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科创平台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县域经济体受资源要素禀赋限制,科创平台能级普遍不高,在实现创新要素集聚、优质项目落地、产业辐射带动等方面作用发挥有限。H市位于长三角中心腹地,作为全国百强县,在产业转型发展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本文以H市鹃湖国际科技城平台为例,基于金融发展理论,从优化金融供给角度,结合企业生命周期理论,探讨县域经济体高能级科创平台的建设与发展问题,旨在为长三角城市群内县域经济体科创平台发展及助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 县域经济体 高能级科创平台 科技型企业 金融
一、科技金融概念厘清
(一)科技金融概念及发展模式
科技金融是指以金融为重要手段,以实现科技型企业和产业发展为目的的金融与科技的融合。科技始于技术成于资本,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的特征,使得其融资方面存在较大阻力,如何优化金融供给,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从主体上可分为四种发展模式:资本市场主导型、银行主导型、政府主导型和社会主导型的科技金融模式。不同发展模式下,科技型企业融资方式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表所示。
(二)科技金融与金融科技
科技金融与金融科技都是当前发展热点,两者内容上有一定交叉,为更好理解科技金融的内涵,有必要在此对两者内涵作一个说明。与科技金融不同,金融科技是科技赋能于传统金融,着力点在金融,是金融行业的产业重塑——传统金融借助于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而产生的新兴业务模式、新产品服务等,典型代表如蚂蚁金服、财付通等。
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的区别主要表现为目标不同,具体如下表1.2所示:科技金融着眼于科技型企业和产业的发展,目标对象是科技型企业和产业;金融科技着眼于金融产业的发展,目标对象是金融服务效率。
二、H市鹃湖国际科技城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H市以实现产城融合为目标,以鹃湖国际科技城为引领,当前科创平台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H市政府高起点谋划平台内产业发展,形成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和新材料三大产业为主导,以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和新能源等产业为补充的产业布局。围绕创新链部署资金链,平台内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可概括如下:
(一)以政府主导型科技金融发展模式为主
为支持和引导科技型企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当前平台以政府主导型科技金融发展模式为主。政府积极发挥“有形手”作用,平台内成立了由市国资控股成立的鹃湖科技城公司,注册资本超6.8亿元。该公司尚处于起步阶段,但从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看,平台融资能力有较大发展空间。财政出资方面,设立了科技支行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专款专用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支持;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下属的深圳力合天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创业投资资金,截至目前已累计成功投资了7个项目,总投资额达2868万元。此外,税收返还、房屋补助等政策在降低科技型企业经营成本方面也发挥着积极作用。
H市政府主导型科技金融发展模式的创新之处:其一,创新创投基金运作模式。H市科技局因地制宜,将用于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的天使投资基金囊括在创业投资基金下,用于扶持创业投资事业发展,符合县域经济体科技型企业和产业体量发展实际;其二,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市财政局设立专业的国资公司,成立产业基金,引进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不同于财政一般“事后补”的行为,采取“事前投”,按照市场化的规则,分门别类设立产业基金,专门用于泛半导体产业园区建设、重大产业项目等。当前H市科技金融的政策支持具体如下表所示。
在政府主导型科技金融模式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需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为当前平台发展的自我造血能力不足。鹃湖科技城管委会虽已建立财政收支体制,但由于引入的科创型企业从初期孵化、成长到产业化需较长培育周期,短期内难以形成税源。此外,管委会虽享有核心区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的分成,但土地出让金收益依赖于房地产形势,不具稳定性。财政收入有限,导致平台可持续发展面临一定挑战。
(二)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取得一定成效
