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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山东省阳谷县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便民型司法机制,更加公正高效地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