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深圳市宝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前身是宝安区房地产交易所。1995年10月,根据深府[1995]239号文件有关规定,在原宝安区房地产交易所基础上,组建成立了现在的深圳市宝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中心性质为宝安区属事业单位,现委托区国土分局管理,是宝安区所有房地产交易合同审核监证指定机构。除此之外,中心主要职能还包括:负责建立和管理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房地产评估和咨询等委托代理中介业务;参与宝安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