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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开封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世界上唯一一座城市中轴线从未变动的都城,城摞城遗址在世界考古史及都城史上均少见。因此,开封的历史文物、遗迹数量庞大,文物包括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两大部分,分别具有历史的价值和革命的意义。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这座城市的历史文物与革命文物的保护。城市要发展,文物要保护,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是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中要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新视角;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建议
一、对文物的保护应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
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的缩影。文物古迹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支柱,是名城之名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开封是我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它所凭藉的就是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物古迹。开封历史上先后有八个封建王朝和一个农民革命政权在此建都,事实上是一座九朝古都。从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遗存直到近现代的革命纪念建筑,上下八千多年,各个历史阶段都保留着富有时代特征的文物遗迹。文物是历史文化附着在物质上的遗存,是历史文化的载体,看得见,摸得着,如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碑刻、雕塑、革命纪念物等。开封通过考古发掘找到了北宋东京的皇宫、宫墙、里城、外城、州桥遗址、汴河故道。于是,“开封城,城摞城,地下还有一座城”的民谣,已不再是渺茫的、不可捉摸的神话了。
开封是座颇有名气的城市,在国内外都有着较高的知名度,每年吸引大量中外游人,旅游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近年来还同日本的户田、美国的堪萨斯州威奇托市结为友好城市。这一切靠的是什么?并非靠先进的工业、尖端的科学和高大的建筑,而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靠着祖先留下的遗产——众多的文物古迹。人们说文物是开封的优势。这话道出了开封“名气”的真谛,并逐渐被更多的人所认识。繁塔、铁塔、龙亭、相国寺等文物古迹,是开封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具体的形象化的标志,是古城的旗帜。要保护并建设好历史文化名城,必须下功夫保护好名城的文物古迹。
二、要把文物保护纳入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总体规划中,以确保名城文物的安全
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把文物保护好可使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更加灿烂夺目,已是无可置疑,但在进行城市建设的时候,新的建筑又往往同文物古迹的保护发生矛盾。文物不能再造,毁之将永远无法弥补。保护文物难,就难在认识方面。
1988年,当时的国家建设部、文化部在《关于重点调查、保护优秀近现代建筑的通知》中,列举调查与保护的对象有衙署、桥梁、民宅、庭院、园林、学校、宗教建筑、军事设施、公馆别墅、陵祠、水利设施、著名建筑师代表作品等。这些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近现代建筑物,是近现代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在建筑史上还是在中国历史和文化发展史上都有其一定的地位。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具有自己个性的景观风貌,从民居到公寓都有着地方的特色。南方城市从建筑形式、布局、装饰、色调都与北方城市迥异。同是寺观,南方北方的风格也各有不同。名城建设中应该保持自己不同的格调与风貌。古建筑的周围和具有代表性的民居及历史地段,也应该成片成段地加以保护,文物的保护与名城的保护和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工作。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事先要由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会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商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纳入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建设规划总的指导思想应该是:既要符合现代化生产、生活的要求,又能保持其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的风貌,要保留这些名城固有的合理的总体布局,注意整个城市空间的协调,并把一些有典型意义的地段、街区成片地保存下来,确定为重点文物保护区,划出一定范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和禁建地区。通过规划,把它有机地组织到城市的整体环境中去,以显示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连续性。”
