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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山东省17个地级城市为研究对象,选取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环境水平四类指标作为评价因子,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山东省17个地级市生活质量进行了定量评价.依照综合得分情况,将山东省17地市分为五类,即:第一类包括青岛市和威海市;第二类包括济南、东营和烟台市;第三类包括潍坊、济宁、淄博、德州和滨州市;第四类包括泰安、聊城、莱芜、日照和临沂市;第五类包括枣庄和菏泽市.同时简要分析了每个城市的优劣之处,对各城市今后生活质量的改善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