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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蕴含着平衡导师在导生关系中的权责两种内在力量的逻辑,其形成背后既是对博士生导师制度安排的省察与重构,又是对我国传统师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同时也是对导生关系现实本质的澄明与回应.其内涵要义包括以把握导师岗位的角色定位为基本要求,以明确导师岗位的责任内涵为核心内容,以理解全过程、多维度的导师岗位管理举措为践履依据三个维度.从导师职业的特殊性及导生关系的现实复杂性来看,《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的价值升华点在于“制度育德”,即在制度基础上培育、促进导师的身份认同感和道德感,而以“导生命运共同体”为制度情境是实现“制度育德”的中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