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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赘婿的‘赘’字,和累赘的‘赘’是一个字。剧集《赘婿》里表现的仍是一种情感婚。剧情中有‘男德班’,我觉得这是娱乐化的表现形式。实则,中国古代赘婿的日子可没剧集里表现的那么好过。”3月24日,在《新民周刊》视频谈话直播节目“周周嘎3胡”第二期里,来自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的刘汶蓉副研究员如此说道。
在刘汶蓉看来,中国古代赘婿,要从先秦时期的赘子说起。如果生父不将赘子赎回,赘子在买家呆满三年以后,就将匹配女奴。换言之,赘子是被视为奴的。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所长王云路教授则认为,先秦时期民间的赘子,与贵族中的质子有类似之处。《史记·秦始皇本纪》就称,秦始皇是秦庄襄王的儿子,庄襄王作为秦国的质子在赵国,见到吕不韦姬,“悦而娶之,生始皇”。而民間此后的赘婿,主要是由于家庭分户制的诞生而产生。
在国外,也有与中国的入赘类似的婚姻方式。有人将欧洲王室中的一些婚姻看作有赘婿因素,譬如今年6月即将年满百岁的英国菲利普亲王,在与后来成为英国女王的伊丽莎白二世相识之前,他是个无家可归的王子……
战国时期,大概率成炮灰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这是《史记·商君列传》上所写道的商鞅变法中的一个政策。亦即家中有成年男子两名以上,且不分家立户的,秦政府就要加倍征收赋税。这一政策,在汉代名士贾谊看来,是商鞅遗弃了周朝传下的“礼义”“仁恩”等等所谓的道德标准,“并心于进取”。贾谊在《治安策》一文中分析认为,政策导致在短短两年时光中,秦国的风俗就日益败坏了。败坏到什么程度呢?“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也就是说,富人家到了儿子长大了,就分家娶媳妇。穷人家到儿子长大了,就找人家将儿子当赘婿。
在贾谊看来,赘婿,和儿子不孝敬父母、儿媳抱着吃奶的孩子与公爹并排而坐一起,都是秦国很糟糕的一面。贾谊甚至认为,当秦国“蹶六国,兼天下功成求得矣,终不知反廉愧之节,仁义之厚”。也就是说,秦国在统一天下后,没有在道德层面进行反思,没有恢复周礼,由此,统一天下的大秦王朝也就速亡了。
从历史上看,秦国确实因为商鞅变法而变得强大起来,也确实因为严刑峻法等而在统一天下后迅速灭亡。秦之兴亡,贾谊在千古名篇《过秦论》中有过深入探讨。而在《治安策》里,贾谊却显然将秦之亡的原因某种程度上归咎于商鞅变法,甚至归咎到赘婿上。这,似乎就失之偏颇了。
秦国的商鞅变法,之所以让民间出现穷人家热衷于孩子长大就出赘,并非当赘婿光荣,而是因为商鞅推出的家庭财富调控政策。
战国时期,赘婿并非秦国特产,只不过,在列国,赘婿似乎都很难抬头做人罢了。
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秦简中,在《为吏之道》末尾抄录了魏安僖王颁布的《魏户律》和《魏奔命律》,这一公元前 252 年左右的规定,内容是对“假门逆旅、赘婿后夫”的惩罚措施。大意是将赘婿和后夫,看作与冒充他人子嗣者、盲流一类。赘婿在魏国是不能立户的,也就是不允许拥有自己的土地和住房;赘婿也不能做官,而且是包括儿子和孙子在内,三代不能做官。为什么要这么做?从宗法制度上看,赘婿涉及家庭财富、社会等级的再分配,而后夫的存在,在当时来看,也是如此。譬如娶了寡妇,就涉嫌占了寡妇前夫的家庭财富、社会等级。《秦会稽刻石》上有这么一段:“夫为寄豭,杀之无罪。”大意是:杀掉作为赘婿的“继父”无罪。
秦国的商鞅变法,之所以让民间出现穷人家热衷于孩子长大就出赘,并非当赘婿光荣,而是因为商鞅推出的家庭财富调控政策,事实上鼓励了一些人当赘婿——名声不好听,却有实际的避税效果。直到汉代,贾谊仍鄙视商鞅,就在于鄙视商鞅的政策和秦民间的对策导致了一种礼乐崩坏。