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是科创平台发展的内生动力。鹃湖国际科技城注重产学研联动发展,拥有国家级晶体生长技术研究院、半导体晶体材料与设备技术研究院等研究院所,平台内的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被列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为实现高校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实现优秀科技成果与企业精准匹配,鹃湖国际科技城与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合作建立了浙江省首个专业化国际技术交易路演平台——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海宁国际中心,从事国际科技成果的征集、梳理、翻译、路演、对接、交易和落地产业化,通过建设网上路演、线下服务、技术托管、科技金融四大平台,架起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交易桥梁。截至目前,该平台已成功举办了多场省级科技成果拍卖会,已有超10项科技成果成交,成交总额超500万元。此外,鵑湖国际科技城还专门设置了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保障充足。
(三)金融市场的作用发挥有待提升
作为资金融通市场,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是影响科技型企业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金融市场一般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资金供求双方直接进行资金融通活动;间接融资,资金供求双方通过银行金融中介机构来开展资金融通活动。当前H市金融市场的发展以间接融资为主,科技型企业主要通过传统的借贷方式即向银行借贷获得资金,例如H市通过设立科技专营机构(科技支行)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私人定制”服务,设置专门绿色通道提供“科技贷”等金融产品,开展“资智对接”系列活动,提供“一对一”融资授信等服务。在直接融资方面H市的发展相对落后,平台内运用IPO、并购重组、发行企业债等进行融资的企业数量较少,这一方面是需求端导致的,平台内科技型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大企业大项目数量少;另一方面则是供给端造成的,县域经济体资本市场配套服务机构的欠缺,企业上市指导、股权改制等服务机构以及审计、法律等中介服务机构在数量和分布上均有所不足。 (四)风险防范以财政兜底为保障,科技化手段运用尚处起步阶段
由于科技型企业高研发投入和轻资产特征,使得科技金融的风险防范问题变得较为突出。当前H市防范科技金融风险以政府财政兜底为主要形式。其一,政府主导下的产业基金,财政投入力度大,企业一旦不能继续存活下去,政府要为此买单。其二,金融市场上许多科技金融产品也多以政府支持为前提,如“科技贷”业务中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发生的坏账损失,由财政出资的风险补偿资金通常要对此承担一定比例的赔付。其三,平台内防范金融风险的科技化手段运用相对欠缺,虽然平台内也有意发展金融科技,例如蚂蚁金服的引进,与浙大国际校区共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实验室,但这些都还处于起步阶段,未取得明显实效。
三、优化科技金融,助推鹃湖国际科技城高能级发展的对策建议
针对H市鹃湖国际科技城当前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借鉴一、二线城市在发展科技金融以及建设金融小镇方面的有益经验,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顶层设计: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型科技金融发展模式
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法治环境得到优化以及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的当下,H市探索政府引导型科技金融发展模式是切实可行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当前许多高能级科创平台如苏州高新区、杭州未来科技城等通过构建金融小镇方式,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发展科技金融都已取得一定成效。H市县域经济体当前建立金融小镇的条件还不够成熟,但以金融小镇为标杆,转变当前政府主导模式,将主导权交还市场,探索构建一套政府引导型科技金融发展模式是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从顶层设计出发,着眼于区域内重点产业,构建“四位一体”的政府引导型科技金融发展体系,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政策支持及风险防范着手,着重突出金融市场作用,为科技型企业和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金融市场:优化金融供给,借力资本市场
1.发展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不断发展和完善H市的金融市场,发展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引导金融产业的集聚,形成规模效应。支持传统金融机构入驻,包括国内外知名的股权投资机构、地方准金融机构和产权交易机构等,同时也要鼓励金融科技企业发展,积极引入互联网科技企业设立的民营银行、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以金融科技助推科技金融发展,此外也应增加会计、审计等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的布局。
