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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安岳县被四川省委组织部列为全省50个县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县(市、区)之一。调研表明,试点工作展开3年多来,全县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以建立健全制度为基础,以发挥代表作用为核心,以推进党内民主为目的,大胆探索,认真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为此,我们课题组的成员将调研获取的资料信息加以归类分析,总结出了具体做法、主要成效,探明了需完善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路径,以此供推进此项工作参考。
一、具体做法
1.建立两套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1.1组建常设机构,专门负责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
2009年,安岳县设立了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编制6人,挂靠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县党代会代表任期制的日常工作及代表的联系、组织、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县党联办设立后组织党代表培训两期,共培训代表370多人次,组织党代表开展各类活动20余场次,为党代表发挥作用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1.2建立3个非常设工作机构,有效服务于党代表大会
县党代表大会设立了代表监督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决策咨询委员会等3个非常设机构,对大会负责,受大会委托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履行职责,其成员由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代表监督委员会为大会的日常监督工作机构,通过组织党代表询问、质询、评议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等方式执行监督职能;代表工作委员会为保障代表履职行权的工作机构,与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共同做好代表联系和服务等工作;决策咨询委员会为大会的决策咨询工作机构,负责在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提供依据和参考、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反馈、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健全“1+8”制度体系,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
2.1建立1个工作办法
即《中国共产党安岳县代表大会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县党代会代表、大会机构、代表团、代表提案及工作保障等方面的总体要求,总揽了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各项工作。
2.2制定8个配套制度
即《规范和扩大县委全委会权力运行办法》、《党务公开办法》、《党代表民主参与制度》、《党代表提案办法》、《党代表活动规定》、《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县党代表开展询问和质询办法》、《代表结构制实施细则》和《县党代表、普通党员列席县委常委会制度》,这8个制度对大会工作进行细化,进一步提高了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为代表正确、有效行使权利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
3.落实三大机制,保障党代表经常履职行权
3.1实行代表结构制
将县党代表划分为147个选区,党代表名额划分到各选区,党代表因组织关系转出本选区、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自愿辞去职务被接受或死亡等原因,即终止原选区代表资格,由此出现的代表缺额,由原选区在本选区范围内的正式中共党员中按规定程序补选代表,同时对代表资格的罢免进行了明确。试点以来,安岳县在每次召开党代表年会前,都对党代表进行了摸底登记,做好了代表资格终止、续任和补选工作,保证了代表数量相对稳定,结构比例科学合理。
3.2实行大会年会制
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县党代表大会。同时规定,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或经县委全委会决定,可以临时召集党代表大会。年会主要听取并审议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工作报告;依照程序进行选举;听取上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讨论涉及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事项等。
3.3实行代表提案制
县党代表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县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和闭会期间,党代表可以单独或联合提出书面提案。大会召开期间的提案交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处理并决定是否立案;闭会期间的提案,交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初审后报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凡是立案的提案,有关单位须落实专人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4.开展四项活动,搭建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平台
4.1开展党代表接待日活动,搭建促进和谐平台
组织县党代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待来访党员、群众,收集听取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现场答复或转办,通过答疑、释惑和解决具体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理顺群众情绪,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4.2开展党代表视察调研活动,搭建参政议政平台
县党联办和各代表团(小组)组织代表围绕县党代会和县委决议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党的自身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等,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并根据收集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充分调动了广大党代表参政议政的热情。
4.3开展党代表评议干部活动,搭建民主监督平台
在每年党代会召开期间,县党代表在各代表团的统一组织下,对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评议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和党代表权利的情况以及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有效地拓宽了民主监督渠道。
4.4开展党代表联系党员活动,搭建服务党员群众平台
