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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福利体系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公租房被投入实际使用,但是由于与之对应的配套设施或者制度并不完善,导致了公租房在维修及处理过程中衍生出很多共性问题,本文就结合实际情况对公租房维修及处理流程进行简析。
关键词:公租房;维修;处理流程
本着完善社会福利的目的,从公共资源深度开发的角度出发来加强公租房的相关建设工作原本是住房及城建部门基于平衡社会发展的一项利国利民措施,但是由于尽管公租房的基本建设方案是由国家统一规划的,但是其资金落实情况完全是由地方政府承担,地域性差异所造成的公租房维修及处理流程之间明显存在着差异,因此导致相应的措施执行过程中明显存在着差异。
一、公租房维修的现状分析
客观的讲,在公租房的相关建设过程中,承建单位的实际收益的确要比商业住宅的开发要明显偏低,因此在极少数地区,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有一定程度的因为挤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造成的公租房建设存在质量问题,给维修带来潜在的隐患的确是事实。但是随着审计部门细致、严谨的工作,公租房的基本建设过程越来越透明,其因为基础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基本影响越来越少。随之而来的因为公租房使用年限延长所造成的相关配套设备使用寿命到期所导致的公租房维修工作已经越来越突出。
目前涉及公租房维修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防水工程及电梯维护层面上,前者属于客观环境的变化所导致的原属防水工程出现质量差异,后者直接涉及到了个人利益,因此导致了公租房维修过程中相应的程序执行过程中造成了一定的偏差,在社会层面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进而导致了民众对公租房的有效利用形成了一定层面的误会。
二、公租房维修及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公租房项目是社会公共性福利项目,但是民众大多的关注目光都集中在有效使用的层面上,公租房维修及处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则并没有太多的关注,笔者对部分公租房维修及使用进行深度调研之后发现,相关问题的确不容小觑。
其一,物业管理责权利不明确,导致维修不及时。在商业性住宅区,由于业主与物业单位之间是一种比较紧密的委托合作关系,因此在相应的住宅设施进行有效维护的过程中都能够凸显出其时效性的特点。但是由于公租房的产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而且业主在使用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因此业主与物业管理之间并没有形成比较直接的合作关系,进而导致了维修工作不能及时的加以跟进。
其二,非用户责任造成的维护维修权利不能得到明确落实。与较为明显的问题相比,一些属于非业主责任所造成的维修维护在业主入住之前由于并没有明确落实责权利,因此导致原租户推诿使用责任、新租户并不会直接强调承担使用责任,以至于一些使用时限较长的用户也受此影响不想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涉及到电梯维护、上下水改造过程中的公共维修资金由于业主信息不确定,直接导致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认真履行,情况比较严重的话会直接干扰到其它用户对公租房的正常使用。
三、公租房维修及处理流程缺失的反思
梳理公租房维修及处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問题可以发现,从表象上来看,是公租房维修及处理的相应流程及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所致,但是究其本质就会发现,其责权利的缺失并非完全是由于租户对公租房认识的误区所造成,公租房的建设单位,特别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公租房的有效管理集中在建设层面,忽视了对其使用过程中的集中管理,进而不仅导致了公租房维修及处理过程的严重滞后,而且还容易激化矛盾,给社会治安与稳定带来潜在的隐患。
其实公租房维修及处理流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绝非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一家之责,社会层面对公租房认识的缺失也是导致其责权利不明晰的重要因素,考虑到有效化解涉及公租房的一系列问题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应给予高度的关注与重视。
四、公租房维修及处理流程缺失的优化措施
公租房维修及处理流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责任人必须秉承严谨、务实的态度去解决,才能真正的改变民众对公租房有效利用的一些偏见与认识。
一是,明确物业管理责任。在公租房的使用过程中,责权利的存在意义是对等的,权力和义务是相等的,这里面有三个关系个体业主,政府业主,公租房租户。那么,在政府业主与普通个体业主缴纳同样的物业费前提条件必须在符合一定商业规律的前提下明确其物业管理责任与义务。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有效承担起保障民生的作用,其中保障的是贫困的城市居民,数量并不算多。从理论上讲,商品房小区配建公租房,本身是政府以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的结果,公租户之所以能享受到高价小区的便利,这是出于政策保障和社区融合考虑的双重结果。
其二,非用户责任造成的维护维修权利应遵循“平权原则”。政府以隐性的土地出让金或补贴作为投入,住建部门作为业主而存在,对于公共配套,公租户拥有平等的使用权。在公租户看来,保障房是政府的民生项目,并非开发商的施舍,既然交了同样的物业费,理应享受同样的公共服务。而且,公租房面向所有户籍人群开放,每个人都有机会受到政策的照顾。涉及紧急维修工程,按照维修基金管理条例,物业企业可以先应急处理的,业主的关注点应该在于设备的故障情况,相关部门的质检通知书.金额很大,这很正常,专项维修基金本来就是用在这种地方的。因为业主权利意识差,物业服务变成了物业管理,物业干得差,业主委员会有权利跟它解除合同。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政府社会福利保障工作的不断完善与社会公益资源对公租房投入的不断增多,公租房在城市建设中所占到的比例会逐年递增,一系列的相关问题也会随之发生变化,高效、务实的解决相关问题,才能够真正的保障民众的切身利益,为民众营造一个和谐的社区环境。
参考文献:
[1]陈淑云,唐将伟,李嘉. 维修资金缺位,公租房如何养老[J]. 中国房地产. 2015(27)