2.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针对科技型企业资产特征,积极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科技保险、产业链融资等新型融资服务业务。如开展“人才贷”业务——面向各级认定人才,譬如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等,以人才所在企业为主体申请贷款,提供包括企业贷、消费贷、信用卡等在内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再如,鉴于平台内泛半导体产业链的不断完善,可着力推进产业链融资,即通过考核上下游企业状况,重点掌握领军企业——本土企业包括天通吉成、集英精密机器、吉宏精密机器、辛迪亚在内,引进企业包括京东方、中国电子、士兰微等的财务信息、风险承受能力等,最终实现对产业链上多家企业的融资。此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保险等机构合作,探索开发复合型科技金融产品。
3.借力资本市场,鼓励直接融资。聚焦主导产业,广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其中。资本市场与企业是相融相生关系,一方面,注重产业链上大企业的培养,既要发展壮大本土企业,也要继续在招商选资上下苦功,为繁荣县域资本市场奠定肥沃土壤根基;另一方面,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平台内企业赴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直接融资。同时结合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具体形式,引导社会资本助力科技型企业发展。
(三)政策支持:汇聚创新要素,实现资源高效利用
首先,资金方面坚持“授人以渔”,继续优化实施种子资金、税收返还以及房屋补助三大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其次,人才方面实行柔性引才,加强金融对科技人才的扶持,在落实当前人才政策基础上,加大经济层面的直接补助,如进一步增加购房、车补等;加强间接补助,在留住人才方面可考虑在住房贷款利率、个人所得税及今后子女教育抚养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最后,区域创新要素流动方面,加强合作。一是县域内优势资源的合作共享:从平台方面看,H市各镇(街道)拥有各自发展平台,鹃湖国际科技城要进一步深化与县域内其他平台的合作,如与上海漕河泾开发区分区、尖山新区(黄湾镇)半导体基础材料产业园等的合作,以推进泛半导体产业链的形成,实现在半导体专用装备、元器件和基础材料三大领域的产业竞争优势;从孵化器方面看,H市孵化器呈现断档现象。鹃湖国际科技城拥有国家级孵化器科创中心和嘉兴市级孵化器,省级孵化器暂时空缺。对此,可考虑在已建成的国家级孵化器基础上通过共享平台资源方式创建省级孵化器,实现梯度式发展。二是跨县域的区域合作,当前H市所在地级市内已建成国家级高新区——秀州高新区,可积极开展与其合作,尝试以“分园”的形式纳入到秀州高新区,在助力秀州高新区扩容增效的同时,也为自身发展获取更多创新要素。此外,也可尝试与全国一流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以及全球先进园区进行资源对接,不断提升平台金融活力。
(四)统筹全局:结合资金需求方,给予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支撑
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企业在初创、成长、成熟和衰退阶段对资金的需求是有差异的,各阶段所需的金融服务也需有所侧重。
1.初创阶段:政策支持和直接融资并重。由于科技型企业前期研发投入大,使得其在初创阶段对资金的需求尤为显著。在初创阶段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应注重政策扶持和引导天使投资的参与。给予多形式的政策支持:直接补助方面继续发展和壮大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规模,并提供相关创业补贴等来扶持初创期企业;间接补助方面积极开展各类科技型孵化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继续举办“浙江大学校友创业大赛国际名校邀请赛”“嘉兴市首届科技孵化企業创新创业大赛”等大赛并着力提升其影响力,为孵化企业直接对接风投公司提供更多机会。 2.成长阶段:市场融资为主,开展“娃娃式”培育模式。成长阶段科技型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源于产品的继续研发及产品市场的开拓等方面,针对这一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支撑应注重市场融资为主,开展“娃娃式”培育模式,即尽早设立股份公司,以降低股改成本,成长阶段企业虽没有成熟企业的雄厚实力,但其历史清白,改制成本低,更容易通过资本弯道超车实现企业的迅速发展。在具体实施中应注重提供差别化服务,针对从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新设、人才企业股改等情况,为企业量身定制可操作性方案以推进科创企业更好对接资本市场。
3.成熟阶段:市场融资为主,政策支持为辅。成熟期的科技型企业资金用于保持市场占有率以及研发再投入,基本实现规模生产,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能力增强,应引导企业借力资本市场。一是通过加强宣传培训,为企业上市建立培训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参加境内企业上市推介会等,帮助企业了解上市的相关政策,知晓改制、挂牌及上市等流程,形成企业积极主动寻求上市、部门合力推进上市的良好金融生态。二是培育龙头企业,加快推进有能力的企业上市以及上市企业的兼并重组,发挥产业内领军企业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此外,政策上也应积极实施对成熟期企业的税收优惠、税收返还等,营造科创平台内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五)风险防范:运用现代科技,构建区域信用体系