深化县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三联制度”,本着联系对象不重复、不交叉的原则,每名县党代表定向联系选区内5名党员。通过发放联系卡、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況,听取和收集党员群众对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及建议,帮助党员群众理清发展思路,找准致富项目,解决现实困难等,确保了联系的针对性、广泛性和实效性。
二、实践的成效
1.进一步扩大了党内民主,促进了科学决策
在召开县党代会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名人士参加,充分激发和调动党代表、党员和社会各界参政、议政的热情,有力促进了县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行党代会任期制以来,已召开年会3次,收到党代表提案82件,立案15件,受到党内外普遍好评。同时,县党代会安排在每年人代会和政协会之前召开,可以把党代会确立的目标思路及时贯彻落实到广大党员群众中去,推进了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进一步加强了党内监督,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通过规范和扩大县委全委会权力运行,实行党务公开,开展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县党代表询问质询制度及对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履职评议等制度,把党委班子和领导个人直接置于党代表和广大党员的监督之下,切实增强了党务工作的透明度。近3年来,全县组织党代表列席全委会、常委会40余人次。
3.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
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后,通过发挥党代表在重大决策事项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广大党员群众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在规范权力运行中的监督促进作用,使党代表行权有依据、履职有保障、干事有舞台,真正把“三天代表”变为了“天天代表”, 进一步增强了党代表的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党代表的主体作用。近3年来,全县党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接待等各类活动100余次,参与代表人数2000余人次。
4.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通过落实“三联”制度、接待日制度、调研走访制度等,发挥了党代表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做到了把党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广大党员群众的共同目标和一致行动,把党员群众的真实意愿上升为党委的决策取向和工作目标,党群干群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
三、关注的问题
1.认识偏差
个别党代表认为,党代会与人代会、政协会内容重叠,年年开会,费时费力又费财;对代表结构制不理解,由于每年都有部分代表因组织关系转出原选区等原因而被终止代表资格的情况,有的在新选区又不符合补选的界别要求,致使部分党代表和基层党组织不理解,认为繁琐费时。
2.作用乏力
个别党代表认为,“一年一次会,表决举举手,选举投张票。散会啥忘掉。”客观上,党代表发挥作用的相关制度和机制保障不够完善或没有落到实处,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或渠道不明确,具体职责和作用不清楚,没有形成一种使党代表在平时发挥作用的氛围。主观上,个别党代表履职行权的自觉性不够高,参政议政的主动性不够强,提案的质量不高。存在视察多,建议少;涉及本地或部门(单位)利益的提案多,涉及全局利益的提案相对较少等现象。
3.能力局限
目前代表履职能力与代表任期制的功能还不完全适应。有的观念陈旧,视野狭窄,接受新事物、运用新思维能力不强,对重大问题讨论提不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有的代表意识不强,角色定位不准,对全局性问题缺少关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常常“个人化”,缺乏民众基础。有的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科学文化素养欠佳,调研分析、参与决策、组织协调及做群众工作等方面的能力与代表要求差距甚大。
四、完善的路径
1.深化领导体制改革,理顺县“三会”与党代表的关系
推行县党代表任期制和县党代会常任制,应首先理顺“常委会、全委会、党代会”和党代表四者的关系。现行的党代会制度实际上是常委会领导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常委会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二者角色的同一化,会导致决策力和执行力的软化。因此,应建立权属关系,使党的代表大会成为党内最高权力机构,常委会成为全委会的领导机构,党的全委会成为党代表大会领导下的工作机构,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期间充分行权,并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享有党内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和监督权。
2.注重结构优化,完善党代表产生方式
建议探索通过竞争择优产生党代表,由以往代表候选人党组织提名为主,改为自荐参加、公开推选与上级党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办法,把那些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选为代表,特别是要选举那些具有强烈责任意识、民主意识、创新意识的一线党员为代表。以适应代表任期制的需要,从根本上解决代表“先天性营养不良”的问题。注重科学划分代表选区,合理确定代表名额,不断优化代表构成比例,减少领导干部比重,提高生产和工作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同时要注重解决和规范党代表兼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混身问题,为集聚代表履责心力。
3.强化机制创新,拓展党内民主渠道
建立县党代表务虚工作制度,以務虚会议、务虚学习、务虚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全局性、地区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健全党代表介入加快发展的常态机制,通过列席常委会、参与监督重大工程、参与干部评优等各种方式,充分发挥党代表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代表询问、质询工作和提案(意见建议)的催办督办跟踪制度,力争做到真落实、真有效、真满意。
4.加强教育培训管理,提升代表整体素质
进一步完善代表教育、培训制度。在新一届党代表产生后,举办部分专题性、专业性培训班,着力提升代表谏言咨政和履职行权能力。建立对代表的管理制度。党委和党委的有关部门,要经常了解代表履职和带头贯彻执行党委决议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任期内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在干部年度考核中,对干部代表实行“双考核”,既要考核其所任部门领导的履职情况,又要考核其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届是否继续作代表提名的依据。要建立评议和表彰代表制度,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向所在选举单位进行一次述职,接受选举人的监督、评议;定期对发挥作用好的代表予以表彰;对不称职的代表进行劝辞、罢免,打破代表终届制。
5.创新活动载体,搭建代表履职平台
在继续做好代表接待日、视察调研、评议干部、联系党员等活动的基础上,创新开展一些代表活动。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参与到各项工作的创先争优考核中去。同时县党联办可组织党代表自身进行考核评优,激发代表积极性;指导和要求各代表团定期开展代表活动,确保代表在各自行业和地区的发言权;创新开展代表评议县级部门的活动,达到推动全面工作的目的。
