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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赣州市新赣南路71号大院一栋旧式居民楼里,居住着一位老人。他结实的身躯,挺直的腰杆,显露出曾是军人的英武气质;他花白的头发,朴素的衣着,他有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美好心灵。他,就是获得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江鉎良。
(一)
1998年12月江鉎良退休时,正遇上他所居住的大院成了附近小区脏、乱、差的典型。当时大院三个主管单位也曾想从居民中选出一人来管一管,但谁也不愿去管这个“闲事”!
“大院居民管理委员会”成立了,大家一致推选江鉎良当主任。江鉎良觉得,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自己退休了,为什么不能继续发挥余热,为社区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呢?何况社区的事情总得有人干,大家既然信得过我,就应该勇敢地挑起这副担子!于是,他在居民大会上发表了“就职演说”。随后,在江鉎良的主持下,《大院宿舍管理具体办法》出台了,就院内居民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安全保卫、卫生费收缴和遵纪守法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江鉎良当上主任以后,邻里间产生了纠纷,家庭出现了矛盾,哪里发生了小偷的“迹象”都来找他,有时深更半夜还有人来敲门。经他和“管委会”成员前去处理,很多问题都能得到解决。不到半年时间,大院就旧貌换新颜。
大院居民反映,现在大家和睦相处,心情舒畅,如同居住在一个温馨的大家庭。
(二)
江鉎良退休前,曾担任过赣州地区劳动学会会长,他深入基层宣讲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撰写过不少理论文章。退休后,他凭借自己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的有利条件,“自带干粮”,为群众管“闲事”。
下岗工人黄某,在一次招牌的拆除工作中,不慎从楼梯上摔下来,导致九级伤残。可是公司代理律师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断然否定他们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无奈,黄把该公司告上法庭。黄的父亲找到江鉎良帮忙。经他调查了解到,拆除招牌的业务是被告承接的;拆除招牌过程中被告提供了楼梯等工具并一同到场;事发后,被告还支付了原告初期的治疗费和护理费。这就充分证明原、被告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于是,江鉎良出具了旁证材料并亲自出庭作证,法院采纳了江鉎良的证言,判决被告赔偿原告46055元,维护了这位下岗工人的合法权益。
在外做保姆的邹贱女,丈夫廖某2004年因病死亡,按政府文件规定,其本人和年迈的父亲以及未成年的女儿每月都应分别享受150元的定期困难生活补助。可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却以“改制”为由,拒不执行政府的文件规定。江鉎良得知此事后,决定帮助邹贱女。几经周折,江鉎良最终将情况向市委主要领导反映,结果不仅邹贱女,该单位其他七名死亡职工的家属也得到了定期生活困难补助。七名死亡职工的家属至今还不知道是哪位好心人帮了自己的忙。
为民维权,必然触及到一些人的切身利益。这就难免要得罪一些人,甚至得罪某些单位领导。江鉎良经受过打击,也曾受到过威胁。他的孩子和一些亲戚朋友也替他担心过,劝他:“退了休就该好好休息,少管‘闲事’!”但为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社会的和谐,他坚持为民维权不动摇。
2003年10月22日,某钨矿职工谭某在骑摩托车回单位上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当场身亡,经全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为负次要责任。
事后,钨矿不同意谭某按“工亡”处理,理由是他已在单位分配了集体宿舍,是属未经请假私自外出。
江鉎良与谭某无亲无故,但他觉得自己虽然退休了,仍有责任而且有能力配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普通劳动者维权办点实事。于是,他经过认真调查,多次替谭某的亲属向赣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诉,该局于2004年3月作出了“同意认定为工亡”的意见。但是,钨矿不服,又向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
