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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界对于会计职能的研究开始于上世纪60年代,是受马克思关于簿记(会计)是“生产过程的控制和观念的总结”的启发开始的,到八十年代达到高潮,1985年我国颁布的第一部《会计法》采用“二职能学说”,将会计的基本职能概括为核算和监督,尽管以法律的形式对会计的职能做出了规定,但是会计界却从没停止过对于会计基本职能的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