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出现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新常态。随着一个个位高权重的“老虎”被打,一批批官小权大的“苍蝇”被拍,腐败出现了新情况。一方面,新生的腐败数量迅速下降,增量腐败得到了有效遏制。另一方面,存量腐败出现了明显分化:有的开始收心,不敢再犯;有的暂时收手,伺机而动;有的则不收敛,顶风作案。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性,而腐败官员又多是典型的机会主义者,面对日益升高的腐败风险,不断加大的腐败成本,腐败分子选择收心、收手比较符合人的“理性”选择,而那些仍不收心、不收敛、不收手,敢于顶风作案的腐败分子难道真的“吃了豹子胆”,敢于公开叫板中央,与人民为敌?
“心理是行为的内在根据,行为是心理的外在表现”这一原理告诉我们,要解释反腐败高压下为什么仍有一些腐败分子不收敛不收手,需要深入腐败分子的内心,揭示其腐败心理形成与发展变化的规律。
腐败心理的形成与外化
世上从来就没有天生的罪犯,当然,也不存在生来的腐败分子。经过民主推荐、测评和组织考察等程序而走上各级领导岗位的干部,虽然不能完全排除“带病提拔”的情况,但绝大多数都是优秀分子。那么,这些曾经也优秀的腐败官员是如何形成腐败心理,并最终走上腐败犯罪道路的呢?
权力、利益与欲望是腐败心理形成不可或缺的三个要素。权力的行使意味着利益的增加或减损,所以,行使权力的官员容易成为他人各种糖衣炮弹攻击的对象。官员手中的权力越大,并且越不受监督和制约,那么,面临被拉拢和腐蚀的几率就越大,腐败的风险也就越高。人有物欲、情欲和权欲等欲望,不断面对物质、金钱、美色等诱惑,一些官员的欲望容易出现膨胀,并产生严重的心理失衡。此时,若有正常的自我意识尚可通过自我调节恢复心理的平衡,避免腐败的发生。然而,这些官员在欲望膨胀的同时,他们的自我早因他人的献媚奉承,听不到真话实话而扭曲。欲望的膨胀标志着腐败动力的形成,而自我的扭曲则意味着自律的减弱甚至丧失,腐败心理由此产生。
腐败心理要外化为腐败行为需要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方面,实施腐败的客观条件,如主动寻租所需的“市场”,“被动”受贿所需的行贿等;另一方面,实施腐败的侥幸心理,如“收礼不是受贿”“肥私没有损公”“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会有事”等。持续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力度,虽然既具有威慑腐败心理、加剧腐败分子动机斗争、遏制腐败心理外化的作用,又能够一定程度上产生净化腐败发生所需的客观环境的效果,但作为治标措施的“打击”并不能从根本上根除腐败产生的条件,消除腐败心理外化所必需的侥幸心理。为此,我们不能期待反腐高压让所有腐败分子收手并收心。
腐败心理的发展与变化
腐败心理形成以后通常会朝着三个方向发展。
一是因外化得不到及时查处而不断强化。杀人、放火等刑事犯罪虽然也有在一定时期内持续犯罪的,但大多数犯罪分子的犯罪心理会因犯罪目的的实现而衰退。与此不同,除非及时被查处,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很少是一次性的,大多是长时间地实施多次犯罪。一次成功的腐败行为会迅速成为再次腐败的借口或侥幸心理,所以腐败心理一旦外化为腐败行为,若不能被及时查处就会被强化,腐败行为就会不断升级。
二是因没有外化的条件而减弱甚至消退。腐败心理产生以后,如果实施腐败的条件不具备,那么,腐败心理就会逐渐弱化甚至消除。我们所说的“不能犯”,并不是说不存在有贪腐之心的官员,而是他们的腐败心理缺乏外化为腐败行为的条件。
三是因“理性”考量下的风险升高而受到遏制。腐败心理形成以后,如果查处腐败力度加大,或产生腐败的制度漏洞被堵塞等,潜在的腐败分子会因腐败难度加大,风险升高而“理性”选择暂时放弃。如果这种状态持续下去,也会促使处于腐败边缘的官员“收心”。十八大以来的强力反腐败,可以说挽救了一批本处于腐败边缘的官员。
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绝大多数属于存量腐败分子所为。那么,他们为什么敢于顶风作案呢?从心理的角度分析原因,主要有两种解释。
