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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湖北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从2020年1月1日起,举报非法堆存、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有奖,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这是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首个省级有奖举报制度,也是继浙江后全国第二个出台省级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