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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2007年1月,国内出口商A公司向美国买家B公司以0A30天的支付方式出口价值11万美元的货物。应付款日截止后,买家以现金流紧张为由要求延期支付贷款。考虑到B公司良好的历史交易记录,A公司同意B公司延期付款要求。付款展延期届满后,B公司却提出A公司生产的贷物存在质量问题而被下家扣款,并致函A公司称欲出售,公司而无法安排付款。A公司虽多次催讨,B公司均不予答复,继续拖欠贷款。万般无奈之下,A公司委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称“中国信保”)代为进行海外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