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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序良俗原则,通行说法包括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个方面。公序良俗原在司法实践中则具有"双刃剑"的性质,一方面其有利于弥补法律漏洞,实现实质正义与形式公平之间的衡平;另一方面因其指导性和抽象性的特点,在司法实践中又涉及到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问题,使其在我国民事审判中的适用存在着潜在的偶然性和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