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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是规则法治与无常人治的界点,而人类对于法治的追求使得对于程序公正的优位选择自然成为每个人的合理诉求,如果司法实践能够对此做出理性的回应,则会使二者之间渐行渐近、相得益彰。但是我国司法实践在此方面又存在或多或少的阙失,因此正确的认识程序公正的价值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对于程序公正价值的论述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历史和实践两个方面阐述了对于程序公正的理性选择;第二部分则从内、外两种因素分析了程序公正的价值内容;第三部分则从程序公正对于实体公正的实现、吸纳当事人的不满、司法公信力的提高、限制法官的恣意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其在审判实践中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