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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人社厅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推动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病种分值付费等,逐步建成复合式医保付费制度。《意见》要求,各地综合考虑三年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住院费用结算情况,结合年度基金收支预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