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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继9月1日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也于10月1日全面启动。此次改革,鞍山市以实施药品零差价、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同步推出三项改革措施:一是调整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初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二是城市公立医院门诊诊查费由医保统筹予以部分补助,以减轻患者看病负担;三是全市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引导患者合理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