[2]陈淑云,范钦. 公租房的后期管理问题及其解决方略——以武汉市为例[J]. 城市问题. 2014(09)
[3]胡景晖. 盘活闲置住房是核心[J]. 中国地产市场. 2013(11)
关键词:公租房;维修;处理流程
本着完善社会福利的目的,从公共资源深度开发的角度出发来加强公租房的相关建设工作原本是住房及城建部门基于平衡社会发展的一项利国利民措施,但是由于尽管公租房的基本建设方案是由国家统一规划的,但是其资金落实情况完全是由地方政府承担,地域性差异所造成的公租房维修及处理流程之间明显存在着差异,因此导致相应的措施执行过程中明显存在着差异。
一、公租房维修的现状分析
客观的讲,在公租房的相关建设过程中,承建单位的实际收益的确要比商业住宅的开发要明显偏低,因此在极少数地区,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有一定程度的因为挤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造成的公租房建设存在质量问题,给维修带来潜在的隐患的确是事实。但是随着审计部门细致、严谨的工作,公租房的基本建设过程越来越透明,其因为基础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基本影响越来越少。随之而来的因为公租房使用年限延长所造成的相关配套设备使用寿命到期所导致的公租房维修工作已经越来越突出。
目前涉及公租房维修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防水工程及电梯维护层面上,前者属于客观环境的变化所导致的原属防水工程出现质量差异,后者直接涉及到了个人利益,因此导致了公租房维修过程中相应的程序执行过程中造成了一定的偏差,在社会层面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进而导致了民众对公租房的有效利用形成了一定层面的误会。
二、公租房维修及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公租房项目是社会公共性福利项目,但是民众大多的关注目光都集中在有效使用的层面上,公租房维修及处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则并没有太多的关注,笔者对部分公租房维修及使用进行深度调研之后发现,相关问题的确不容小觑。
其一,物业管理责权利不明确,导致维修不及时。在商业性住宅区,由于业主与物业单位之间是一种比较紧密的委托合作关系,因此在相应的住宅设施进行有效维护的过程中都能够凸显出其时效性的特点。但是由于公租房的产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而且业主在使用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因此业主与物业管理之间并没有形成比较直接的合作关系,进而导致了维修工作不能及时的加以跟进。
其二,非用户责任造成的维护维修权利不能得到明确落实。与较为明显的问题相比,一些属于非业主责任所造成的维修维护在业主入住之前由于并没有明确落实责权利,因此导致原租户推诿使用责任、新租户并不会直接强调承担使用责任,以至于一些使用时限较长的用户也受此影响不想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涉及到电梯维护、上下水改造过程中的公共维修资金由于业主信息不确定,直接导致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认真履行,情况比较严重的话会直接干扰到其它用户对公租房的正常使用。
三、公租房维修及处理流程缺失的反思
梳理公租房维修及处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問题可以发现,从表象上来看,是公租房维修及处理的相应流程及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所致,但是究其本质就会发现,其责权利的缺失并非完全是由于租户对公租房认识的误区所造成,公租房的建设单位,特别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公租房的有效管理集中在建设层面,忽视了对其使用过程中的集中管理,进而不仅导致了公租房维修及处理过程的严重滞后,而且还容易激化矛盾,给社会治安与稳定带来潜在的隐患。
其实公租房维修及处理流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绝非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一家之责,社会层面对公租房认识的缺失也是导致其责权利不明晰的重要因素,考虑到有效化解涉及公租房的一系列问题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应给予高度的关注与重视。
四、公租房维修及处理流程缺失的优化措施
公租房维修及处理流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责任人必须秉承严谨、务实的态度去解决,才能真正的改变民众对公租房有效利用的一些偏见与认识。
一是,明确物业管理责任。在公租房的使用过程中,责权利的存在意义是对等的,权力和义务是相等的,这里面有三个关系个体业主,政府业主,公租房租户。那么,在政府业主与普通个体业主缴纳同样的物业费前提条件必须在符合一定商业规律的前提下明确其物业管理责任与义务。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有效承担起保障民生的作用,其中保障的是贫困的城市居民,数量并不算多。从理论上讲,商品房小区配建公租房,本身是政府以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的结果,公租户之所以能享受到高价小区的便利,这是出于政策保障和社区融合考虑的双重结果。
其二,非用户责任造成的维护维修权利应遵循“平权原则”。政府以隐性的土地出让金或补贴作为投入,住建部门作为业主而存在,对于公共配套,公租户拥有平等的使用权。在公租户看来,保障房是政府的民生项目,并非开发商的施舍,既然交了同样的物业费,理应享受同样的公共服务。而且,公租房面向所有户籍人群开放,每个人都有机会受到政策的照顾。涉及紧急维修工程,按照维修基金管理条例,物业企业可以先应急处理的,业主的关注点应该在于设备的故障情况,相关部门的质检通知书.金额很大,这很正常,专项维修基金本来就是用在这种地方的。因为业主权利意识差,物业服务变成了物业管理,物业干得差,业主委员会有权利跟它解除合同。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政府社会福利保障工作的不断完善与社会公益资源对公租房投入的不断增多,公租房在城市建设中所占到的比例会逐年递增,一系列的相关问题也会随之发生变化,高效、务实的解决相关问题,才能够真正的保障民众的切身利益,为民众营造一个和谐的社区环境。
参考文献:
[1]陈淑云,唐将伟,李嘉. 维修资金缺位,公租房如何养老[J]. 中国房地产. 2015(27)
[2]陈淑云,范钦. 公租房的后期管理问题及其解决方略——以武汉市为例[J]. 城市问题. 2014(09)
[3]胡景晖. 盘活闲置住房是核心[J]. 中国地产市场.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