一种是腐败“自动化”的表现。贿赂是当前最突出的腐败,而官员的受贿通常会经历“被动”“主动”和“自动”三个阶段。当行贿人看上了官员手中的权力,就会千方百计拉关系、套近乎,并以“小恩小惠”与官员建立感情和信任关系,此时,官员处于被拉拢阶段,仍保持着警惕,只是“被动”参加请吃或拿他人数额并不大的好处。经历被腐蚀过程,官员因长期享受高档的免费消费,或与交往的老板比钱,个人的欲望早已经出现膨胀,所以接着而来的是受腐蚀官员“主动”以公权力为他人谋利益,并心安理得地拿好处。此时的腐败官员虽然在每次腐败时仍会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但过去成功的经验已经让他觉得没有那么可怕。当腐败反复实施而长期没有被发现,不仅腐败分子胆子越来越大,而且在腐败分子周围会形成一种不断强化其腐败心理的“氛围”。随着腐败分子外在监督的彻底消失,内在防御机制的完全丧失,其腐败也就进入了忘乎所以的“自动”阶段。官员的腐败一旦进入“自动”阶段,外人认为的“顶风”作案,对他来说如同每天要重复吃饭一样,没有感觉到什么异常。正所谓上帝要你灭亡,必先让你疯狂,而疯狂之人怎么能够预知自己灭亡呢?
另一种则是侥幸心理的作用。侥幸心理又称为冒险心理,是腐败分子在面临是否腐败抉择时,说服自己“腐败没事”的理由或借口。这种理由未必真的成立,但却可以消解一个人长期建立起来的道德和法律防线。腐败可以带来利益,但同样可能面临受到惩罚的风险,因此,尚处于“被动”和“主动”阶段的腐败分子,在实施腐败行为前仍会进行以利弊的衡量为内容的思想斗争。引起腐败行为的侥幸心理可以分为经验性、关系性、技术性、暗示性、认知性等众多类型,并有无数的表现形式。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有些侥幸心理虽然逐渐减弱甚至消除,但腐败行为的发生只要有一个自认为合理的理由或借口,就足以让他冒险选择腐败。现阶段,腐败仍可能给腐败分子带来巨大利益,仍足以让有的人哪怕冒杀头的危险去尝试。而当前社会仍存在的诸如“笑贫不笑贪”“办事找关系”等病态心理,也有力地支撑着腐败的侥幸心理。
腐败心理的遏制与消除
不收敛、不收手关键是不收心,所以,要有效遏制“顶风作案”,重点要在促使腐败分子收心上下功夫。
一要反复抓,抓反复,进一步降低腐败黑数。反腐的威慑效应不在于惩罚的严厉性,而在于惩罚的不可避免性。随着反腐新常态的形成,腐败分子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恐惧。只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要我们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查,惩治腐败不收手,不收心,那么,随着腐败黑数的进一步降低,惩罚的威慑效应就会持续增强和扩大,“反腐如同隔墙扔砖砸到谁就是谁”的腐败说辞就会不攻自破,“顶风”作案者也就会收敛、收手并最终收心。
二要明底线、亮红线,破除腐败官员的腐败“场”效应。从腐败心理的形成到外化,从被动、主动到自动,任何腐败的发生虽然主要是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或腐败小圈子内消极人际互动的结果,但这种消极互动不仅离不开不良的官场风气,而且会进一步败坏所在单位甚至系统的官场风气。为此,反腐败既要让腐败官员付出代价,又要在其所在单位甚至系统肃清“流毒”,还要以反腐败为契机,明确当官做人的底线和用权的红线,在单位内部营造风清气正的官场风气。
三要重修身,树信念,破除导致腐败的病态心理。物质与精神对于一个人来说,如同鸟之两翼,缺少了精神就飞不高,飞不远。是人,皆有欲望,一个人的理想信念或者信仰起着平衡欲望的作用。腐败官员之所以经不起诱惑,出现欲望恶性膨胀的病态心理,就在于理想信念的丧失。为此,做人要先修身,当官必须要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从反腐新常态的形成到“党纪严于国法”的思想的提出,再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开展,是党中央为遏制并最终消除某些腐败心理进行的最好布局。
(感谢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对本栏目的支持)
“心理是行为的内在根据,行为是心理的外在表现”这一原理告诉我们,要解释反腐败高压下为什么仍有一些腐败分子不收敛不收手,需要深入腐败分子的内心,揭示其腐败心理形成与发展变化的规律。
腐败心理的形成与外化
世上从来就没有天生的罪犯,当然,也不存在生来的腐败分子。经过民主推荐、测评和组织考察等程序而走上各级领导岗位的干部,虽然不能完全排除“带病提拔”的情况,但绝大多数都是优秀分子。那么,这些曾经也优秀的腐败官员是如何形成腐败心理,并最终走上腐败犯罪道路的呢?