科技金融风险的防范,应打破政府兜底的形式,构建起与“政府引导型的科技金融模式”相匹配的风险分担机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将科技型企业、金融市场、政府等纳入同一体系内,加快构建区域信用体系,避免因“市场失灵”导致的各类风险的产生。一是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数据库资料,打破数据孤岛,实现各主体间的数据共享,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资金供给方与需求方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例如产业链融资时,可通过对上下游企业的了解来实现对企业的尽职调查以降低对主体企业贷款的风险。二是利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加强监管,建立以大数据与云计算为基础的监管科技平台,例如通过互联网开展的金融服务效益评价,将企业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作为评价指标,动态监管企业资金使用效率等。三是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以及数据不可更改性可破解供应链金融中业务闭环的难点,确保交易的真实性。
注释:
①本文研究的科创平台是广义上的,是指各类创新载体,包括国家级、省级高新园区(开发区),特色产业基地,区创中心(生产力),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科技园区,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等。
②本文所指的科创型企业指与科技创新相挂钩的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农业科技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以及省、市专利示范企业等,被纳入H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统计口径的企业。
参考文献:
[1]陈向龙,孙运香,马晓彩,杜蓓蕾.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金融发展模式探析[J].金融理论与实,2019(08):41-47.
[2]加快浙江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对策建议[J].决策咨询,2017(02):7-10+13.
[3]陈珊.科技金融对我国高技术产业区域创新效率影响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19(03):166-172.
[4]孙雪芬.政府引导型区域科技金融体系构建———基于杭州未来科技城实践的研究[J].治理研究,2018(4):59—66.
[5]程瑜,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贾康.政府投资型科技金融服务模式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5(07):65-70.
[6]王文静,刘诗琳.科技成果产业化效率研究——基于科技金融视角[J].科技管理研究,2019,39(03):77-85.
[7]中共浙江省委党校课题组,包海波.国际一流科创平台发展的成功经验[J].浙江经济,2016(13):26-27.
基金项目:浙江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第二十一批規划课题。
作者系中共海宁市委党校教育科讲师
关键词: 县域经济体 高能级科创平台 科技型企业 金融
一、科技金融概念厘清
(一)科技金融概念及发展模式
科技金融是指以金融为重要手段,以实现科技型企业和产业发展为目的的金融与科技的融合。科技始于技术成于资本,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的特征,使得其融资方面存在较大阻力,如何优化金融供给,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从主体上可分为四种发展模式:资本市场主导型、银行主导型、政府主导型和社会主导型的科技金融模式。不同发展模式下,科技型企业融资方式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表所示。
(二)科技金融与金融科技
科技金融与金融科技都是当前发展热点,两者内容上有一定交叉,为更好理解科技金融的内涵,有必要在此对两者内涵作一个说明。与科技金融不同,金融科技是科技赋能于传统金融,着力点在金融,是金融行业的产业重塑——传统金融借助于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而产生的新兴业务模式、新产品服务等,典型代表如蚂蚁金服、财付通等。
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的区别主要表现为目标不同,具体如下表1.2所示:科技金融着眼于科技型企业和产业的发展,目标对象是科技型企业和产业;金融科技着眼于金融产业的发展,目标对象是金融服务效率。
二、H市鹃湖国际科技城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H市以实现产城融合为目标,以鹃湖国际科技城为引领,当前科创平台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H市政府高起点谋划平台内产业发展,形成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和新材料三大产业为主导,以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和新能源等产业为补充的产业布局。围绕创新链部署资金链,平台内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可概括如下:
(一)以政府主导型科技金融发展模式为主