总之,安岳县党代表任期制试点工作,抓得实,有创新,效果明显。但在有的方面表现出的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我们应密切关注。对于新生事物,我们应有宽容心态,不能求全责备,但需总结引导和完善。只要我们能扬优避劣,真心呵护,安岳县党代表任期制试点工作定会取得有利于普遍推行的成功经验。
一、具体做法
1.建立两套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1.1组建常设机构,专门负责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
2009年,安岳县设立了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编制6人,挂靠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县党代会代表任期制的日常工作及代表的联系、组织、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县党联办设立后组织党代表培训两期,共培训代表370多人次,组织党代表开展各类活动20余场次,为党代表发挥作用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1.2建立3个非常设工作机构,有效服务于党代表大会
县党代表大会设立了代表监督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决策咨询委员会等3个非常设机构,对大会负责,受大会委托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履行职责,其成员由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代表监督委员会为大会的日常监督工作机构,通过组织党代表询问、质询、评议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等方式执行监督职能;代表工作委员会为保障代表履职行权的工作机构,与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共同做好代表联系和服务等工作;决策咨询委员会为大会的决策咨询工作机构,负责在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提供依据和参考、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反馈、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健全“1+8”制度体系,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
2.1建立1个工作办法
即《中国共产党安岳县代表大会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县党代会代表、大会机构、代表团、代表提案及工作保障等方面的总体要求,总揽了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各项工作。
2.2制定8个配套制度
即《规范和扩大县委全委会权力运行办法》、《党务公开办法》、《党代表民主参与制度》、《党代表提案办法》、《党代表活动规定》、《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县党代表开展询问和质询办法》、《代表结构制实施细则》和《县党代表、普通党员列席县委常委会制度》,这8个制度对大会工作进行细化,进一步提高了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为代表正确、有效行使权利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
3.落实三大机制,保障党代表经常履职行权
3.1实行代表结构制
将县党代表划分为147个选区,党代表名额划分到各选区,党代表因组织关系转出本选区、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自愿辞去职务被接受或死亡等原因,即终止原选区代表资格,由此出现的代表缺额,由原选区在本选区范围内的正式中共党员中按规定程序补选代表,同时对代表资格的罢免进行了明确。试点以来,安岳县在每次召开党代表年会前,都对党代表进行了摸底登记,做好了代表资格终止、续任和补选工作,保证了代表数量相对稳定,结构比例科学合理。
3.2实行大会年会制
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县党代表大会。同时规定,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或经县委全委会决定,可以临时召集党代表大会。年会主要听取并审议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工作报告;依照程序进行选举;听取上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讨论涉及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事项等。
3.3实行代表提案制
县党代表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县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和闭会期间,党代表可以单独或联合提出书面提案。大会召开期间的提案交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处理并决定是否立案;闭会期间的提案,交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初审后报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凡是立案的提案,有关单位须落实专人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4.开展四项活动,搭建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平台
4.1开展党代表接待日活动,搭建促进和谐平台
组织县党代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待来访党员、群众,收集听取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现场答复或转办,通过答疑、释惑和解决具体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理顺群众情绪,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4.2开展党代表视察调研活动,搭建参政议政平台
县党联办和各代表团(小组)组织代表围绕县党代会和县委决议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党的自身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等,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并根据收集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充分调动了广大党代表参政议政的热情。
4.3开展党代表评议干部活动,搭建民主监督平台
在每年党代会召开期间,县党代表在各代表团的统一组织下,对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评议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和党代表权利的情况以及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有效地拓宽了民主监督渠道。
4.4开展党代表联系党员活动,搭建服务党员群众平台
深化县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三联制度”,本着联系对象不重复、不交叉的原则,每名县党代表定向联系选区内5名党员。通过发放联系卡、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況,听取和收集党员群众对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及建议,帮助党员群众理清发展思路,找准致富项目,解决现实困难等,确保了联系的针对性、广泛性和实效性。
二、实践的成效
1.进一步扩大了党内民主,促进了科学决策
