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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机制,推动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建设部近日提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采取措施推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设部提出,推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实施分2006年至2008年和2009年至2010年两个阶段。到2008年底,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部达到“基本合格”,特级、一级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100%;二级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70%以上;三级企业及其他施工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