权力、利益与欲望是腐败心理形成不可或缺的三个要素。权力的行使意味着利益的增加或减损,所以,行使权力的官员容易成为他人各种糖衣炮弹攻击的对象。官员手中的权力越大,并且越不受监督和制约,那么,面临被拉拢和腐蚀的几率就越大,腐败的风险也就越高。人有物欲、情欲和权欲等欲望,不断面对物质、金钱、美色等诱惑,一些官员的欲望容易出现膨胀,并产生严重的心理失衡。此时,若有正常的自我意识尚可通过自我调节恢复心理的平衡,避免腐败的发生。然而,这些官员在欲望膨胀的同时,他们的自我早因他人的献媚奉承,听不到真话实话而扭曲。欲望的膨胀标志着腐败动力的形成,而自我的扭曲则意味着自律的减弱甚至丧失,腐败心理由此产生。
腐败心理要外化为腐败行为需要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方面,实施腐败的客观条件,如主动寻租所需的“市场”,“被动”受贿所需的行贿等;另一方面,实施腐败的侥幸心理,如“收礼不是受贿”“肥私没有损公”“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会有事”等。持续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力度,虽然既具有威慑腐败心理、加剧腐败分子动机斗争、遏制腐败心理外化的作用,又能够一定程度上产生净化腐败发生所需的客观环境的效果,但作为治标措施的“打击”并不能从根本上根除腐败产生的条件,消除腐败心理外化所必需的侥幸心理。为此,我们不能期待反腐高压让所有腐败分子收手并收心。
腐败心理的发展与变化
腐败心理形成以后通常会朝着三个方向发展。
一是因外化得不到及时查处而不断强化。杀人、放火等刑事犯罪虽然也有在一定时期内持续犯罪的,但大多数犯罪分子的犯罪心理会因犯罪目的的实现而衰退。与此不同,除非及时被查处,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很少是一次性的,大多是长时间地实施多次犯罪。一次成功的腐败行为会迅速成为再次腐败的借口或侥幸心理,所以腐败心理一旦外化为腐败行为,若不能被及时查处就会被强化,腐败行为就会不断升级。
二是因没有外化的条件而减弱甚至消退。腐败心理产生以后,如果实施腐败的条件不具备,那么,腐败心理就会逐渐弱化甚至消除。我们所说的“不能犯”,并不是说不存在有贪腐之心的官员,而是他们的腐败心理缺乏外化为腐败行为的条件。
三是因“理性”考量下的风险升高而受到遏制。腐败心理形成以后,如果查处腐败力度加大,或产生腐败的制度漏洞被堵塞等,潜在的腐败分子会因腐败难度加大,风险升高而“理性”选择暂时放弃。如果这种状态持续下去,也会促使处于腐败边缘的官员“收心”。十八大以来的强力反腐败,可以说挽救了一批本处于腐败边缘的官员。
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绝大多数属于存量腐败分子所为。那么,他们为什么敢于顶风作案呢?从心理的角度分析原因,主要有两种解释。
一种是腐败“自动化”的表现。贿赂是当前最突出的腐败,而官员的受贿通常会经历“被动”“主动”和“自动”三个阶段。当行贿人看上了官员手中的权力,就会千方百计拉关系、套近乎,并以“小恩小惠”与官员建立感情和信任关系,此时,官员处于被拉拢阶段,仍保持着警惕,只是“被动”参加请吃或拿他人数额并不大的好处。经历被腐蚀过程,官员因长期享受高档的免费消费,或与交往的老板比钱,个人的欲望早已经出现膨胀,所以接着而来的是受腐蚀官员“主动”以公权力为他人谋利益,并心安理得地拿好处。此时的腐败官员虽然在每次腐败时仍会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但过去成功的经验已经让他觉得没有那么可怕。当腐败反复实施而长期没有被发现,不仅腐败分子胆子越来越大,而且在腐败分子周围会形成一种不断强化其腐败心理的“氛围”。随着腐败分子外在监督的彻底消失,内在防御机制的完全丧失,其腐败也就进入了忘乎所以的“自动”阶段。官员的腐败一旦进入“自动”阶段,外人认为的“顶风”作案,对他来说如同每天要重复吃饭一样,没有感觉到什么异常。正所谓上帝要你灭亡,必先让你疯狂,而疯狂之人怎么能够预知自己灭亡呢?