值得一说的是,即使在秦国,赘婿也是不受待见的。《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三十三年征伐陆梁之地,建立桂林郡、象郡、南海郡的情况。当时“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以谪遣戍”。也就是说,征发逃犯、赘婿、商贾,让这些被贬谪的人当戍卫者。逃犯、商贾,在周秦时期,都是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者,将赘婿与这些人放在一起,可见商鞅变法让民间多有赘婿,并不代表秦国官方认可提升了赘婿的地位。
直到汉代,赘婿仍是国家抓壮丁时重要的目标。《汉书·武帝纪》记载汉武帝天汉四年“发天子七科谪及勇敢士”前往朔方征战。所谓“七科”为:“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前二种为有罪的人,后四种为商人,赘婿排在中间,可见汉时对待赘婿的做法与秦时并无二致。
当然,在战国时期,赘婿并非只能当炮灰。齐国有位著名的赘婿——淳于髡。司马迁在《史记·滑稽列传》中提到淳于髡、优孟、优旃等滑稽人物“不流世俗,不争势利”的可贵精神。优孟、优旃之“优”,是个名词,意为演员。可见,孟、旃两人连姓氏都难找,或者感觉从事演员职业,坏了家风,不好意思说出自家姓氏。而淳于髡,虽然有出于齐国姜姓的“淳于”为姓,可“髡”似乎并不是他的名字——古代奴隶往往结发为辫,剃掉四周头发,称之为“髡”。因而“髡”是罪犯和奴隶的标志,淳于髡大概率因是赘婿,地位低下到和奴隶差不多,于是被人呼作“髡”,用晚近的话称,大约是“淳于家的奴才”的意思。按照齐国当时的风俗,家中长女不能出嫁,要在家里主持祭祀。这样的长女被称作“巫儿”。不过,巫儿可以结婚,当然是招婿入门。生于黄县的淳于髡,就是与巫儿结婚的赘婿。
然而,司马迁给这位“齐之赘婿”点赞,称颂他有“不流世俗,不争势利”的可贵精神。淳于髡滑稽多辩,曾替齐王出使各国。尽管主业是进行滑稽表演,可在齐威王沉溺酒色而齐国遭到诸侯侵略之时,淳于髡竟然胆敢对齐威王循循善诱,告诉齐威王,国中有个大鸟,就在王庭上,可在位三年了,却连叫唤都不叫唤一声。齐威王弄懂了淳于髡到底有几个意思,也就不好意思起来,直说:“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终于奋兵收回被侵略的齐地。在司马迁看来,齐威王与淳于髡的故事,堪称佳话——淳于髡为了混口饭吃,而当赘婿,而当滑稽演员,却是个真正的不俗之人,终究官拜正卿大夫。
李白可不在乎呢
王云路认为,魏晋开始,尤其在唐宋以后,类似秦庄襄王那样的质子,和民间的赘子,意义开始趋同。凡是因为贫困而抵押,而出卖的,都可以成为赘子、赘妻。赘婿也有类似意思。而在社会地位上,赘婿已经不再像秦汉时期那般如同逃亡的罪犯。
诗仙李白就坦承自己是个赘婿。李白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写道:“许相公家见招,妻以孙女,便憩迹于此,至移三岁矣。”也就是说,李白在如今的湖北安陆时,被前朝相国许围师家招为女婿,许家孙女成为他的妻子。此后,李白与许氏生了两个孩子,长女名叫平阳,儿子名叫伯禽,又名明月奴。后来,许氏不幸去世。李白带着儿女去了山东。在山东,李白先后与一刘姓女子,以及一位山东妇人同居。他还曾与山东妇人生了个儿子名叫颇黎。然而李白并未与山东妇人结婚。直到后来,他又做了赘婿,这次他的结婚对象是前宰相宗楚客的孙女宗煜。千金买壁,说的就是李白与宗煜结缘的故事。天宝三年,李白与杜甫到宋州,亦即如今的河南商丘,游览梁园,并与另一位诗人高适一起喝酒。李白在梁园白壁上醉酒题诗发泄心中郁郁不得志的愤恨。看园子的僧人看到刚刷白的墙被涂得一团黑,非常气愤,正准备擦除时,遇到了宗小姐来制止。宗小姐不让僧人擦抹墙壁,还要买下墙壁。僧人称,小姐只需随便赏些银两即可。可宗小姐不惜派人送来千金。当李白从杜甫口中得知宗小姐为显贵后,与之一拍即合。由此,入赘宗家,开始了“一朝去京阙,十载客梁园”的生活。有学者认为,李白出生于西域胡地,当地当年社会发展落后,很多还保留有母系社会的元素,这让李白不在乎当赘婿。支持此说的,譬如唐玄奘著《大唐西域记》中写道的“嫁娶无礼,尊卑无次,妇言是用,男位居下”。然而,李白的两次入赘,并不是与西域胡妇结婚,他可是专挑相国之家权贵之女才肯结婚的。在两次婚姻之间,在与山东刘姓女子同居期间,很可能给了刘姓女子妾之名。而给他生娃的那位山东妇人,可是无名无分啊!