为此,江鉎良又自掏路费上省城,如实向省厅反映情况,据理力争,最终省厅采纳了他的意见,作出了复议决定,维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谭某为“工亡”的意见,使谭某的遗孀和孩子得到了应有的补偿。
2005年6月17日,《赣州晚报》用整版的篇幅,以《凭一颗热心来管“闲事”》为题报道了江鉎良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以后,找上门来的人就更多了。退休十年来,到底为群众办了多少好事,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到底为群众办事花了多少钱,他也没有去计算。他家经济并不宽裕,在企业退休的老伴身患重病还要负担沉重的医疗费用,但他这样做却得到了老伴和孩子们的理解和支持。尤其让他感到欣慰的是,社会上一些人也给予了同情和支持。2005年11月3日,江鉎良和另一位同志赴省城时住在“赣储酒店”,他俩住了两个晚上,住宿费共计180元,没有想到结账时,服务员却不肯收住宿费。他问为什么?服务员说:“经理交代了,知道你们是来为群众办好事的,而且你们又是自己掏钱,经理说不收住宿费了,把钥匙交回来就行!”此时此刻,他俩半天说不出话来,觉得我们这个社会处处有好人……
(三)
天有不测风云。2005年7月,江鉎良的老伴熊天香被诊断患直肠癌,并且已经到了中晚期,做了切除手术,先后9次住医院。
期间,江鉎良要守护在老伴的病床前,还要帮助老伴清理卫生、洗衣服、买菜、做饭等。由于他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宣传委员,每次组织老干部政治学习前,他还要先走一步,作好充分的准备,为老干部作学习辅导;而且老干部支部的材料起草基本都落在他的头上;再加上还要帮助群众起草有关的文字材料。因此,他晚上还经常要加班到深夜。思想上的压抑,家务事和工作的劳累,使他由血压偏低转为了高血压,2006年中秋节晚上和九、十月份,他先后三次被送进医院紧急救治。
在老伴病重期间,江鉎良始终没有停止过为群众办好事、实事。2005年11月3日,他又要赴省城为民办事。正在市立医院进行第3次化疗的老伴得知情况后,深情地对他说:“你就放心地去吧,我会叫我妹妹来照顾我几天,帮人家办好事就要帮到底!”面对深明大义的老伴,江鉎良再也无法忍住感激的泪水。
最让他感动的是,一些素不相识的群众得知他老伴住院后,到医院、家里找不到他,因不知道他老伴的名字和患的什么病,到医院楼上楼下也找不着,他们竟然分头守候在江鉎良为老伴送饭的必经之路上。有一天傍晚,在他送饭回家的路上,终于被他们“抓”住了,他们七手八脚把水果和罐头放在他自行车篮子里,不停地说:“祝您老伴早日康复!”“好人一生平安!”……
他们是谁?江鉎良不认识;他到底为他们办了什么好事?他也记不清了。望着他们远去的身影,江鉎良的眼睛湿润了……
责编/晓辉
(一)
1998年12月江鉎良退休时,正遇上他所居住的大院成了附近小区脏、乱、差的典型。当时大院三个主管单位也曾想从居民中选出一人来管一管,但谁也不愿去管这个“闲事”!
“大院居民管理委员会”成立了,大家一致推选江鉎良当主任。江鉎良觉得,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自己退休了,为什么不能继续发挥余热,为社区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呢?何况社区的事情总得有人干,大家既然信得过我,就应该勇敢地挑起这副担子!于是,他在居民大会上发表了“就职演说”。随后,在江鉎良的主持下,《大院宿舍管理具体办法》出台了,就院内居民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安全保卫、卫生费收缴和遵纪守法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江鉎良当上主任以后,邻里间产生了纠纷,家庭出现了矛盾,哪里发生了小偷的“迹象”都来找他,有时深更半夜还有人来敲门。经他和“管委会”成员前去处理,很多问题都能得到解决。不到半年时间,大院就旧貌换新颜。
大院居民反映,现在大家和睦相处,心情舒畅,如同居住在一个温馨的大家庭。
(二)
江鉎良退休前,曾担任过赣州地区劳动学会会长,他深入基层宣讲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撰写过不少理论文章。退休后,他凭借自己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的有利条件,“自带干粮”,为群众管“闲事”。
下岗工人黄某,在一次招牌的拆除工作中,不慎从楼梯上摔下来,导致九级伤残。可是公司代理律师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断然否定他们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无奈,黄把该公司告上法庭。黄的父亲找到江鉎良帮忙。经他调查了解到,拆除招牌的业务是被告承接的;拆除招牌过程中被告提供了楼梯等工具并一同到场;事发后,被告还支付了原告初期的治疗费和护理费。这就充分证明原、被告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于是,江鉎良出具了旁证材料并亲自出庭作证,法院采纳了江鉎良的证言,判决被告赔偿原告46055元,维护了这位下岗工人的合法权益。
