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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从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的“两权分立”,到如今将经营权从承包权中独立出来的“三权分置”,或将在中国经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发展新常态下,再次激活中国“三农”的积极性,从而最大限度地提升中国农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