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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的经济学家,大多是不主张管制价格的。因为市场配置资源,价格是信号,能自动调节供求。
实话说,我历来主张放开价格,也写过多篇文章,这里再换个角度,即从产权安排与资源争用方面谈价格。
众所周知,经济学大厦的建立,有三个基础性假设:经济人假设、资源稀缺假设与私有产权假设。离开了这三个假设,经济学则溃不成军。没有经济人假设,推导行为无所依傍;没有稀缺性假设,研究资源配置多此一举;没有私有产权假设,市场交换无从进行。而且只要人们追求最大化,资源就会稀缺,要有效利用资源,就须界定与保护私人产权。
要讨论的是,资源争用与价格到底是何关系?稀缺的资源,想得到的人多,于是就会发生争用。既然是竞争,那么就得有规则,不然胜负难决,分不出高下,资源使用就会陷入混乱。好比骑自行车比赛,既可以比快(力量),也可以比慢(车技),解决资源争用也如此,究竟谁得谁不得,关键取决于规则。
可以肯定,价格是分配资源的一种规则。举个例,只有一张飞往广州的机票,有两位先生都想得到。一位要去广州看女友;一位要回广州看父母,两位相持不下,都说重要,怎么办?经济学的办法是竞买,让他们出价,出价高者得。因为价格本身代表的是效用,谁出价高,就证明对谁的效用大,故机票究竟对谁更重要,只要一竞价,结果自见分晓。
但这绝不是说,资源分配只有价格一种规则。其实在现实生活中,配置资源的规则五花八门:春运期间火车票紧俏,排队(先来后到)是一种规则;上大学,考分是一种规则;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分房,行政级别也是一种规则。而且单就规则论,我们分不出优劣。存在即合理,这些规则所以存在,必有它的理由。应追问的是,到底是何因素在左右这些规则呢?
经济学家分析行为,各怀绝技,但说到底不过就一招: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比如,若把“规则”看作一种行为,那么在不同的约束下,就会有不同的规则。经济学的任务,就是要回答约束这些“规则”条件是什么?对此,美国经济学家科斯认为,约束分配规则的是产权安排。而且还说,产权安排也是一种行为,如何选择,最终又受交易成本约束。
我有三点推论:第一,产权安排决定于交易成本,公有、私有不可预设;第二,在私有产权下,按出价高低分配资源最有效,政府不应管制价格;第三,在公有产权下,价格并非配置资源的唯一规则,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可以干预价格。
前两点不再说,重点谈第三点。我曾强调多次,对一般竞争性的私人物品价格,政府不必插手,应放手由市场供求定;但对公共服务品的价格,政府却不能坐视不管。公共服务品通常由政府投资,与公众利益攸关,很敏感,所以管制公共服务品价格,政府责无旁贷。这几年,人们对公立医院、学校收费意见大,原因是这些单位由国家投资,却为谋取小团体利益漫天涨价,怎能不挨骂?
另有一种情形,即国家垄断企业。很多人认为,由于垄断企业没有竞争,价格易被人为操纵,所以政府不能不管。比如春运期间的火车票价格,老百姓都希望政府管,是因为当下铁路独家经营,消费者没有讨价的余地。这样说,不是全无道理,但我的看法,管制价格不如打破垄断。假如有一天,铁路运输允许民企参与竞争,价格便可放开。
是的,价格是市场信号,若想让市场配置资源,政府就应该少管价格。否则信号失真,资源配置则会乱章法。事实上,只有由市场供求定价格,价格才能反映供求、调节供求。
(作者系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
实话说,我历来主张放开价格,也写过多篇文章,这里再换个角度,即从产权安排与资源争用方面谈价格。
众所周知,经济学大厦的建立,有三个基础性假设:经济人假设、资源稀缺假设与私有产权假设。离开了这三个假设,经济学则溃不成军。没有经济人假设,推导行为无所依傍;没有稀缺性假设,研究资源配置多此一举;没有私有产权假设,市场交换无从进行。而且只要人们追求最大化,资源就会稀缺,要有效利用资源,就须界定与保护私人产权。
要讨论的是,资源争用与价格到底是何关系?稀缺的资源,想得到的人多,于是就会发生争用。既然是竞争,那么就得有规则,不然胜负难决,分不出高下,资源使用就会陷入混乱。好比骑自行车比赛,既可以比快(力量),也可以比慢(车技),解决资源争用也如此,究竟谁得谁不得,关键取决于规则。
可以肯定,价格是分配资源的一种规则。举个例,只有一张飞往广州的机票,有两位先生都想得到。一位要去广州看女友;一位要回广州看父母,两位相持不下,都说重要,怎么办?经济学的办法是竞买,让他们出价,出价高者得。因为价格本身代表的是效用,谁出价高,就证明对谁的效用大,故机票究竟对谁更重要,只要一竞价,结果自见分晓。
但这绝不是说,资源分配只有价格一种规则。其实在现实生活中,配置资源的规则五花八门:春运期间火车票紧俏,排队(先来后到)是一种规则;上大学,考分是一种规则;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分房,行政级别也是一种规则。而且单就规则论,我们分不出优劣。存在即合理,这些规则所以存在,必有它的理由。应追问的是,到底是何因素在左右这些规则呢?
经济学家分析行为,各怀绝技,但说到底不过就一招: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比如,若把“规则”看作一种行为,那么在不同的约束下,就会有不同的规则。经济学的任务,就是要回答约束这些“规则”条件是什么?对此,美国经济学家科斯认为,约束分配规则的是产权安排。而且还说,产权安排也是一种行为,如何选择,最终又受交易成本约束。
我有三点推论:第一,产权安排决定于交易成本,公有、私有不可预设;第二,在私有产权下,按出价高低分配资源最有效,政府不应管制价格;第三,在公有产权下,价格并非配置资源的唯一规则,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可以干预价格。
前两点不再说,重点谈第三点。我曾强调多次,对一般竞争性的私人物品价格,政府不必插手,应放手由市场供求定;但对公共服务品的价格,政府却不能坐视不管。公共服务品通常由政府投资,与公众利益攸关,很敏感,所以管制公共服务品价格,政府责无旁贷。这几年,人们对公立医院、学校收费意见大,原因是这些单位由国家投资,却为谋取小团体利益漫天涨价,怎能不挨骂?
另有一种情形,即国家垄断企业。很多人认为,由于垄断企业没有竞争,价格易被人为操纵,所以政府不能不管。比如春运期间的火车票价格,老百姓都希望政府管,是因为当下铁路独家经营,消费者没有讨价的余地。这样说,不是全无道理,但我的看法,管制价格不如打破垄断。假如有一天,铁路运输允许民企参与竞争,价格便可放开。
是的,价格是市场信号,若想让市场配置资源,政府就应该少管价格。否则信号失真,资源配置则会乱章法。事实上,只有由市场供求定价格,价格才能反映供求、调节供求。
(作者系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