的要求,查勘建筑现状;查勘建筑物地基及主体结构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3)对建筑物现状及存在问题部位进行拍照记录。
3.建筑物抗震性能现状分析
3.1普查鉴定成果
本次普查鉴定建筑物1031栋,建筑面积约690万m2,以上数据不包括在属于普查鉴定范围内但已列入规划拆迁或重建的建筑。施工图齐全的933栋;缺失施工图的98栋,完全没有参考资料的24栋,其中有17栋为2001年松山湖管委会成立以前建设的旧建筑物,经鉴别竣工时间均为90年代初期。资料齐全的建筑物数量占总数量的90.5%,完全没有参考资料的建筑物数量占总数量的2.3%。
3.2现状分析
(1)从抗震设防烈度来看。普查鉴定范围内的绝大多数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计有1003栋,所占比例为97.28%),符合《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东莞市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主要断裂分布图》(2002年编制)等规范、标准要求;部分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计有28栋,所占比例为2.72%),主要为松山湖实验小学、松山湖莞美学校、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部分建筑物,竣工时间均在2010年以后,符合东莞市《关于我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东震〔2009〕11号)的相关要求。
(2)从设计用途和结构类型来看。
普查鉴定范围内的建筑物设计用途主要以住宅为主,所占比例达到49.08%,其次为厂房、办公、学校等,商业、商住所占比例较低。按照其发展规划,松山湖将成为东莞的科技中心、研发中心、设计中心,配备完善的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商业金融、行政办公、邮电通讯等城市服务体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因此,区内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普查鉴定结果,区内的大部分建筑物为框架结构和框剪结构,总栋数为1003,所占比例为97.29%其余小部分为钢结构和砖混结构,有效提高了区内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能力。
(3)从竣工年代和综合评价来看。区内建筑物以2001至2010年竣工占大部分,共584栋,占58.05%,2010年以后竣工建筑物共405栋,占40.26%,2000年以前的建筑物仅17栋,占1.69%。从综合评价来看,区内建筑物大部分采用2001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计有983栋,所占比例为95.34%;部分采用2010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计有31栋,所占比例为3.01%;极小部分采用1989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计有17栋,所占比例为1.65%。此次普查鉴定的建筑物均基本符合普查鉴定要求,并且未发现建筑物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存在明显的异常情况。
4.抗震设防要求研究
从以上普查鉴定成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等,对松山湖开发区内新改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研究。为保证该区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可达到抵御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松山湖开发区地震基本烈度Ⅵ度)的能力,实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区内抗震设防要求主要为:一般建设工程应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东莞市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主要断裂分布图》(2002年编制)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抗震设计;重大建设工程(如100米以上建设工程、大型水库大坝、易燃易爆和剧毒物质的生产贮存建设工程等)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其抗震设防要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应按照国家规定,以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具体到该区,应按东莞市《关于我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东震〔2009〕11号)的相关要求,“抗震措施”与“地震作用”按抗震设防烈度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0g确定。
参考文献
[1]何萍,王挺,傅冠华.广州市农居建筑物现状及抗震能力分析[J].华南地震,2010,(03):63-68.
[2]刘阳.东南沿海村镇房屋安全现状调查及统计分析[J].工程抗震与加固改造,2009,(06).
[3]王学全.GIS在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系统中的应用[J].计算机光盘軟件与应用,2011,(03):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