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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分析了财政支农、农村金融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结构与制度,在我国政府所主导的相关农村金融改革还存在着路径依赖的现象,财政支农经及农村贷款所占比例非常低,这一现象不得农村金融以及经济的持续发展。随着国家政府对发展战略的逐渐改变,这使得市场越来越受到尊重,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以及财政支农的关系也越来越协调。
关键词: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金融 财政支农 关系
一、农村经济发展与财政支农、农村金融的基本结构
我国是有着非常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而具体特征可以从国家从城乡财政分配以及金融当中看出。在我国改革开放前,国家与三农间的基本利益分配状况是以多取少予的形式呈现出来,在此期间,财政支农以及农村贷款还处于低端的投入水平上,就改革开放前30年来看,其财政支农以及农村贷款的所平均值均未超过六十亿。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政府加大了对三农的资金支持,尤其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通过以少取多予的指导,财政支农与农村贷款得到了一定的改善。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财政与金融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紧密。财政能够为农村的公共建设供应必需的资金,以此来创造优良的金融投资环境,并为农村吸引到更多的资金投入。当农村具备充足的金融资本的支持前提下才能得到迅速发展,积累越来越多的经济剩余,从而转化为相应的财政来支持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这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财政以及金融的良性循环。为此,财政与金融是属于互补的基本关系,它们二者需要互相配合,这样才能有效地为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带来一定的资金支持。三十多年的实践改革证明,金融在农村取得了生存条件并健康发展,才能对国家三农提供可持续金融服务。农村金融的持续发展必须具备完善的财政支农体系,以此作为基本支撑,同时对地方政府干预农村金融市场加以约束,这能有效避免农村金融不被金融财政化束缚起来,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经营。
二、农村经济发展与财政支农、农村金融的基本制度
一直以来,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都受到了各界的关注,这是因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所影响的不仅仅是其本身的农村经济,更多的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基本发展以及转型升级。格拉斯·诺斯曾经说过“制度的基本变迁在人类历史的社会演化方式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也是理解人类历史变迁的重要因素。”从长远的角度来说,决定农村经济关系与财政和金融的主要因素则为制度。所以,从制度方面对农村经济与财政支农、金融的基本关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国农村财政以及金融制度在六十年中经历了一些变迁,但是这些制度变迁并不是全部内生于农村经济发展本身的,更大一部分原因是由国家的基本发展战略导致的。国家在各个时期都会在具体发展战略中规划出既定的发展目标,这也决定了农村财政支农以及农村金融的主要绩效,这对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财政支农、农村金融之间的关系有一定的影响。在新中国建立之后,我国的最主要的发展战略在于发展重工业。为此,农村经济的具体发展不能成为相应金融机构经营的初选目标。国家为了确保农村资金能直接输送至城市来支持相关重工业的发展而垄断的金融业,同时还压制民间金融的基本发展。在此局面下,国家金融机构成为了从农村以及农业向城市与工业输送经济剩余的具体工具。在我国改革开放后,为了适应新的经济体制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对农村金融制度给出了相应的改革指导,银行首先从国家财政分离出来,它将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组织系统,并且指导银行必须发挥其主要的作用。金融体系重建的具体形势在于中国农业银行的恢复。随着中国农业银行不断地在农村设立相关分支机构,我国其他的专业银行在也跟着不断地分支至农村中,这使得农村金融的基本体系以多元化的形式呈现出来。为此,农村的信贷规模也在不断地扩大,尤其在乡镇企业贷款方面,增长得非常迅速,这也推进了农村与农业的发展。尽管中国农村财政支农和农村金融的基本制度变迁属于国家政治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但是国家政府可以对其发展战略进行适时改变,把一些内生于农村的基本问题纳入国家的发展战略当中去,从而制定出与农村财政以及农村金融更相符的政策。尤其在国家改革过程当中必须更加尊重市场的基本作用,以此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财政支农、金融之间的具体关系的协调性。
结语
农村经济无法离开资金的支持,财政与金融是国家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方式。在对市场经济条件进行完善的过程中,金融属于具体的市场行为,它是以市场自由竞争的基本方式来为农村经济发展给予资金提供的。金融机构不断创造适合于农村以及农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来满足农村金融的基本需求,为此,市场收益率也将决定了资金的流动。由于农业具有天然的弱质性以及公共品属性,国家政府也必须为农村以及农业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财政支农也属于国家政府的行为。为了更全面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我国政府在财政支农以及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在不断地努力着。
参考文献:
[1]王倩.农村金融、财政支农和农村经济增长的协整分析:1978—2007[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03:138-145.
[2]姜松,吴卫红,曹峥林.财政支农、农村金融发展与城乡统筹——来自重庆的经验实证[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2,04:24-30.
[3]温涛,董文杰.财政金融支农政策的总体效应与时空差异——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研究[J].农业技术经济,2011,01:24-33.
[4]黎文飞.农村正规金融信贷、财政支农与农业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10:71-73.
[5]毛德敏,刘维忠.农村金融发展、财政支农投入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分析——基于新疆1995-2013年数据的实证研究[J].湖北农业科学,2016,13:3529-3532.
