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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可根据其民族文化、地域特色而将法律予以变通,更适用于当地经济文化发展需要,是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由国家赋予一定自治权的重要表现形式.本文以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变通制度的基础理论为切入点,阐释以及特征分析与思考,论证法律变通制度存在的价值基础,对不断完善民族地方的法治建设重要的价值与意义,对我国法律在民族自治地方的稳定实施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