为支持和引导科技型企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当前平台以政府主导型科技金融发展模式为主。政府积极发挥“有形手”作用,平台内成立了由市国资控股成立的鹃湖科技城公司,注册资本超6.8亿元。该公司尚处于起步阶段,但从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看,平台融资能力有较大发展空间。财政出资方面,设立了科技支行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专款专用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支持;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下属的深圳力合天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创业投资资金,截至目前已累计成功投资了7个项目,总投资额达2868万元。此外,税收返还、房屋补助等政策在降低科技型企业经营成本方面也发挥着积极作用。
H市政府主导型科技金融发展模式的创新之处:其一,创新创投基金运作模式。H市科技局因地制宜,将用于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的天使投资基金囊括在创业投资基金下,用于扶持创业投资事业发展,符合县域经济体科技型企业和产业体量发展实际;其二,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市财政局设立专业的国资公司,成立产业基金,引进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不同于财政一般“事后补”的行为,采取“事前投”,按照市场化的规则,分门别类设立产业基金,专门用于泛半导体产业园区建设、重大产业项目等。当前H市科技金融的政策支持具体如下表所示。
在政府主导型科技金融模式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需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为当前平台发展的自我造血能力不足。鹃湖科技城管委会虽已建立财政收支体制,但由于引入的科创型企业从初期孵化、成长到产业化需较长培育周期,短期内难以形成税源。此外,管委会虽享有核心区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的分成,但土地出让金收益依赖于房地产形势,不具稳定性。财政收入有限,导致平台可持续发展面临一定挑战。
(二)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取得一定成效
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是科创平台发展的内生动力。鹃湖国际科技城注重产学研联动发展,拥有国家级晶体生长技术研究院、半导体晶体材料与设备技术研究院等研究院所,平台内的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被列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为实现高校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实现优秀科技成果与企业精准匹配,鹃湖国际科技城与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合作建立了浙江省首个专业化国际技术交易路演平台——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海宁国际中心,从事国际科技成果的征集、梳理、翻译、路演、对接、交易和落地产业化,通过建设网上路演、线下服务、技术托管、科技金融四大平台,架起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交易桥梁。截至目前,该平台已成功举办了多场省级科技成果拍卖会,已有超10项科技成果成交,成交总额超500万元。此外,鵑湖国际科技城还专门设置了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保障充足。
(三)金融市场的作用发挥有待提升
作为资金融通市场,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是影响科技型企业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金融市场一般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资金供求双方直接进行资金融通活动;间接融资,资金供求双方通过银行金融中介机构来开展资金融通活动。当前H市金融市场的发展以间接融资为主,科技型企业主要通过传统的借贷方式即向银行借贷获得资金,例如H市通过设立科技专营机构(科技支行)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私人定制”服务,设置专门绿色通道提供“科技贷”等金融产品,开展“资智对接”系列活动,提供“一对一”融资授信等服务。在直接融资方面H市的发展相对落后,平台内运用IPO、并购重组、发行企业债等进行融资的企业数量较少,这一方面是需求端导致的,平台内科技型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大企业大项目数量少;另一方面则是供给端造成的,县域经济体资本市场配套服务机构的欠缺,企业上市指导、股权改制等服务机构以及审计、法律等中介服务机构在数量和分布上均有所不足。 (四)风险防范以财政兜底为保障,科技化手段运用尚处起步阶段
由于科技型企业高研发投入和轻资产特征,使得科技金融的风险防范问题变得较为突出。当前H市防范科技金融风险以政府财政兜底为主要形式。其一,政府主导下的产业基金,财政投入力度大,企业一旦不能继续存活下去,政府要为此买单。其二,金融市场上许多科技金融产品也多以政府支持为前提,如“科技贷”业务中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发生的坏账损失,由财政出资的风险补偿资金通常要对此承担一定比例的赔付。其三,平台内防范金融风险的科技化手段运用相对欠缺,虽然平台内也有意发展金融科技,例如蚂蚁金服的引进,与浙大国际校区共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实验室,但这些都还处于起步阶段,未取得明显实效。
三、优化科技金融,助推鹃湖国际科技城高能级发展的对策建议
针对H市鹃湖国际科技城当前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借鉴一、二线城市在发展科技金融以及建设金融小镇方面的有益经验,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顶层设计: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型科技金融发展模式
