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公证服务系统化的内涵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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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事公证服务系统化的内涵rn家事类公证一般包括财产继承、遗嘱、夫妻财产约定、家庭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监护与扶养权变更、意定监护、遗赠扶养协议等,内容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根据我国《公证法》第2条相关规定,公证程序依申请而启动,公证机构无法依职权主动为当事人办理公证事项.我国尚没有法定公证事项,公证服务供给一般呈现零碎化、单一化特点.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并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特点,人们对公证需求趋于多样化、个性化.当前,公证行业面临的主要矛盾不断上升为公证需求与公证供给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在家事公证发展方面,面临着公证发展理念与服务模式创新不够、服务能力供给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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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疫情爆发时,笔者所在公证处接到一位周先生的电话咨询,他和妻子正在办理卖房手续,但其妻杜女士是一名护士,要随天津市第九批医疗队赶赴武汉医疗救助,无法按照规定时限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其妻想委托周先生代为办理.rn这在平时不是一件难办的公证,但是在特殊时期却有了不小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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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民法通则时代走向民法典时代rn“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民法学家拉伦茨说,“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②法律的制度离不开它诞生时代的社会和经济现实,是社会生活的反应.可以这么说,原《民法通则》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时代过渡的产物,制定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转轨时期,不可避免地打上了很多计划经济体制的烙印.而《民法典》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和逐步完善阶段,根据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基本理念而制定的一部市场经济基本法.相较于原《民法通则》,《民法典》在民法基本理论和制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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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3日,民政部发布预测数据称,“十四五”期间,中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 .①随着“银发浪潮”的快速袭来,老年人关于医疗、保健、生活照料和公证法律服务等需求不断增多,如何发挥公证在多元化养老方面的“保险锁”作用,逐渐成为了家事公证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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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证参与法院领域诉源治理成功案例和经验介绍rn自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全国各地公证机构在深挖公证制度潜在价值的基础上,创造性的开展司法辅助工作,积极探索公证在司法辅助过程中的诉源治理路径,形成了一批符合社会治理需要、彰显中国公证特色的诉源治理公证模式.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缓解人民法院“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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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公证服务系统化既不是对传统家事公证服务的全盘否定,也不是对传统家事公证服务一成不变的留恋,而是对传统家事公证服务的传承、整合与创新,既要坚守公证的严谨与专业,又要以开放的心态定位家事公证的价值,通过理念转变与模式创新实现家事公证服务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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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公证业务在预防家庭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愈加突出的作用.近年来,一些大中型公证机构逐步重视家事公证业务的专业化发展.据笔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0多家公证机构成立了专门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比如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公证处等.虽然这些公证机构对家事公证业务的专业化探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社会公信力和民众满意度得到一定提升,但家事公证的整体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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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好结合渗透,在深化主题实践活动效果上下功夫rn增强学习教育的实效性,努力达到入脑入心效果,逐步树立哈尔滨公证行业核心价值观,提升公证行业整体形象,提升公证工作公信力,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各机构按照哈尔滨市司法局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努力以创新思维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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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rn近期,一项公证案件走进央视并引发民众热议,一位88岁老人和水果摊摊主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和遗赠抚养协议并办理了公证,①民众聚焦“老人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摊主”,而家属却对老人申办公证时的行为能力提出质疑,认为老年人在申办公证前(2017年)即被确诊患有阿尔茨海默病(俗称老年痴呆),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证处没有对老人进行相应的医学鉴定,公证合法性存疑.那么高龄老年人申办处分财产类公证时,公证处是否需要对老人进行行为能力鉴定?什么情形下老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证员能否通过谈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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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报司法部批准,中国公证协会和法制日报社联合主办2020年度“中国公证十大影响力新闻”评选活动,评选结果日前揭晓.“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部分公证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等十个新闻案例最终获评2020年度“中国公证十大影响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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