在召开县党代会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名人士参加,充分激发和调动党代表、党员和社会各界参政、议政的热情,有力促进了县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行党代会任期制以来,已召开年会3次,收到党代表提案82件,立案15件,受到党内外普遍好评。同时,县党代会安排在每年人代会和政协会之前召开,可以把党代会确立的目标思路及时贯彻落实到广大党员群众中去,推进了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进一步加强了党内监督,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通过规范和扩大县委全委会权力运行,实行党务公开,开展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县党代表询问质询制度及对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履职评议等制度,把党委班子和领导个人直接置于党代表和广大党员的监督之下,切实增强了党务工作的透明度。近3年来,全县组织党代表列席全委会、常委会40余人次。
3.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
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后,通过发挥党代表在重大决策事项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广大党员群众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在规范权力运行中的监督促进作用,使党代表行权有依据、履职有保障、干事有舞台,真正把“三天代表”变为了“天天代表”, 进一步增强了党代表的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党代表的主体作用。近3年来,全县党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接待等各类活动100余次,参与代表人数2000余人次。
4.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通过落实“三联”制度、接待日制度、调研走访制度等,发挥了党代表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做到了把党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广大党员群众的共同目标和一致行动,把党员群众的真实意愿上升为党委的决策取向和工作目标,党群干群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
三、关注的问题
1.认识偏差
个别党代表认为,党代会与人代会、政协会内容重叠,年年开会,费时费力又费财;对代表结构制不理解,由于每年都有部分代表因组织关系转出原选区等原因而被终止代表资格的情况,有的在新选区又不符合补选的界别要求,致使部分党代表和基层党组织不理解,认为繁琐费时。
2.作用乏力
个别党代表认为,“一年一次会,表决举举手,选举投张票。散会啥忘掉。”客观上,党代表发挥作用的相关制度和机制保障不够完善或没有落到实处,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或渠道不明确,具体职责和作用不清楚,没有形成一种使党代表在平时发挥作用的氛围。主观上,个别党代表履职行权的自觉性不够高,参政议政的主动性不够强,提案的质量不高。存在视察多,建议少;涉及本地或部门(单位)利益的提案多,涉及全局利益的提案相对较少等现象。
3.能力局限
目前代表履职能力与代表任期制的功能还不完全适应。有的观念陈旧,视野狭窄,接受新事物、运用新思维能力不强,对重大问题讨论提不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有的代表意识不强,角色定位不准,对全局性问题缺少关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常常“个人化”,缺乏民众基础。有的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科学文化素养欠佳,调研分析、参与决策、组织协调及做群众工作等方面的能力与代表要求差距甚大。
四、完善的路径
1.深化领导体制改革,理顺县“三会”与党代表的关系
推行县党代表任期制和县党代会常任制,应首先理顺“常委会、全委会、党代会”和党代表四者的关系。现行的党代会制度实际上是常委会领导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常委会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二者角色的同一化,会导致决策力和执行力的软化。因此,应建立权属关系,使党的代表大会成为党内最高权力机构,常委会成为全委会的领导机构,党的全委会成为党代表大会领导下的工作机构,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期间充分行权,并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享有党内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和监督权。
2.注重结构优化,完善党代表产生方式
建议探索通过竞争择优产生党代表,由以往代表候选人党组织提名为主,改为自荐参加、公开推选与上级党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办法,把那些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选为代表,特别是要选举那些具有强烈责任意识、民主意识、创新意识的一线党员为代表。以适应代表任期制的需要,从根本上解决代表“先天性营养不良”的问题。注重科学划分代表选区,合理确定代表名额,不断优化代表构成比例,减少领导干部比重,提高生产和工作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同时要注重解决和规范党代表兼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混身问题,为集聚代表履责心力。
3.强化机制创新,拓展党内民主渠道
建立县党代表务虚工作制度,以務虚会议、务虚学习、务虚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全局性、地区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健全党代表介入加快发展的常态机制,通过列席常委会、参与监督重大工程、参与干部评优等各种方式,充分发挥党代表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代表询问、质询工作和提案(意见建议)的催办督办跟踪制度,力争做到真落实、真有效、真满意。
4.加强教育培训管理,提升代表整体素质
进一步完善代表教育、培训制度。在新一届党代表产生后,举办部分专题性、专业性培训班,着力提升代表谏言咨政和履职行权能力。建立对代表的管理制度。党委和党委的有关部门,要经常了解代表履职和带头贯彻执行党委决议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任期内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在干部年度考核中,对干部代表实行“双考核”,既要考核其所任部门领导的履职情况,又要考核其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届是否继续作代表提名的依据。要建立评议和表彰代表制度,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向所在选举单位进行一次述职,接受选举人的监督、评议;定期对发挥作用好的代表予以表彰;对不称职的代表进行劝辞、罢免,打破代表终届制。
5.创新活动载体,搭建代表履职平台
在继续做好代表接待日、视察调研、评议干部、联系党员等活动的基础上,创新开展一些代表活动。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参与到各项工作的创先争优考核中去。同时县党联办可组织党代表自身进行考核评优,激发代表积极性;指导和要求各代表团定期开展代表活动,确保代表在各自行业和地区的发言权;创新开展代表评议县级部门的活动,达到推动全面工作的目的。
总之,安岳县党代表任期制试点工作,抓得实,有创新,效果明显。但在有的方面表现出的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我们应密切关注。对于新生事物,我们应有宽容心态,不能求全责备,但需总结引导和完善。只要我们能扬优避劣,真心呵护,安岳县党代表任期制试点工作定会取得有利于普遍推行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