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法治环境得到优化以及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的当下,H市探索政府引导型科技金融发展模式是切实可行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当前许多高能级科创平台如苏州高新区、杭州未来科技城等通过构建金融小镇方式,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发展科技金融都已取得一定成效。H市县域经济体当前建立金融小镇的条件还不够成熟,但以金融小镇为标杆,转变当前政府主导模式,将主导权交还市场,探索构建一套政府引导型科技金融发展模式是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从顶层设计出发,着眼于区域内重点产业,构建“四位一体”的政府引导型科技金融发展体系,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政策支持及风险防范着手,着重突出金融市场作用,为科技型企业和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金融市场:优化金融供给,借力资本市场
1.发展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不断发展和完善H市的金融市场,发展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引导金融产业的集聚,形成规模效应。支持传统金融机构入驻,包括国内外知名的股权投资机构、地方准金融机构和产权交易机构等,同时也要鼓励金融科技企业发展,积极引入互联网科技企业设立的民营银行、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以金融科技助推科技金融发展,此外也应增加会计、审计等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的布局。
2.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针对科技型企业资产特征,积极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科技保险、产业链融资等新型融资服务业务。如开展“人才贷”业务——面向各级认定人才,譬如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等,以人才所在企业为主体申请贷款,提供包括企业贷、消费贷、信用卡等在内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再如,鉴于平台内泛半导体产业链的不断完善,可着力推进产业链融资,即通过考核上下游企业状况,重点掌握领军企业——本土企业包括天通吉成、集英精密机器、吉宏精密机器、辛迪亚在内,引进企业包括京东方、中国电子、士兰微等的财务信息、风险承受能力等,最终实现对产业链上多家企业的融资。此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保险等机构合作,探索开发复合型科技金融产品。
3.借力资本市场,鼓励直接融资。聚焦主导产业,广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其中。资本市场与企业是相融相生关系,一方面,注重产业链上大企业的培养,既要发展壮大本土企业,也要继续在招商选资上下苦功,为繁荣县域资本市场奠定肥沃土壤根基;另一方面,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平台内企业赴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直接融资。同时结合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具体形式,引导社会资本助力科技型企业发展。
(三)政策支持:汇聚创新要素,实现资源高效利用
首先,资金方面坚持“授人以渔”,继续优化实施种子资金、税收返还以及房屋补助三大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其次,人才方面实行柔性引才,加强金融对科技人才的扶持,在落实当前人才政策基础上,加大经济层面的直接补助,如进一步增加购房、车补等;加强间接补助,在留住人才方面可考虑在住房贷款利率、个人所得税及今后子女教育抚养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最后,区域创新要素流动方面,加强合作。一是县域内优势资源的合作共享:从平台方面看,H市各镇(街道)拥有各自发展平台,鹃湖国际科技城要进一步深化与县域内其他平台的合作,如与上海漕河泾开发区分区、尖山新区(黄湾镇)半导体基础材料产业园等的合作,以推进泛半导体产业链的形成,实现在半导体专用装备、元器件和基础材料三大领域的产业竞争优势;从孵化器方面看,H市孵化器呈现断档现象。鹃湖国际科技城拥有国家级孵化器科创中心和嘉兴市级孵化器,省级孵化器暂时空缺。对此,可考虑在已建成的国家级孵化器基础上通过共享平台资源方式创建省级孵化器,实现梯度式发展。二是跨县域的区域合作,当前H市所在地级市内已建成国家级高新区——秀州高新区,可积极开展与其合作,尝试以“分园”的形式纳入到秀州高新区,在助力秀州高新区扩容增效的同时,也为自身发展获取更多创新要素。此外,也可尝试与全国一流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以及全球先进园区进行资源对接,不断提升平台金融活力。
(四)统筹全局:结合资金需求方,给予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支撑
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企业在初创、成长、成熟和衰退阶段对资金的需求是有差异的,各阶段所需的金融服务也需有所侧重。