三、遵守古建筑维修原则,防止文物遭受建设性破坏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在文物保护、古建筑维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也吸取一些失败的教训。上世纪50年代大修开封铁塔,政府成立专门机构,邀请建筑专家参加,先行实测,制定具体修葺方案,经各方论证,精心组织施工,恢复了古塔的固有面貌,是开封整修古建筑方面成功的一例。文物修葺是对文物实行保护的重要措施,但如方法不当,反而造成人为的破坏。上世纪70年代维修开封延庆观,把铁塔维修工程剩余的建筑材料用于玉皇阁,一是佛塔,一是道观,阴差阳错地修了一通,破坏了文物的原貌,不得不予返工重修。开封大相国寺的山门也使用了铁塔的琉璃构件,虽非佛道混淆,也不符合文物的维修原则。“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在进行修缮、保养、迁移的时候,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玉皇阁、相国寺山门维修中的错误,是缺乏对文物本身历史的研究造成的,应引以为戒。但也有在文物维修中热衷于搞“焕然一新”,以新换旧或以新遮旧,使文物失却历史的光辉,我国古代建筑,尤其是寺观,善男信女们为表达对佛道的虔诚,常常重修庙宇,再塑金身,改变了原貌和风格,使古建筑、塑像、壁画等的历史与艺术价值部分地、甚至全部地丧失。我国古建筑专家梁思成曾提出,对古建筑的保护要保持其历史原貌,维修时要“整旧如旧”,恢复原状。我们整修加固古建筑,是使其能够“延年益寿”,并非让它“返老还童”,更不是随心所欲地给古建筑添枝加叶、画蛇添足、弄巧成拙。开封繁塔修缮中,有人考虑为便于攀登参观,曾多次探讨在塔的外檐加设栏杆。开封则坚持维持古塔原貌,没有改变塔的结构和形象。
四、积极开发、正确使用文物资源,在使用中加强对文物的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都有着相当丰富的文物资源,这是它们的共性和长处,是发展旅游事业、加强对外联系、搞活地方经济的有利条件。如何“扬长避短”,发挥文物古迹的优势,是历史文化名城求取发展的共同课题。河南洛阳近年来在保护好龙门石窟等文物古迹的同时,还新建了古墓博物馆、民俗博物馆,重修了白居易墓,建立了白园,并以花为媒,举办“牡丹花会”,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游人,给洛阳的经济带来了繁榮。安阳以被国家公布为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积极宣传安阳的文物史迹,广邀国内外名流学者,召开殷商文化学术讨论会、古都学会,兴建殷墟博物苑,倡“中国八大古都”之说,跻身于“八大古都”,大大提高了安阳的知名度。开封近年来整修了繁塔、延庆观、山陕甘会馆,新建了包公祠、博物馆,完善了龙亭中轴线上的配套建筑,改造了书店街,建成了宋都一条街,丰富了参观游览的景点和内容,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开封的文物古迹还蕴藏着很大的潜力,有待于进一步地开发、利用。繁塔建于北宋初期,是开封现存年代最久的古建筑,造型独特,保存有大量的青砖造像和宋代石刻,有很高的文物价值。但是,现在院内与民杂居,不够开放条件。应对整个繁台进行清理保护,重建必要的殿宇,广植花木,恢复汴京八景之一的“繁台春色”,开辟成为新的古迹公园。延庆观初建于元代,玉皇阁是蒙古包与楼阁的巧妙结合,造型别致,色彩绚丽,是道教建筑中的孤例。目前开放条件太差,环境局促,内容单调。还有相国寺前院、山陕甘会馆西院,以及镇河铁犀、明清城墙等古迹,都需要进一步地整修、开发和利用。此外,与开封历史上重大事件和名人有关的遗迹,或已湮灭,或濒临绝境,但仍是开封所独有的宝贵财富,要让它们绝处逢生,为开封的文化建设服务。如孟子游梁祠、孝严寺(杨业家祠)、于谦祠(梦神庙与庇民祠)、史可法故居、吉鸿昌故居、杨靖宇读书处等,都可以仿包公祠的办法开发重建。还有北宋东京外城遗址、州桥遗址、启封城遗址等,可以选择地上残留部分或将地下遗迹发掘一段,建立几个参观点,丰富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内容和旅游项目。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遗存,件件都是与名城历史有关的珍贵资料,不能漠然处之,任其破坏以至毁灭,应该及时抢救、积极开发、正确使用。对文物的使用,应着重在社会效益和对文物本身的保护,不能搞破坏性的利用。1985年国际古建筑保护及城市规划会议(巴塞尔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反对把文物建筑作为纯营利手段,呼吁各国制止为了旅游的需要而不顾文物安全的倾向,而开封的铁塔倾斜已偏离中心74.5厘米,仍每天登塔不止。《中国文化报》发表的评论员文章《制止破坏性开放,确保故宫安全》中指出:“其他地方一些文物旅游点的开放性破坏也是严重的。‘救救敦煌’‘抢救开封铁塔’的呼吁,早已见诸报端。个别地方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把文物当‘摇钱树’,至今未能拿出有效制止措施来。”《中国文物报》登载的《开封铁塔的悲哀》一文中说:“塔内人流如潮,拥挤不堪,已有近千年历史的这座古塔,正面临着日趋严重的破坏性开放,实在令人痛心感慨……”中外人士的告诫,防止对文物的破坏性开放或破坏性利用,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方面具有普遍意义。