作者简介:
高蔓丽 女,汉族,(1979.11-),江苏人,大学本科学历,讲师职称,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教学管理工作。
关键词: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金融 财政支农 关系
一、农村经济发展与财政支农、农村金融的基本结构
我国是有着非常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而具体特征可以从国家从城乡财政分配以及金融当中看出。在我国改革开放前,国家与三农间的基本利益分配状况是以多取少予的形式呈现出来,在此期间,财政支农以及农村贷款还处于低端的投入水平上,就改革开放前30年来看,其财政支农以及农村贷款的所平均值均未超过六十亿。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政府加大了对三农的资金支持,尤其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通过以少取多予的指导,财政支农与农村贷款得到了一定的改善。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财政与金融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紧密。财政能够为农村的公共建设供应必需的资金,以此来创造优良的金融投资环境,并为农村吸引到更多的资金投入。当农村具备充足的金融资本的支持前提下才能得到迅速发展,积累越来越多的经济剩余,从而转化为相应的财政来支持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这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财政以及金融的良性循环。为此,财政与金融是属于互补的基本关系,它们二者需要互相配合,这样才能有效地为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带来一定的资金支持。三十多年的实践改革证明,金融在农村取得了生存条件并健康发展,才能对国家三农提供可持续金融服务。农村金融的持续发展必须具备完善的财政支农体系,以此作为基本支撑,同时对地方政府干预农村金融市场加以约束,这能有效避免农村金融不被金融财政化束缚起来,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经营。
二、农村经济发展与财政支农、农村金融的基本制度
一直以来,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都受到了各界的关注,这是因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所影响的不仅仅是其本身的农村经济,更多的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基本发展以及转型升级。格拉斯·诺斯曾经说过“制度的基本变迁在人类历史的社会演化方式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也是理解人类历史变迁的重要因素。”从长远的角度来说,决定农村经济关系与财政和金融的主要因素则为制度。所以,从制度方面对农村经济与财政支农、金融的基本关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国农村财政以及金融制度在六十年中经历了一些变迁,但是这些制度变迁并不是全部内生于农村经济发展本身的,更大一部分原因是由国家的基本发展战略导致的。国家在各个时期都会在具体发展战略中规划出既定的发展目标,这也决定了农村财政支农以及农村金融的主要绩效,这对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财政支农、农村金融之间的关系有一定的影响。在新中国建立之后,我国的最主要的发展战略在于发展重工业。为此,农村经济的具体发展不能成为相应金融机构经营的初选目标。国家为了确保农村资金能直接输送至城市来支持相关重工业的发展而垄断的金融业,同时还压制民间金融的基本发展。在此局面下,国家金融机构成为了从农村以及农业向城市与工业输送经济剩余的具体工具。在我国改革开放后,为了适应新的经济体制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对农村金融制度给出了相应的改革指导,银行首先从国家财政分离出来,它将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组织系统,并且指导银行必须发挥其主要的作用。金融体系重建的具体形势在于中国农业银行的恢复。随着中国农业银行不断地在农村设立相关分支机构,我国其他的专业银行在也跟着不断地分支至农村中,这使得农村金融的基本体系以多元化的形式呈现出来。为此,农村的信贷规模也在不断地扩大,尤其在乡镇企业贷款方面,增长得非常迅速,这也推进了农村与农业的发展。尽管中国农村财政支农和农村金融的基本制度变迁属于国家政治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但是国家政府可以对其发展战略进行适时改变,把一些内生于农村的基本问题纳入国家的发展战略当中去,从而制定出与农村财政以及农村金融更相符的政策。尤其在国家改革过程当中必须更加尊重市场的基本作用,以此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财政支农、金融之间的具体关系的协调性。
结语
农村经济无法离开资金的支持,财政与金融是国家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方式。在对市场经济条件进行完善的过程中,金融属于具体的市场行为,它是以市场自由竞争的基本方式来为农村经济发展给予资金提供的。金融机构不断创造适合于农村以及农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来满足农村金融的基本需求,为此,市场收益率也将决定了资金的流动。由于农业具有天然的弱质性以及公共品属性,国家政府也必须为农村以及农业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财政支农也属于国家政府的行为。为了更全面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我国政府在财政支农以及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在不断地努力着。
参考文献:
[1]王倩.农村金融、财政支农和农村经济增长的协整分析:1978—2007[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03:138-145.
[2]姜松,吴卫红,曹峥林.财政支农、农村金融发展与城乡统筹——来自重庆的经验实证[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2,04:24-30.
[3]温涛,董文杰.财政金融支农政策的总体效应与时空差异——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研究[J].农业技术经济,2011,01:24-33.
[4]黎文飞.农村正规金融信贷、财政支农与农业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10:71-73.
[5]毛德敏,刘维忠.农村金融发展、财政支农投入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分析——基于新疆1995-2013年数据的实证研究[J].湖北农业科学,2016,13:3529-3532.
作者简介:
高蔓丽 女,汉族,(1979.11-),江苏人,大学本科学历,讲师职称,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教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