1.初创阶段:政策支持和直接融资并重。由于科技型企业前期研发投入大,使得其在初创阶段对资金的需求尤为显著。在初创阶段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应注重政策扶持和引导天使投资的参与。给予多形式的政策支持:直接补助方面继续发展和壮大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规模,并提供相关创业补贴等来扶持初创期企业;间接补助方面积极开展各类科技型孵化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继续举办“浙江大学校友创业大赛国际名校邀请赛”“嘉兴市首届科技孵化企業创新创业大赛”等大赛并着力提升其影响力,为孵化企业直接对接风投公司提供更多机会。 2.成长阶段:市场融资为主,开展“娃娃式”培育模式。成长阶段科技型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源于产品的继续研发及产品市场的开拓等方面,针对这一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支撑应注重市场融资为主,开展“娃娃式”培育模式,即尽早设立股份公司,以降低股改成本,成长阶段企业虽没有成熟企业的雄厚实力,但其历史清白,改制成本低,更容易通过资本弯道超车实现企业的迅速发展。在具体实施中应注重提供差别化服务,针对从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新设、人才企业股改等情况,为企业量身定制可操作性方案以推进科创企业更好对接资本市场。
3.成熟阶段:市场融资为主,政策支持为辅。成熟期的科技型企业资金用于保持市场占有率以及研发再投入,基本实现规模生产,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能力增强,应引导企业借力资本市场。一是通过加强宣传培训,为企业上市建立培训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参加境内企业上市推介会等,帮助企业了解上市的相关政策,知晓改制、挂牌及上市等流程,形成企业积极主动寻求上市、部门合力推进上市的良好金融生态。二是培育龙头企业,加快推进有能力的企业上市以及上市企业的兼并重组,发挥产业内领军企业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此外,政策上也应积极实施对成熟期企业的税收优惠、税收返还等,营造科创平台内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五)风险防范:运用现代科技,构建区域信用体系
科技金融风险的防范,应打破政府兜底的形式,构建起与“政府引导型的科技金融模式”相匹配的风险分担机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将科技型企业、金融市场、政府等纳入同一体系内,加快构建区域信用体系,避免因“市场失灵”导致的各类风险的产生。一是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数据库资料,打破数据孤岛,实现各主体间的数据共享,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资金供给方与需求方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例如产业链融资时,可通过对上下游企业的了解来实现对企业的尽职调查以降低对主体企业贷款的风险。二是利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加强监管,建立以大数据与云计算为基础的监管科技平台,例如通过互联网开展的金融服务效益评价,将企业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作为评价指标,动态监管企业资金使用效率等。三是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以及数据不可更改性可破解供应链金融中业务闭环的难点,确保交易的真实性。
注释:
①本文研究的科创平台是广义上的,是指各类创新载体,包括国家级、省级高新园区(开发区),特色产业基地,区创中心(生产力),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科技园区,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等。
②本文所指的科创型企业指与科技创新相挂钩的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农业科技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以及省、市专利示范企业等,被纳入H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统计口径的企业。
参考文献:
[1]陈向龙,孙运香,马晓彩,杜蓓蕾.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金融发展模式探析[J].金融理论与实,2019(08):41-47.
[2]加快浙江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对策建议[J].决策咨询,2017(02):7-10+13.
[3]陈珊.科技金融对我国高技术产业区域创新效率影响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19(03):166-172.
[4]孙雪芬.政府引导型区域科技金融体系构建———基于杭州未来科技城实践的研究[J].治理研究,2018(4):59—66.
[5]程瑜,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贾康.政府投资型科技金融服务模式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5(07):65-70.
[6]王文静,刘诗琳.科技成果产业化效率研究——基于科技金融视角[J].科技管理研究,2019,39(03):77-85.
[7]中共浙江省委党校课题组,包海波.国际一流科创平台发展的成功经验[J].浙江经济,2016(13):26-27.
基金项目:浙江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第二十一批規划课题。
作者系中共海宁市委党校教育科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