(作者简介:张远灵,副教授、学士,工作单位:中共开封市委党校,研究方向:社会学;史学军,本科,工作单位:开封日报社,研究方向:新闻学、历史、周易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条
2.《国务院關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
4.《谈文物建筑的保护》,《世界建筑》,1986.3
关键词:新视角;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建议
一、对文物的保护应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
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的缩影。文物古迹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支柱,是名城之名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开封是我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它所凭藉的就是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物古迹。开封历史上先后有八个封建王朝和一个农民革命政权在此建都,事实上是一座九朝古都。从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遗存直到近现代的革命纪念建筑,上下八千多年,各个历史阶段都保留着富有时代特征的文物遗迹。文物是历史文化附着在物质上的遗存,是历史文化的载体,看得见,摸得着,如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碑刻、雕塑、革命纪念物等。开封通过考古发掘找到了北宋东京的皇宫、宫墙、里城、外城、州桥遗址、汴河故道。于是,“开封城,城摞城,地下还有一座城”的民谣,已不再是渺茫的、不可捉摸的神话了。
开封是座颇有名气的城市,在国内外都有着较高的知名度,每年吸引大量中外游人,旅游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近年来还同日本的户田、美国的堪萨斯州威奇托市结为友好城市。这一切靠的是什么?并非靠先进的工业、尖端的科学和高大的建筑,而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靠着祖先留下的遗产——众多的文物古迹。人们说文物是开封的优势。这话道出了开封“名气”的真谛,并逐渐被更多的人所认识。繁塔、铁塔、龙亭、相国寺等文物古迹,是开封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具体的形象化的标志,是古城的旗帜。要保护并建设好历史文化名城,必须下功夫保护好名城的文物古迹。
二、要把文物保护纳入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总体规划中,以确保名城文物的安全
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把文物保护好可使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更加灿烂夺目,已是无可置疑,但在进行城市建设的时候,新的建筑又往往同文物古迹的保护发生矛盾。文物不能再造,毁之将永远无法弥补。保护文物难,就难在认识方面。
1988年,当时的国家建设部、文化部在《关于重点调查、保护优秀近现代建筑的通知》中,列举调查与保护的对象有衙署、桥梁、民宅、庭院、园林、学校、宗教建筑、军事设施、公馆别墅、陵祠、水利设施、著名建筑师代表作品等。这些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近现代建筑物,是近现代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在建筑史上还是在中国历史和文化发展史上都有其一定的地位。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具有自己个性的景观风貌,从民居到公寓都有着地方的特色。南方城市从建筑形式、布局、装饰、色调都与北方城市迥异。同是寺观,南方北方的风格也各有不同。名城建设中应该保持自己不同的格调与风貌。古建筑的周围和具有代表性的民居及历史地段,也应该成片成段地加以保护,文物的保护与名城的保护和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工作。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事先要由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会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商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纳入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建设规划总的指导思想应该是:既要符合现代化生产、生活的要求,又能保持其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的风貌,要保留这些名城固有的合理的总体布局,注意整个城市空间的协调,并把一些有典型意义的地段、街区成片地保存下来,确定为重点文物保护区,划出一定范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和禁建地区。通过规划,把它有机地组织到城市的整体环境中去,以显示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连续性。”
