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期以来,学界对我国刑法学发展轨迹的研究甚少,这不能不说是刑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一大缺陷。我国刑法学可分为论理刑法学(主要是刑法哲学)和注释刑法学(刑律学),相应地我国刑法学的发展可划分为论理刑法学发展期和注释刑法学发展期。其中注释刑法学的发展期可进一步划分为两个时期:一是唐以后(至于清)的继续发展期,二是1979年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颁布后至今的恢复发展期。这样基本梳理了我国刑法学的发展轨迹与过程。