在外做保姆的邹贱女,丈夫廖某2004年因病死亡,按政府文件规定,其本人和年迈的父亲以及未成年的女儿每月都应分别享受150元的定期困难生活补助。可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却以“改制”为由,拒不执行政府的文件规定。江鉎良得知此事后,决定帮助邹贱女。几经周折,江鉎良最终将情况向市委主要领导反映,结果不仅邹贱女,该单位其他七名死亡职工的家属也得到了定期生活困难补助。七名死亡职工的家属至今还不知道是哪位好心人帮了自己的忙。
为民维权,必然触及到一些人的切身利益。这就难免要得罪一些人,甚至得罪某些单位领导。江鉎良经受过打击,也曾受到过威胁。他的孩子和一些亲戚朋友也替他担心过,劝他:“退了休就该好好休息,少管‘闲事’!”但为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社会的和谐,他坚持为民维权不动摇。
2003年10月22日,某钨矿职工谭某在骑摩托车回单位上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当场身亡,经全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为负次要责任。
事后,钨矿不同意谭某按“工亡”处理,理由是他已在单位分配了集体宿舍,是属未经请假私自外出。
江鉎良与谭某无亲无故,但他觉得自己虽然退休了,仍有责任而且有能力配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普通劳动者维权办点实事。于是,他经过认真调查,多次替谭某的亲属向赣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诉,该局于2004年3月作出了“同意认定为工亡”的意见。但是,钨矿不服,又向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
为此,江鉎良又自掏路费上省城,如实向省厅反映情况,据理力争,最终省厅采纳了他的意见,作出了复议决定,维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谭某为“工亡”的意见,使谭某的遗孀和孩子得到了应有的补偿。
2005年6月17日,《赣州晚报》用整版的篇幅,以《凭一颗热心来管“闲事”》为题报道了江鉎良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以后,找上门来的人就更多了。退休十年来,到底为群众办了多少好事,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到底为群众办事花了多少钱,他也没有去计算。他家经济并不宽裕,在企业退休的老伴身患重病还要负担沉重的医疗费用,但他这样做却得到了老伴和孩子们的理解和支持。尤其让他感到欣慰的是,社会上一些人也给予了同情和支持。2005年11月3日,江鉎良和另一位同志赴省城时住在“赣储酒店”,他俩住了两个晚上,住宿费共计180元,没有想到结账时,服务员却不肯收住宿费。他问为什么?服务员说:“经理交代了,知道你们是来为群众办好事的,而且你们又是自己掏钱,经理说不收住宿费了,把钥匙交回来就行!”此时此刻,他俩半天说不出话来,觉得我们这个社会处处有好人……
(三)
天有不测风云。2005年7月,江鉎良的老伴熊天香被诊断患直肠癌,并且已经到了中晚期,做了切除手术,先后9次住医院。
期间,江鉎良要守护在老伴的病床前,还要帮助老伴清理卫生、洗衣服、买菜、做饭等。由于他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宣传委员,每次组织老干部政治学习前,他还要先走一步,作好充分的准备,为老干部作学习辅导;而且老干部支部的材料起草基本都落在他的头上;再加上还要帮助群众起草有关的文字材料。因此,他晚上还经常要加班到深夜。思想上的压抑,家务事和工作的劳累,使他由血压偏低转为了高血压,2006年中秋节晚上和九、十月份,他先后三次被送进医院紧急救治。
在老伴病重期间,江鉎良始终没有停止过为群众办好事、实事。2005年11月3日,他又要赴省城为民办事。正在市立医院进行第3次化疗的老伴得知情况后,深情地对他说:“你就放心地去吧,我会叫我妹妹来照顾我几天,帮人家办好事就要帮到底!”面对深明大义的老伴,江鉎良再也无法忍住感激的泪水。
最让他感动的是,一些素不相识的群众得知他老伴住院后,到医院、家里找不到他,因不知道他老伴的名字和患的什么病,到医院楼上楼下也找不着,他们竟然分头守候在江鉎良为老伴送饭的必经之路上。有一天傍晚,在他送饭回家的路上,终于被他们“抓”住了,他们七手八脚把水果和罐头放在他自行车篮子里,不停地说:“祝您老伴早日康复!”“好人一生平安!”……
他们是谁?江鉎良不认识;他到底为他们办了什么好事?他也记不清了。望着他们远去的身影,江鉎良的眼睛湿润了……
责编/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