李白两次结婚之前,都处在人生低谷。第一次,下江南千金散尽,生活落魄。第二次,曾经在唐明皇宫中耍宝的他被赐金放还,报国无门。尽管无论是许相国家,还是宗楚客家,在与李白结亲时家道也已不如从前,但在李白眼里,他可不在乎呢,只要是名门,仍是可以高攀的对象。
李白之所以不避讳自己是赘婿,也是社会发展使然。《聊斋志异·胡四娘》中曾记有这样一个故事:胡四娘的丈夫程孝思,因父母死得早,家中很穷,只在胡家抄抄写写过活。胡四娘的父亲爱他的文才,招为婿。但胡四娘的兄弟姐妹都鄙视程孝思,连家中奴婢都拿他开玩笑。胡四娘父亲过世时,程孝思还要披麻戴孝做孝子。后胡四娘担心日后被家中兄弟所欺,劝程孝思举功名,结果程孝思连连中榜,授庶吉士,从此家中人都另眼看待,处处巴结胡四娘。
由程孝思与胡四娘的故事,可以看出,在明清时期,尽管赘婿有时候名声或许不好听,然而在社会等级上已经不再严格地被按在底层,凭本事考取功名,就可以翻身。
各国赘婿文化不尽相同
同属东亚文化圈的日本,也有赘婿现象。最近的知名案例,就是刚宣布今年6月将在股东大会上宣布辞职的日本铃木株式会社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铃木修。他的继任者将是其长子铃木俊宏。
生于1930年的铃木修原名松田修,1958年与铃木公司第二代社长铃木俊三之女铃木祥子结婚,入赘铃木家,改姓铃木,之后进入铃木汽车,从生产管理和经营策划开始干起。1963年,铃木修成为铃木公司董事;1967年成为常务董事,1978年成为总裁,2000年兼任董事长。2016年,铃木汽车造假案发,铃木修辞去总裁一职,但仍任董事长。如今,这位日本商界最牛赘婿,终于将要彻底放下手中的权力。
欧洲当然也有赘婿文化。世人知晓度较高的无非老欧洲的贵族间通婚。在剧集《赘婿》热播之际,德国巴伐利亚州旅游局官微都出来凑热闹,介绍了一个叫做科堡(Coburg)的盛产赘婿的小镇——“科堡历史上是座公爵城堡,这里的王子们通过联姻,几乎和欧洲所有王室都有着紧密的亲戚关系,比如英国、瑞典、挪威、比利时和西班牙等王室,因此科堡又被称作‘王子之城’。如今在科堡的广场和公园里遍布王子雕像,更让‘王子之城’的形象深入人心。其中最有名的‘赘婿’,该是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了吧。”
出生于科堡的阿尔伯特是维多利亚女王的表弟,20岁时做了汉诺威王朝的上门女婿。婚后,他与维多利亚女王共育有九子。最初,阿尔伯特深受限制,其身份仅是女王的配偶,而没有其他相应的权力或职责。随着时间推移,他吸取了诸多民众诉求,例如实行教育改革、推行废奴运动、管理宗室事务和女王办公室等。他积极参与1851年世界博览会的筹办。政治上,尽管他反对帕默斯顿勋爵在外交大臣任内所奉行的政策,但他还是说服了女王在与议会交往时不带有党派倾向性。这一点上,还是促进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发展。
比起阿尔伯特来,如今伊丽莎白二世的丈夫菲利普亲王,也堪称赘婿。
菲利普亲王的父亲安德烈亚斯王子,是希腊国王乔治一世的第四子,是丹麦的克里斯蒂安九世的孙子;母亲巴腾堡的爱丽丝公主,则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的外曾孙女。由于希土战争中希腊惨败,菲利普亲王的父亲被希腊革命军政府收押。1922年12月,英国海军一艘轻巡洋舰前往雅典,与希腊革命军政府举行交涉。希腊革命领袖潘格洛斯被迫同意释放安德烈亲王一家。
媒體报道,“英国舰长用装橘子的木头箱子把仅一岁大的菲利普及其父母和4个姐姐从希腊带了出来,送到法国。”由此,菲利普得以登上英伦三岛,此后在皇家海军学校学习期间遇见了13岁的伊丽莎白。直到1947年,两人结婚。伊丽莎白没有随夫姓改名蒙巴顿夫人。
1953年,也就是他们婚后的第六年,在女王加冕仪式上,菲利普向妻子下跪并宣誓:“我,菲利普,爱丁堡公爵,愿终身成为您的臣民并且尊重您;我愿意效忠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