另一种则是侥幸心理的作用。侥幸心理又称为冒险心理,是腐败分子在面临是否腐败抉择时,说服自己“腐败没事”的理由或借口。这种理由未必真的成立,但却可以消解一个人长期建立起来的道德和法律防线。腐败可以带来利益,但同样可能面临受到惩罚的风险,因此,尚处于“被动”和“主动”阶段的腐败分子,在实施腐败行为前仍会进行以利弊的衡量为内容的思想斗争。引起腐败行为的侥幸心理可以分为经验性、关系性、技术性、暗示性、认知性等众多类型,并有无数的表现形式。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有些侥幸心理虽然逐渐减弱甚至消除,但腐败行为的发生只要有一个自认为合理的理由或借口,就足以让他冒险选择腐败。现阶段,腐败仍可能给腐败分子带来巨大利益,仍足以让有的人哪怕冒杀头的危险去尝试。而当前社会仍存在的诸如“笑贫不笑贪”“办事找关系”等病态心理,也有力地支撑着腐败的侥幸心理。
腐败心理的遏制与消除
不收敛、不收手关键是不收心,所以,要有效遏制“顶风作案”,重点要在促使腐败分子收心上下功夫。
一要反复抓,抓反复,进一步降低腐败黑数。反腐的威慑效应不在于惩罚的严厉性,而在于惩罚的不可避免性。随着反腐新常态的形成,腐败分子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恐惧。只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要我们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查,惩治腐败不收手,不收心,那么,随着腐败黑数的进一步降低,惩罚的威慑效应就会持续增强和扩大,“反腐如同隔墙扔砖砸到谁就是谁”的腐败说辞就会不攻自破,“顶风”作案者也就会收敛、收手并最终收心。
二要明底线、亮红线,破除腐败官员的腐败“场”效应。从腐败心理的形成到外化,从被动、主动到自动,任何腐败的发生虽然主要是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或腐败小圈子内消极人际互动的结果,但这种消极互动不仅离不开不良的官场风气,而且会进一步败坏所在单位甚至系统的官场风气。为此,反腐败既要让腐败官员付出代价,又要在其所在单位甚至系统肃清“流毒”,还要以反腐败为契机,明确当官做人的底线和用权的红线,在单位内部营造风清气正的官场风气。
三要重修身,树信念,破除导致腐败的病态心理。物质与精神对于一个人来说,如同鸟之两翼,缺少了精神就飞不高,飞不远。是人,皆有欲望,一个人的理想信念或者信仰起着平衡欲望的作用。腐败官员之所以经不起诱惑,出现欲望恶性膨胀的病态心理,就在于理想信念的丧失。为此,做人要先修身,当官必须要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从反腐新常态的形成到“党纪严于国法”的思想的提出,再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开展,是党中央为遏制并最终消除某些腐败心理进行的最好布局。
(感谢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对本栏目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