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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智慧能源、华邦科技等公司因信披违法违规等问题遭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约谈。
智慧能源信披不及时
近日,记者从上交所获悉,智慧能源因涉嫌信披违规,日前遭到上交所行政处分。
据了解,2016年3月2日,智慧能源发布业绩预告称,预计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1亿元至4.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24%~152%。4月28日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智慧能源2015年度净利润为4.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11%。
据上交所查明,此前公司股票价格在2016年2月24日至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在前述业绩预告披露前两个交易日(即2月27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明确表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上交所认为,智慧能源2015年度业绩增长比例远超相关信披规则规定的“50%”,属于重大股价敏感信息,公司本应在2016年1月31日之前进行业绩预告,但公司迟至3月2日才进行预告,逾期一月有余。公司年度业绩增长幅度大,预告逾期时间长,违规情节严重。此外,公司在未做业绩预告且股票交易已发生异动的情况下,仍未如实核查并对外披露业绩大幅增长的事实,导致相隔仅2个交易日的两则公告内容出现重大反差,对投资者造成重大误导,违规情节严重。
上交所指出,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该所决定:对智慧能源、时任财务总监兼董秘万俊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公司董事长蒋锡培、总经理蒋华君、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蔡建予以通报批评。
两新三板公司信披违规
11月22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华邦科技发布公告称,因擅自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公司及董事长庄华传被股转系统约谈。
据了解,华邦科技于2016年3月8日召开董事会,拟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 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2元,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3月9日,华邦科技披露了前述利润分配预案。3月28日,华邦科技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利润分配方案,并于次日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但据调查,华邦科技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办理权益分派业务,即分别于3月31日、4月7日、4月29日、5月9日直接向全部3位股东派发了现金股利,公司也未在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相关信息。
全国股转系统表示,华邦科技的上述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庄华传作为华邦科技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知悉公司的利润分配事实,但未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直接责任人。对此,股转系统决定对华邦科技、庄华传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要求庄华传于11月25日上午到股转系统会议室接受谈话。
此外,11月23日,曼克斯公告称,因关联企业、高管违规占用资金且未及时披露,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调查显示,自2015年2月5日(在新三板挂牌)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曼克斯关联方台州曼克斯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茅小勇违规占用资金分别为5 701.27万元和276.1万元,合计5 977.37万元;截至 2016 年6月1日,上述占用资金已归还。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曼克斯没有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故决定对曼克斯及茅小勇予以警示,并要求二者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智慧能源信披不及时
近日,记者从上交所获悉,智慧能源因涉嫌信披违规,日前遭到上交所行政处分。
据了解,2016年3月2日,智慧能源发布业绩预告称,预计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1亿元至4.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24%~152%。4月28日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智慧能源2015年度净利润为4.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11%。
据上交所查明,此前公司股票价格在2016年2月24日至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在前述业绩预告披露前两个交易日(即2月27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明确表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上交所认为,智慧能源2015年度业绩增长比例远超相关信披规则规定的“50%”,属于重大股价敏感信息,公司本应在2016年1月31日之前进行业绩预告,但公司迟至3月2日才进行预告,逾期一月有余。公司年度业绩增长幅度大,预告逾期时间长,违规情节严重。此外,公司在未做业绩预告且股票交易已发生异动的情况下,仍未如实核查并对外披露业绩大幅增长的事实,导致相隔仅2个交易日的两则公告内容出现重大反差,对投资者造成重大误导,违规情节严重。
上交所指出,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该所决定:对智慧能源、时任财务总监兼董秘万俊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公司董事长蒋锡培、总经理蒋华君、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蔡建予以通报批评。
两新三板公司信披违规
11月22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华邦科技发布公告称,因擅自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公司及董事长庄华传被股转系统约谈。
据了解,华邦科技于2016年3月8日召开董事会,拟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 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2元,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3月9日,华邦科技披露了前述利润分配预案。3月28日,华邦科技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利润分配方案,并于次日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但据调查,华邦科技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办理权益分派业务,即分别于3月31日、4月7日、4月29日、5月9日直接向全部3位股东派发了现金股利,公司也未在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相关信息。
全国股转系统表示,华邦科技的上述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庄华传作为华邦科技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知悉公司的利润分配事实,但未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直接责任人。对此,股转系统决定对华邦科技、庄华传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要求庄华传于11月25日上午到股转系统会议室接受谈话。
此外,11月23日,曼克斯公告称,因关联企业、高管违规占用资金且未及时披露,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调查显示,自2015年2月5日(在新三板挂牌)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曼克斯关联方台州曼克斯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茅小勇违规占用资金分别为5 701.27万元和276.1万元,合计5 977.37万元;截至 2016 年6月1日,上述占用资金已归还。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曼克斯没有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故决定对曼克斯及茅小勇予以警示,并要求二者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