三、遵守古建筑维修原则,防止文物遭受建设性破坏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在文物保护、古建筑维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也吸取一些失败的教训。上世纪50年代大修开封铁塔,政府成立专门机构,邀请建筑专家参加,先行实测,制定具体修葺方案,经各方论证,精心组织施工,恢复了古塔的固有面貌,是开封整修古建筑方面成功的一例。文物修葺是对文物实行保护的重要措施,但如方法不当,反而造成人为的破坏。上世纪70年代维修开封延庆观,把铁塔维修工程剩余的建筑材料用于玉皇阁,一是佛塔,一是道观,阴差阳错地修了一通,破坏了文物的原貌,不得不予返工重修。开封大相国寺的山门也使用了铁塔的琉璃构件,虽非佛道混淆,也不符合文物的维修原则。“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在进行修缮、保养、迁移的时候,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玉皇阁、相国寺山门维修中的错误,是缺乏对文物本身历史的研究造成的,应引以为戒。但也有在文物维修中热衷于搞“焕然一新”,以新换旧或以新遮旧,使文物失却历史的光辉,我国古代建筑,尤其是寺观,善男信女们为表达对佛道的虔诚,常常重修庙宇,再塑金身,改变了原貌和风格,使古建筑、塑像、壁画等的历史与艺术价值部分地、甚至全部地丧失。我国古建筑专家梁思成曾提出,对古建筑的保护要保持其历史原貌,维修时要“整旧如旧”,恢复原状。我们整修加固古建筑,是使其能够“延年益寿”,并非让它“返老还童”,更不是随心所欲地给古建筑添枝加叶、画蛇添足、弄巧成拙。开封繁塔修缮中,有人考虑为便于攀登参观,曾多次探讨在塔的外檐加设栏杆。开封则坚持维持古塔原貌,没有改变塔的结构和形象。
四、积极开发、正确使用文物资源,在使用中加强对文物的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都有着相当丰富的文物资源,这是它们的共性和长处,是发展旅游事业、加强对外联系、搞活地方经济的有利条件。如何“扬长避短”,发挥文物古迹的优势,是历史文化名城求取发展的共同课题。河南洛阳近年来在保护好龙门石窟等文物古迹的同时,还新建了古墓博物馆、民俗博物馆,重修了白居易墓,建立了白园,并以花为媒,举办“牡丹花会”,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游人,给洛阳的经济带来了繁榮。安阳以被国家公布为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积极宣传安阳的文物史迹,广邀国内外名流学者,召开殷商文化学术讨论会、古都学会,兴建殷墟博物苑,倡“中国八大古都”之说,跻身于“八大古都”,大大提高了安阳的知名度。开封近年来整修了繁塔、延庆观、山陕甘会馆,新建了包公祠、博物馆,完善了龙亭中轴线上的配套建筑,改造了书店街,建成了宋都一条街,丰富了参观游览的景点和内容,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开封的文物古迹还蕴藏着很大的潜力,有待于进一步地开发、利用。繁塔建于北宋初期,是开封现存年代最久的古建筑,造型独特,保存有大量的青砖造像和宋代石刻,有很高的文物价值。但是,现在院内与民杂居,不够开放条件。应对整个繁台进行清理保护,重建必要的殿宇,广植花木,恢复汴京八景之一的“繁台春色”,开辟成为新的古迹公园。延庆观初建于元代,玉皇阁是蒙古包与楼阁的巧妙结合,造型别致,色彩绚丽,是道教建筑中的孤例。目前开放条件太差,环境局促,内容单调。还有相国寺前院、山陕甘会馆西院,以及镇河铁犀、明清城墙等古迹,都需要进一步地整修、开发和利用。此外,与开封历史上重大事件和名人有关的遗迹,或已湮灭,或濒临绝境,但仍是开封所独有的宝贵财富,要让它们绝处逢生,为开封的文化建设服务。如孟子游梁祠、孝严寺(杨业家祠)、于谦祠(梦神庙与庇民祠)、史可法故居、吉鸿昌故居、杨靖宇读书处等,都可以仿包公祠的办法开发重建。还有北宋东京外城遗址、州桥遗址、启封城遗址等,可以选择地上残留部分或将地下遗迹发掘一段,建立几个参观点,丰富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内容和旅游项目。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遗存,件件都是与名城历史有关的珍贵资料,不能漠然处之,任其破坏以至毁灭,应该及时抢救、积极开发、正确使用。对文物的使用,应着重在社会效益和对文物本身的保护,不能搞破坏性的利用。1985年国际古建筑保护及城市规划会议(巴塞尔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反对把文物建筑作为纯营利手段,呼吁各国制止为了旅游的需要而不顾文物安全的倾向,而开封的铁塔倾斜已偏离中心74.5厘米,仍每天登塔不止。《中国文化报》发表的评论员文章《制止破坏性开放,确保故宫安全》中指出:“其他地方一些文物旅游点的开放性破坏也是严重的。‘救救敦煌’‘抢救开封铁塔’的呼吁,早已见诸报端。个别地方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把文物当‘摇钱树’,至今未能拿出有效制止措施来。”《中国文物报》登载的《开封铁塔的悲哀》一文中说:“塔内人流如潮,拥挤不堪,已有近千年历史的这座古塔,正面临着日趋严重的破坏性开放,实在令人痛心感慨……”中外人士的告诫,防止对文物的破坏性开放或破坏性利用,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方面具有普遍意义。
(作者简介:张远灵,副教授、学士,工作单位:中共开封市委党校,研究方向:社会学;史学军,本科,工作单位:开封日报社,研究方向:新闻学、历史、周易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条
2.《国务院關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
4.《谈文物建筑的保护》,《世界建筑》,19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