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主要负责人采取边控措施的把握

来源 :人民司法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ongliong45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裁判要旨】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虽然执行对象是公司本身,但为有效掌控其财产及经营情况,对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依法采取限制措施实属应当且为必要。对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判断与认定历来争议较多,而审执分离原则决定了执行中实体审查的有限性。从本案引申出的一定范围内的主要负责人认定标准:以控制渠道区分投资控制人(控股股东)和非投资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以书面协议授权、掌握公章及财务账册、近亲属和关联关系三方面
其他文献
“工匠精神”乃是一种对工作、对事业精益求精、追求极致的工作态度;一种把工作或一件事、一门手艺当作信仰一般去追求、去完成的精神品格。工匠们从不跟别人较劲,却永远跟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